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觉民一屁股跌坐在地,浑身再没一丝气力,余光瞥见一个高大的背影,稳稳把被困者抱在怀里大步走向赶到现场的救护车,登时牙根痒痒:太不要脸了,居然摘我桃子!
大火终于被扑灭了,孙明辉擦着熏黑的脸:“万幸啊,没到下班时间,楼里应该没几个人。”
孙明辉是在市局参加培训时接到电话,从十几公里外豁了老命跑回来的,辖区出了这么大的事故,他急得眉毛燎没了都不知道。
一转脸看见刘觉民呆呆坐在地上,孙明辉有点儿不放心,走过去关切讯问:“觉民,没受伤吧?”
刚刚短短十来分钟内,刘觉民冲进鬼门关、冲上奈何桥、抢过孟婆汤扣在那老娘们儿头上,又跑了回来,也不知道该算他作死,还是命大;此刻他头发还冒着烟,旁边警员正拿一瓶矿泉水往他脑袋上浇,刘觉民对满脸的水竟似毫无知觉,嘴里念念有词,不知在嘀咕什么。
“觉民,你念叨嘛呢?别是脑子让火烤坏了吧?”
刘觉民不理他,只是望着远处的救护车出神,嘴里还在叨咕,孙明辉凑到他眼前,总算听清楚了。
“165,82,是我的菜,美中不足啊,是个对儿A…”
孙明辉闻言脸色大变,气得五官挪位,字一个个从牙缝里挤出来:“刘觉民,刚才怎么没烧死你呢!”
孙明辉正想再骂点儿更解气的,忽然眼睛直了,刘觉民随着他的视线看去,脸上也是一副闹市区看见恐龙的表情。
这玩意儿比恐龙可稀罕:一个男子从烟火渐渐熄灭的楼栋里有气无力的爬了出来,边爬边发出微弱的呼救声。
“救命...救命啊...”
在场所有警察集体懵逼:这男的全身黢黑,一丝不挂,一时间他们竟拿不准是该把他当作受灾群众救助,还是当作有伤风化的嫌疑人逮回去。
一场大火,真他娘的看西洋景啊!
晚上七点半,一名警员在报告伤亡统计情况。
“303房间一名老年男性死者,初步判断系行动不便无法逃脱,吸入过量浓烟致死。”
“我知道,是张大爷;唉,老头儿八十多了半身不遂,自个儿哪儿跑得出来?我这心里头实在不是味儿啊,夜儿个还跟他下棋呢。”
孙明辉摇摇头:“话又说回来,这么大的火就死了一个人,也是不幸中之万幸了,通知家属了吗?”
“孙所,404房间还有五名青年女性死者。”
“你、你说嘛玩意儿?”
“经过初步的尸检,她们在火灾发生前就死了,是他杀。”
哦,不是一个,是六个!
而且,一场火灾烧出一个特大杀人案?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孙明辉的脑袋当时就嗡嗡起来。
“那你还愣着干嘛?这么大的案子,快报分局刑侦支队呀!”
“不用报了,我们已经接手了。”
林森一步迈进门来,向孙明辉点点头:“孙所,有些日子没见了。”
“不见不见吧,你们刑侦的人一露面准没好事,这回事儿可大了去了,五个!”
林森眼光在人群中扫过,停在刘觉民身上。
“孙所,我人手不够,跟你借个人?”
“没问题,刘觉民你带走,我可告诉你,他歇着病假呢,随时撂挑子你别赖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