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劫时,土匪们轻易不会杀人,他们图的只是财,杀人对他们来说是亏本生意,不到逼不得已一般都不轻易开杀戒,但把“叶子”绑回去了,那就另当别论了,把这“叶子”带回去后,得首先得管他吃喝,土匪就相当于有了成本,如果最后拿不到赎金,这绑来的人在土匪窝里待过,也就不能轻易放走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撕票”,杀了扔到深山老林里喂了野兽。
就算再守财如命的人,如果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被土匪绑了,咬着牙也会把家里能变卖的卖了,交赎金换人。但到了民国八、九年时,荡山湖的土匪们在绑到“叶子”后,却越来越难收到赎金了。当地真正有钱有势的人,往往会几家联手自建个小堡,再配上十多个人、十多条快枪,土匪们根本就不敢打主意了。普通的小地主人家,经不住大大小小土匪们一轮又一轮地薅,要么破败不堪,要么远走他乡。剩下的穷苦人家,就算土匪真把绑架了家人割了耳朵送来,也确实无处筹措赎金,只能痛哭一场,求天无门,生死随他去吧。
偶尔有那么一两户,想尽办法筹到点钱,按着土匪说的要求带钱去赎人,却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有另一伙土匪,就专门守在被绑人家附近,一旦知道这家人筹到赎金了,就来个拦路打截,直接在路上把赎金给劫了。
到嘴的肉被抢了,被劫胡的土匪很生气,带了人马出山,不是打家劫舍,而是直奔抢食的土匪窝而去。
于是,从民国十年开始,张作霖和吴佩孚的第一次直奉战争还没打起来时,荡山湖一带的土匪生态,已经从最早的打家劫舍,开始成了土匪间的“黑吃黑”。局势一至这个地步,老百姓就更没个好日子过了。
接下来荡山湖的土匪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