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夜市比林月儿想象的要热闹得多。
南城门内,一条三里长的街市沿城墙根铺展开来,两排灯笼高挂,照得石板路面明暗交错。卖糖炒栗子的摊子冒着白腾腾的热气,炸油糕的锅子滋滋作响,捏面人的老匠人手指翻飞,转眼就捏出一只活灵活现的猴——白猴子蹲在萧景琰肩上远远看见了,指着那面人吱吱叫:“捏得没本猴好看!脸太大!屁股不够红!”
“你闭嘴。”林月儿头也不回地按住它的嘴,“咱们是来盯梢的,不是来逛庙会的。”
“盯梢也不能饿着肚子盯啊!”白猴子不服气地嘟囔,“本猴两天没吃顿好的了,驿站那个破干粮嚼得本猴牙都快崩了。你闻闻——那边炸油糕的摊子,芝麻馅的!本猴在北境就爱吃这个!”
虎妞蹲在林月儿脚边,尾巴轻轻一甩,语气淡定地补了一句:“它说得没错。饿着肚子盯梢,注意力会涣散。本喵建议先补充粮草。”
林月儿低头看着这一猫一猴,又看了看旁边哈喇子已经流到地上、尾巴摇得快要起飞的大黄狗,以及蹲在她肩头、眼珠子黏在旁边糖葫芦摊上拔不下来的八哥,还有站在她脚面上、正在用鸡冠子蹭她小腿的大公鸡——这只鸡嘴上没说,但那眼神分明在说“老子也要”。
“……行。”林月儿从兜里摸出萧景琰临走时塞给她的一小块碎银子,走向炸油糕摊子,“一人一块。吃完就干活,谁再嚷嚷吃的就扣谁的晚饭。”
“那要是抓到刘元了,是不是有加餐?”大黄狗追着她问。
“抓到刘元,给你买整只烧鸡。”
大黄狗的尾巴直接摇成了螺旋桨,差点把自己带飞起来。大公鸡不干了,扑腾着翅膀追上来:“凭什么狗吃烧鸡?鸡也是禽类!鸡吃烧鸡那不是同类相食吗——”八哥从林月儿肩上俯冲下来,一翅膀扇在大公鸡脑门上:“你又不是烧的!你是活的!活的鸡吃死的鸡不叫同类相食,叫物尽其用!”大公鸡被扇得踉跄两步,回过神来就开始追着八哥满街跑,鸡飞鸟跳,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林月儿端着一包炸油糕蹲在街边的台阶上,看着这群闹哄哄的动物,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奇妙的不真实感。三天前她还在桃花村的破院子里被公鸡骂赔钱货,三天后她已经坐在京城夜市的街边,带着一群动物准备抓捕一个叛国通敌的要犯。人生的离谱程度,果然是没有上限的。
“姐姐,”虎妞吃完自己那块油糕,舔干净爪子上的芝麻粒,忽然压低声音,“三点钟方向,卖炒栗子的摊子后面那个巷口,有个乞丐。他往咱们这边看了三回了。”
林月儿没有立刻转头,而是借着低头擦手的动作,用余光往那个方向扫了一眼。果然,巷口的阴影里蹲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蓬头垢面,面前摆着个破碗,看起来跟夜市上其他乞丐没什么两样。但他的鞋不对——真正的乞丐脚上穿的是烂草鞋或者干脆赤脚,而这个人脚上那双布鞋虽然沾满泥污,鞋底的厚度却是千层底,是京城官靴铺里才做得出来的手艺。
“看到了。”林月儿压低声音,假装在跟大黄狗玩耍,把脸凑近狗耳朵边,“狗子,闻闻那个人。”
大黄狗趴在地上,鼻子朝着那个方向抽了抽,耳朵猛地竖起来:“老大!那人身上有硫磺味!跟山洞里那块碎布片一模一样的味道!还有——他袖子里藏了刀!本狗闻到铁锈和油石的味道了!”
袖子里藏刀的乞丐,鞋底穿着官靴,身上还带着硫磺味。林月儿的心往下沉了沉。硫磺味——那是火药残留的味道。山洞里炸开的火药,跟这个人身上的气味同出一源。也就是说,这个“乞丐”不是来盯梢的,他是山道上那批埋炸药的人之一。搞不好就是那个被萧景琰搜山时漏网的第四个。
“八哥。”林月儿抬头叫了一声,声音压得极低。
八哥正站在糖葫芦摊的顶棚上梳理翅膀上的羽毛,听到召唤立刻俯冲下来,精准地落在她肩上:“老大!什么事!”
“飞到前面那棵槐树上,盯着巷口那个乞丐。他要是动了,马上回来告诉我。”
八哥二话不说,拍着翅膀飞上了槐树最高的枝头,把自己藏在茂密的树叶中间,只露出两只绿豆大的眼睛。它蹲稳之后,低头冲林月儿比了个翅膀尖:“就位!本鸟盯着他!他抠个鼻屎本鸟都跟你汇报!”
林月儿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但此刻没空纠正这只鸟的语言习惯。她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竹哨——这是萧景琰临走前塞给她的,说是暗卫之间用来传递信号的暗号哨,不同的哨声代表不同的意思。一短一长是发现目标,两短是危险撤离,三声连吹是请求支援。她试吹过一次,声音尖锐清亮,穿透力极强,在嘈杂的夜市里也能传出很远。
但到目前为止,竹哨还没吹响过。因为刘元还没出现。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夜市的喧嚣声在耳边起起伏伏,卖糖炒栗子的吆喝声、炸油糕的油锅声、面人摊前小孩的笑闹声,混在一起织成一张热闹的市井画卷。林月儿坐在街边台阶上,把大公鸡搂在怀里,大黄狗趴在她脚边,虎妞蹲在她膝盖上,白猴子蹲在她旁边假装吃油糕,实际上两只圆溜溜的眼珠子一直在扫视街上每一个行人。
老黄牛站在街对面的槐树下,闭着眼睛,看起来在打盹。但林月儿知道它在听——牛的听觉比狗还灵敏,它能捕捉到二十步以外树叶落地的声音。
“来了。”老黄牛忽然睁开眼睛,声音苍老而沉稳,“东边第三棵灯笼底下,那个穿灰布长衫的。脚步不对——当过兵的人走路脚后跟先着地,他改不掉。”
林月儿的心猛地提起来。她没有立刻看向那个方向,而是低头摸了摸虎妞的背,嘴唇几乎不动地挤出两个字:“确认?”
虎妞眯起眼睛,琥珀色的瞳孔在灯笼光下缩成一条细缝,盯着东边看了好几秒。然后她站起来,尾巴绷成了一条直线,声音里第一次出现了一丝紧绷的兴奋:“是他。虽然他剃了胡子、换掉了军靴、脸上贴了一道假疤、眉毛也描粗了——但他的耳廓形状没变。三年前本喵在北境军营见过他三百多回,绝不会认错。那道假疤贴得挺像那么回事,但真的刀伤愈合之后皮肤会往里凹陷,他的假疤是往外凸的。粗看能糊弄人,细看就是破绽。”
林月儿深吸一口气,手已经摸到了袖子里的竹哨。她假装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借着这个动作往东边扫了一眼——灰布长衫,身形削瘦,下巴上没有胡子但有一道从左耳垂延伸到下颌角的“刀疤”,眉毛浓得不自然,脚步沉稳有力,确实改不掉当兵的习惯。他正沿着夜市南侧的摊位慢悠悠地往这边走,目光看似随意地扫过两边的摊位,实际上每隔几步就往南城门方向瞥一眼——他在算时间,也在确认接应的人有没有到位。
“王爷他们在哪?”林月儿压低声音问。
虎妞甩了甩尾巴:“黑脸怪在斜对面的酒肆二楼,靠窗第三个座位。他带了四个暗卫,一个扮成酒肆伙计站在门口擦桌子,两个混在街边赌骰子的闲汉堆里,还有一个在巷口收夜香的推车旁边蹲着。巷口那个扮得最像——夜香车臭得要死,赵谦的人绝对不会靠近。”
林月儿余光扫过虎妞说的那几个位置,一个都没认出来,不由在心里感叹专业暗卫的业务能力。她收回目光,重新蹲下身,把竹哨从袖子里抽出来捏在手心,嘴唇几乎不动地问:“刘元离巷口还有多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