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6章 第一份报案早了四十七分钟(1 / 2)纸新娘喊我哥首页

旧东门那张底片的送片日期已经在沈穗失踪之前。我们从学校回来,程远说先别急着给无疤者的等待取名字,两份报案可以把七天里第一个被正式写成“失踪”的人找出来。

我曾看过两份接报登记的手机照片。自己的那份有一个写歪的“县”字,签名右下角断墨后补过一笔;另一份报警人写沈穗,寻找对象写沈砚,证件未带、身份待核。只看照片,第二份的时刻在我之前。那时我站起来撞翻凳子,根本没细看两只钟是怎么来的。

今天原件、值班簿与接线记录都到了桌上。程远先把两份纸各放一边,不叠。报哥哥失踪那份受理栏有林师傅当班签名,报妹妹失踪那份由另一位值班人补写。我先认自己的“县”字,又看那张写着妹妹姓名的纸。来人坐在我对面,没有伸手替七年前的女孩把笔拿起来。

纸页各有时间戳,也都有后来誊入电子系统的时刻。电子时刻晚于纸页几分钟,不完全相同;若随手取一边相减,差出的就不是四十七分钟。程远让小马把值班簿当天的原列和报案页的落笔次序对上,再用窗口电话线路留存的接入、转接时间校验。三套记录在先后上相合,接报起始时间相隔四十七分钟。数字不是因为我们想找17或005那样的回响才选出来的,它只是两次实际登记之间那段普通的等待。

值班簿那晚纸角还留着杯底压出的圆斑,斑压过第一份接报的末行,没压到第二份。它只支持先后,不替我们算分钟。电话线路的外拨与转接时点能给钟一个参照,电子系统誊入又能看出当天没有大段停机。小马把三份时间各画一条线,让我们看哪一条是当事人进门、哪一条只是录入电脑。他问若有人当年晚报却早录,会不会也排成这样;程远说两名经办人、纸上签名与电话顺序不支持那个简单倒置,仍保留后补离所栏的可能。

我看了一遍自己的报案页。那个写歪的“县”字旁还压着我笔尖停顿的小黑点,当时经办人问县一中还是市一中,我答得急,拿笔补了一个字。这个具体动作我记得,甚至记得纸在桌上被风吹得翘起。可我不记得进入窗口前四十七分钟自己在哪儿。越是有一处细节能对上,周围那片空白越不像普通忘记喝过哪杯水。

来人问:“我那份真在前?”

“记录显示在前。”程远说,“写沈穗的人是否就是如今的你,还要按身份待核保留。”

她接受这条边界,却不让它盖掉自己的话:“我带来的回执从那时候跟到现在。我记得去报过哥哥不见,也记得有人让我先拿照片来。你们查窗口,可以查是谁给我那张回执;我不必为了让它进入时间墙,先承认自己哪七年都能讲清。”

她说完,把旧回执放在两份原件之间,没压住任意一份。她不是来抢“第一报案人”的称号,只要那天曾有女孩跑去找哥哥这件事别被后一份报妹妹的登记遮住。

她问我还会不会称这份为“另一份”。我说会改成“她报哥哥失踪那份”,暂不叫它妹妹的亲笔报案。她说可以,她自己也不能给窗口那一刻的脸作完全证明,却不愿被一个“另一”永远放在我之后。我们在这句话上没吵,因纸面的顺序已经让她站到了前面。我发现改变称呼比移动一张卡更难:这些年我所有叙述都是“我去报妹妹”,她的行动只在故事中途突然出现。

无疤者看得很慢。他昨天说七年前先失踪的是自己,今天一张旧纸至少证实有人用沈穗的名字先报告沈砚找不到。他不能因此认定报的是自己而非现沈砚。两张同号证件还没核清,他的第四至六天到岗也未往前接到那个报案时刻。

他用食指点了点被寻找人栏的“砚”,没摸到纸面。那个字写在他可能失踪以前,还是写在我可能回家以前,他都没有当场资格独占。他说如果女孩报的是自己,为什么他还记得后来去馆里上班;如果报的是我,为什么我记不得自己离家的那段。程远说两问都该挂在墙边,不要求他今天选一个。我看见他把指头收回去,指腹有刚拆包子纸留下的一道细油印,像个会在普通饭桌上弄脏手的人,不像能从报案卷里一次背出所有答案的影子。

“我那时候去哪了?”他问。

没人回答。程远把问题写在蓝卡旁,不因为无疤者愿意来就把一张报案当他身体不在场的全程录像。一个女孩报“找不到”,至少说明她那段时间认为哥哥不在可联系的位置;本人也可能在县里某条路上,只是没让她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