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善宇精神恍惚,眼神也飘忽不定,卢弘文认出了他,“你还认识我吗?”他问道。
“不认识。”朴善宇看也不看地低着头回答。
卢弘文从朴善宇的精神状态和身上的伤痕看得出来,他一定是被严刑逼供过,“他们向你逼供了?”
“没有。”
“善宇哥,我是永浩啊”金永浩赶紧走过去,“善宇哥,你怎么了?”
朴善宇双眼无神地盯着他,“真的是永浩啊。”
卢弘文走到他面前伸手掀开他的衣服,他看见朴善宇身上伤痕累累,“这还没有被拷打?放心吧,我真是来帮你的。”
朴善宇这才抬起头认真看了看他,“卢教授?”
“是我,我是你的辩护律师。”卢弘文微笑着以示安慰他。
“那么,我会怎么样?”
“你只是醉酒伤人,不会重判的。”
“要是他们说我是蓄意谋杀呢?”朴善宇的声音变得低沉。
“什么意思?”卢弘文没有搞懂他的这句话。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们带我去了一个靠海的地方,然后向我逼供,证明我是蓄意谋杀。”
“你按他们说的写了?”
“不写的话,恐怕您也见不到我了。”
卢弘文思考片刻,“仅有自述书的话是无法定你罪的。”
“他们还录音了。”朴善宇想起他从胖警察手中看见过一个黑色的小录音机。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麻烦了。”卢弘文知道蓄意谋杀判刑会更重而且短时间内无法保释,这才是他们逼供的真正原因。
同时他也明白了为什么那天李万奎能信誓旦旦地说朴善宇会被判最少十五年有期徒刑。
“您带笔和纸了吗?”朴善宇见卢弘文带了一个公文包,他问。
律师从包里掏出一支笔和一本日记本递给朴善宇,五分钟后朴善宇撕下一页纸来,“永浩啊,你一定要把这个交给成宇。”
第二天开庭,朴善宇被法警带到法庭被告席上。庭审现场几乎坐满了人,黄美淑、尹顺仁、金永浩以及其他邻居悉数到场。
“审判长大人入场,全体起立。”法庭的书记员说。
紧接着是本次庭审的审判长入场,所有人都起立迎接他的到来。
“坐下。”等到审判长入场坐下后书记员让其他人坐下。
“从现在开始,刑事一部第7929号刑事案件正式开庭。”审判长说,“检方请陈述公诉事实。”
李万奎检察官站起来向审判长鞠了一躬然后说,“1985年10月25日晚十点四十分,被告人朴善宇在海云台区的一家酒吧内与受害人赵贤泰发生争执,进而持刀蓄意杀害受害人,被告人朴善宇在其自述书里亲笔写下了所有内容,根据其自述书里的内容,被告人朴善宇承认其是在假装喝醉酒的情况下蓄意谋杀受害人赵贤泰。”
李万奎从他的文件夹里拿出一张纸来,“现在我向尊敬的审判长大人提交被告人朴善宇的自述书作为证据。”
年纪较大的审判长掏出老花眼镜来戴上,他在查看完自述书后问:“被告人,是被告人亲自写下的这张自述书吗?”
朴善宇看了一眼卢弘文,审判长继续说:“被告人,你就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可是……”朴善宇回答。
“自述书上的手掌印也是被告人自己按上去的吗?”审判长打断他的话继续问。
“是。”这次朴善宇不再做辩解。
“采纳自述书作为证据。”审判长说。
李万奎向审判长申请传唤证人,审判长应允。
朴善宇看见当天与赵贤泰一起到酒吧里的一名警察作为证人来到法庭上。
“我宣誓,我将忠于自己的良心,无所增减,根据事实陈述,如有虚假,我愿以作伪证的罪名受罚。”证人首先宣誓道。
“请说出证人的姓名及所属单位。”接下来是检察官的提问时间。
“浦山市中部警察局特别搜查科警卫,吴主荣。”
“请问事发当时证人是否在场?”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