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章,书信(2 / 2)掌刑官首页

好吧,李谷雨不住的咂舌:“这字写得是真漂亮!”

真真的是字如其人。

在信中,刘不识并未表明身份,却把“公子”这种略显疏远的称呼,换成了较为亲近的“兄台”,着重询问了很多律法上的问题,并表达了一些自己的见解,看样子是想和李谷雨互相交流印证一番!

别看刘不识年纪轻轻,从身份上来看,也不太和律法扯得山关系…

但刘不识的很多见解却极为深刻,竟让李谷雨这种老刑名,都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而且其提出来的问题也时分的犀利,甚至于是尖锐,比如这个“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辩证询问。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出自于礼记…

至今在世人心中,这句话有两种释义,一种是以“上”为尊敬,以“下”为失去,也就是说翻译过来就是,大夫所代指的权利阶级,犯法之后也不可免去刑法,和庶人代表的底层阶级相处时,也不要失去了礼节。

还有一种则是直译,意味上下尊卑,翻译过来就是说大夫,也就是权力阶层犯法的时候,可以杀了他们,但不能用刑法折磨他们,因为这样做的会影响权贵,在普通人眼中的形象。

至于礼不下庶人,则是说普通人无需知礼,当然这里的礼不是礼貌,而是繁琐而复杂的周礼,意思是普通人可以不懂了解周礼。

这两种释义,明显是南辕北辙…

而刘不识这里,明显是引用了第二个含义,因为这句话,需要和下一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进行论证。

这句话就比较好解释了,就是说哪怕皇帝老子的子孙犯法了,也要和普通人受到一样的惩罚,就是大伙耳熟能详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

这两句话,前者出自于周礼,周礼那不用说了,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嘛,现在还是儒家读书人必读的经文之一,流传性可以说是相当之广了,而后者则是老百姓口口相传,反正大伙也算是耳熟能详。

也就是说,这两句话,算是天下人知道,而且认识比较深刻的,关于律法方面的名言,也能一定程度上代表一些东西。

那么问题就来了…

如果按照第二种释义,这个“刑不上大夫”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明显是冲突的啊!

因为天下刑律的刑罚当中,可不仅仅是有死刑一个选项,毕竟都需要量刑吗,不能人家偷串糖葫芦,你就给人家咔嚓咯,除了死刑之外,还有笞刑,就是打板子,还有赎刑,就是罚款,还有徒刑,劳动改造嘛…

就算是死刑,也有好几种死法可以选择。

比如比较“舒服”的枭首,比较“高端”的腰斩,弃市…

现在天下人还比较朴实,废除了以前的炮烙,宫刑,鼻刑等酷刑,后世满清剧当中的凌迟之类反人类刑罚,目前还没发明出来。

在这样的前提下,那这两句话就有得谈了。

因为这是完全矛盾的两句话啊!

这边喊着不给权贵用刑,那边举着人人平等的牌子。

那不是一边喊着低碳环保,一边开着拖拉机嘟嘟嘟嘟…

所以刘不识就此,便提出了自己的困惑:“这两句话,到底哪句话是正确的,哪句话更符合法律的本质,是否又有什么具体的案例,如果这两句话都是正确的,它们之间的矛盾该如何化解…”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有深度的问题!

甚至于一定程度上,问到了法律的本质!

法律,到底是给权贵服务的,还是给老百姓服务的。

如果是正常的历史朝代,那毫无疑问是前者,因为法律是皇权的工具,人家说加什么就加什么,人家想怎么改就怎么改,就算是完全一字不动,人家也是该犯法犯法,因为“最终解释权”在人家手里啊!

但这个世界不同…

这个世界的掌刑官体系,十分流批!

按照掌刑官录当中的说明吧,下三品可以断寻常百姓,中三品可以断贪官污吏,上三品可以断王孙贵胄!

官录中,甚至还有一品掌刑官,审判皇帝的记录!

就问你刺激不刺激!

这也是这个世界最大的bug,可以审判皇帝的掌刑官,居然踏马不是官方组织,不是皇权的附庸,可居然还得到了皇权的认可和尊重,一本掌刑官路,在天下七国通用,比“黑你哥”的脸都好用…

所以李谷雨才觉得自己可以在这个世界中,大显身手!

好吧,说回刘不识的问题上…

在这样奇葩的世界设定中,律法显然不是为皇权服务的,否则的话那不是皇帝自己造个鞭子鞭挞自己,岂不是有什么受虐倾向,再说这个世界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可如果说法律是完全为老百姓,或者说是任何人服务的话…

现在可是尼玛封建朝代啊!

你要说法律完全平等,那也有失偏颇。

所有李谷雨才说刘不识的问题很尖锐,在很大程度上,问到了法律,准确的说是这个世界法律的本质!

法律,到底该如何定义,定位!

李谷雨一下就开始欣赏起刘不识了。

除了这个问题之外,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问题。

但深度和宽度,都远不如这个问题。

在信件的最后,刘不识提了一嘴,“穆穆君子,当配美玉,此物赠君,以全朋友之谊”,言外之意就是把你当朋友,所以送你一块玉,你要是也想和我做朋友,那你就把玉收着,全然没提两次相助之恩。

“居然没有‘无以为报,以身相许’的台词…”李谷雨忍不住看了看铜镜当中的自己,第一次对自己的颜值产生了怀疑。

好在也没说什么下辈子做牛做马的…

当个朋友也不错。

李谷雨想了想,研磨执笔,同样也写了一封信。

同样是以兄台相称…

看破不说破,朋友有的做。

先是回答了后面的几个,关于律法的,比较有专业性的问题,然后沉思了好一会,才开始回答第一个问题,当然与其说是回答,倒不如说是论证,彼此交流自己的心得,寻找答案。

李谷雨先是说出自己对这两句话的认识,然后从法律的定位,说到了社会结构,又从社会结构,说到了法律对不同阶层的意义,再通过一些耳熟能详的断案故事,解剖这些案件对当时社会的含义…

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大篇!

愣是拿出了前世写论文的劲头。

可惜,没有电脑,没有键盘,否则李谷雨能敲到她看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