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光宗回到家,看到母亲坐在煤油灯下。桌上放着那本牛皮纸封面的账本,翻开在空白的一页。李秀兰没有骂她,也没有着急说话。她翻到一页空白,在灯下写了一行字,然后把光宗叫过来。
“老师跟我说了你在幼儿园做的事。”
光宗站着,没说话。她没有低头——她从来不低头。她就那么直直地看着母亲。
“你为什么要收管理费?”
“因为我在做事。做事就要有报酬。”
李秀兰看着自己的女儿。光宗的眼睛不大,但乌黑,像两颗刚从河底捞上来的石子。她不笑,不解释,不讨好任何人。她只是把账算清楚。
李秀兰忽然觉得,这孩子不像自己,也不像许建国。她像爷爷。像那个在朝鲜战场上算炮弹轨迹的老兵,像那个在筒子楼里沉默如山的许保国。
“报酬可以收,”李秀兰说,声音很平静,“但不能多收。多收了,别人就不信你了。”
光宗把这个规则放在心里嚼了一遍:不能多收。多收了,别人就不信了。这和她自己定的规矩不一样——她定的规矩是“借一还二”,母亲说的是“别赚太多”。她想了想,觉得母亲说得对。借一还二只是规矩,让别人信你,才是做生意的根本。
“我知道了。”
李秀兰点了点头,合上账本。她没有批评她。这个孩子在做的事,她自己小时候也做过——在街道小厂帮她妈管账的时候,她妈教过她同样的道理:账要算清楚,便宜不能占太多。现在她把这句话传给了女儿。传这句话的人已经不在了,但她留下的账本还在,她说的话还在。
光宗把今天收的管理费——一颗水果糖、半包酸梅粉、一小条果丹皮——放进了她的存钱罐旁边的一个小铁盒里。存钱罐是储蓄,里面是她的存款:三十六块五毛压箱底的钱,加上平时攒的硬币。小铁盒是经营,里面是她的收益:糖果、酸梅粉、果丹皮、小朋友们欠她的借条。储蓄和经营,她从小就分得清清楚楚。
耀祖趴在桌边,看着姐姐把小铁盒的盖子盖上。“姐,你是做生意吗?”
光宗想了想。“不算。是小生意。”
“那什么是大生意?”
光宗没回答。她看着那个小铁盒,里面的东西越来越多。小生意是这样做的。大生意呢?她还没想过。但她隐约觉得,大生意大概也是这样做——管别人的东西,定规矩,收报酬,然后让所有人都觉得公平。
李秀兰在煤油灯下继续记账。账本上今天只写了一行字:“光宗开始做事了。”没有写是什么事,没有评价好还是不好。只是记下了这个时间点——她的女儿,六岁这年开始做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