返回2009年 4月 错的行李箱(四)(1 / 2)失魂记首页

只好见识了港警和“吴孟达”

两个港警只有两副手铐,一个港警往后退了一步继续用枪指着我们,不,我看像指着我,这样玩会走火吗?打爆我头啊,有种就……好笑得死。另一个港警上来给我们戴手铐,我和马仔用一副,庄先生专用一副冰凉的铐子在手上,他待遇好些。我用了下劲,手疼,顷刻真实地感觉到是失去自由了。这下傻了!内心完全没了喜剧的感觉。港警说的话我大概听懂了:我们怀疑你们与凶杀案有关,你们现在可以保持沉默,但你们说的话将成为呈堂证供。看了几十年的港片他不说我都背得出了,不过今次见识的是粤语版、真人版、体验版,而不是枪版。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我那暴脾气似火药桶受潮,引线才燃到半路就未遂了。识实务就顺从地和事态一起往下走吧。我不会坐牢吧,港片里牢饭那可不是人吃的。想想牢里经常会有人要你洗干净等他,我心一紧。

值班警察叫来了 CID(便衣),还算客气,人家要我们自己用外套遮住了手铐,我们几个像梦游似的出了机场上了一辆警车。懵懂的我,不知道在想什么,只觉得眼前这位有点秃顶的庄学钟先生并不慌乱、心静如水。他是老江湖老杀手?还是他确认这是个误会,并且误会转眼就会消除?他和我面对面坐着,看到我的时候笑了下。老子跟你熟吗?我觉得他的样子好恐怖,这笑会不会是在说:老子要杀了你,是你暴露了我的罪行。这人是不是连环杀手啊,他一行旅行团的人是不是都被杀了?你玩变态就玩,别搞一堆烂肉放在箱子里,害老子我。

接着我又想,到了警局会不会关一屋里被几千瓦的灯照着脸,然后阿 Sir 用书垫在我胸口,一通锤,搞成内伤然后不得不招。那我真的要告了啦,我也不是省油的灯,一辈子做的最昧良心的事莫过于夸大其词忽悠别人投资搞项目

(还没搞成),或是让女友去打胎(后检查发现人家并没怀上)。但这些也是无奈的事情,除此从没干过杀人越货的事,向特首董健华保证。

虽然曾经去过派出所,那也不过是初中的时候自行车被偷报失啊。那个没良心的阿球,关键时候靠不住,这时候只怕是在铜锣湾或油麻地“马杀鸡”了。

到了警局,手铐解除。我强做镇定地说:“我要给我的香港朋友打个电话。”人家同意了。至于电话给孔总的语气是什么我不想说,总之简单把情况说明要他速来就是。接着,我们分别被带进不同的小屋里,每人一杯咖啡地被审问。我试了下,这里的咖啡冲得不错,滴滴香浓意犹未尽,再来一杯也无妨,反正不是我自己要来的。曾听人说甜东西可以缓解人紧张的神经,我想这速溶甜咖啡着实验证了这一说法。

进来的阿 Sir 是一个长得有点像吴孟达的年长点的先生,他态度非常好,一样样问我,姓名,年龄,单位,住址,来港目的等,总之和港片里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没有屈打我。好人啊。当然,我对自己的长相还是自信的,再没我这么真诚老实的坏人脸了。

我把情况一一说明,还把孔总和阿球的名字、电话也告诉了他们。阿 Sir 出去了,我一个人坐在那里。现在我更镇定,就像一个知道对手手里是什么牌的赌徒。因为“吴孟达”对我一句重话没说,他出去估计也是向长沙警方核实情况。前面我说了,我也没有过犯罪纪录,小学时候都是别人抢我的钱,我没钱用顶多也是偷拿爹妈包里的,并且是一块、十块的拿,五十元以上的从没拿过,这算不得什么犯罪,这个底气还是有的。

果然,没过多久,孔总——我的救星,和“吴孟达”笑着进来了(他们好像认识),后面还跟着阿球、马仔。那一刻,我的眼泪几乎要扑出来,还是自己人亲啊。阿Sir 对我一通道歉。我表现出宰相样的大度,说:“误会当然难免,没这事还没机会看香港警局这个景点啊!”“吴孟达”说:“刘先生你真幽默。”孔总也配合着大笑,边走边冲“吴孟达”挤眉弄眼说:“什么时候收工,要不他请大家夜店去。”“吴孟达”下巴指了下那间关着门,帘子遮着玻璃的房间(庄学钟还没审完),说:“还有得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