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弘文申请第五名证人上场,这个证人正是酒吧里的那个胖子小酒保。
“证人是在海云台区**酒吧里工作吗?”
“是的”
“案发时你在现场吗?”
“那天正好是我当值。”
“请证人详细将那天事发的经过讲一遍。”
胖子将案件从头到尾讲述一遍,当然他是站在朴善宇的立场上所讲述的。
“在那之前被告人大概喝了几瓶酒你知道吗?”
“七八瓶啤酒左右。”
“被告人是否已经喝醉?”
“是。”
“你是如何判断的?”
“因为他走路晃悠,有几次还差一点跌倒在地。”
“以上。”卢弘文向审判长表示他已经向证人问完话。
审判长说:“现在由辩护人向被告人提问。”
卢弘文走到朴善宇面前问道:“请问被告人,自述书里的事情都是事实吗?”
“不是。”
“那你为什么要写那份自述书呢?”
朴善宇将他的上衣掀开,“不按照他们的吩咐写的话就会一直被打。”
法庭上的其他陪审人员在看见朴善宇身上的伤害后无不发出惊叹的声音。
“这些伤都是审讯你的警察打的吗?”
“是的。”
“案发当时你是否已经喝醉?”
“是的。”
“你是否还记得当时的情景。”
“我记不清了。”
“尊敬的审判长大人,1号证人和4号证人都证明他们并没有殴打过被告人,可是在关押期间被告人身上却多出这么多伤痕,所以我认为被告人之前的证词都是被逼写下的。”
“以上。”
“请公诉人向被告人提问。”
“尊敬的审判长大人,在此之前我希望再向1号证人提问。”
“允许。”
“1号证人,请问被告人身上的伤痕是从何而来?”
“那是因为我们在制服他的过程中,他反抗强烈,在挣扎碰撞中造成的伤痕。”
“谢谢你的证词。”
李万奎对着卢弘文得意地笑了笑,接着他从文件袋中拿出一盒磁带,“这是当时审讯被告人的警察所录下的被告人的供词,我申请播放。”
“允许播放。”审判长说。
检察官拿了一台收录机,他将磁带放进去进行播放。
录音开头是胖警察询问朴善宇基础信息的片段,在朴善宇回答完他的家庭住址后检察官将录音暂停播放。
“请问被告人,里面的声音是被告人的吗?”
“是。”
检察官继续播放录音,但这录音明显被人剪切过,并且局部声音做过消声处理,听起来完全就是朴善宇承认他是蓄意谋杀赵贤泰。
“请问被告人,你为什么要杀害受害人?当时的动机是什么?”
“我记不清了。”
“为什么记不清了?”
“我当时喝了很多酒,我记不清了。”说着说着朴善宇捂着自己的头表现出一副痛苦狰狞的样子。
“审判长大人,被告人这是在说谎。”
“我反对。”卢弘文立刻站起来说。
接着卢弘文立即向审判长申请休庭,理由是被告人的精神状态不好,审判长同意休庭,明天再做最后的判决。
休庭后,卢弘文走出法院,黄美淑等人跟在他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