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与我何干?”辛夏暖有气无力地说,额头上生出三条黑线。这已经是第几次了?她难道就是搬运工的用处吗?有时辛夏暖真后悔当初帮曼妮把那纨绔子弟抬回去,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以后就没完没了了。
“本来也不想麻烦你,但是我鞋跟断掉了,这个酒吧我又不熟悉,要是来个色鬼纠缠我,我可怎么办嘛……”那头还带起哭腔来。
辛夏暖向天花板翻了个白眼,随后细想这通电话其实也来得挺是时候的,她正好可以以此为借口,借故离开。她答应后挂掉电话,对面前的家长说道:“不好意思,刚才我一加班的同事说有事情要我帮帮忙,我得赶回公司一趟。”
“那去吧,公事最重要。”这招正好戳中陆司令的肋骨,凡事以事业为主。
辛夏暖连忙笑着站起来,准备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料陆子昂也跟着她站起来:“我送你去吧。”
“不用了,我有车,我自己开过去。”
陆子昂蹙了蹙眉。辛母插上一句话:“就你那开车技术,刚买一个星期就把车撞烂了,天色已晚,你还是让你子昂哥送你过去吧。”
“对哦,这大晚上的,夏暖还是让子昂送你去吧。”钱女士也应了一句。
看着众家长都巴望着她答应,她也不好驳了他们,只好做出十分感谢的样子,对陆子昂说:“那麻烦哥了。”
“没事。”
这是辛夏暖第二次坐男人的车,第一次是坐毕方时的车,还是顺带让她坐的。那时,毕方时送曼妮回家,正巧,曼妮和她走在一起,便顺便带她走了。那时她坐在后座,看着前面看似一对恋人的两人,心里曾经幻想过,要是哪天她有机会坐在副驾驶的位上,一定会像曼妮一样笑得甜滋滋的。
可如今,她坐上了,却没感觉甜滋滋的,只因旁边的司机不是她男朋友,而是她心上的一个小伤口。那么小,小到她以为这么多年,什么都过去了,她都快忘记自己那么卑微地暗恋过她叫了十多年哥的男人。
“你要去哪里?”陆子昂把车开出了小区,才幽幽地问了一句。
辛夏暖才回过神,有些谎言被揭穿的窘态,她讪讪地说:“那个,我其实不是想去公司。”
“我知道。”
“呃……”她撒谎撒得很明显吗,他怎么知道她不会去公司?
陆子昂睨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问:“哪里?”
“维纳斯酒吧,你知道吗?”刚从美国回来的人,能知道吗?
“有导航。”说完,他拐了弯,继续开车。
他似乎对她去酒吧没有任何疑问,要是以前,他很爱管她,不许她那个,不许她这个,只能听他吩咐,相当霸道。而她却很享受他的霸道,从来都是顺着他的霸道行事,就连他为了一个女孩打架,她也帮着他向家长撒谎,说他在学校补课。
她不禁无奈地笑了起来,她知道他有轰轰烈烈的过去,知道他沉寂的面孔下有怎样的心痛,知道他曾经被陆伯伯打得皮开肉绽一声不吭,却因一人的离去落下男儿泪。她只是个旁观者,看着他疲惫的身影,借给他自己弱小的肩膀靠一靠,除此之外什么也帮不了。她只是他生命开端的青梅竹马,只是妹妹而已。
陆子昂的手一直扶在方向盘上,迟迟未动一下,他忽而刹住车,由于惯性,辛夏暖的身子重重地向前倾。辛夏暖有些疑惑地看着陆子昂。
他慢悠悠侧过头,嘴角浮现一丝意味不明的微笑:“暖,这么想嫁人了?”
辛夏暖尴尬地笑了笑,眼底有了层雾气,显得有些无奈:“哥,男人和女人不同。男人到了三十岁可以挑女人,而女人到了三十岁,当然也不是绝对,但是对于我而言,三十岁以后可能是别人挑我,而且还可能是候补的。你说这是不是人间惨剧?”
陆子昂沉默一阵,忽然说了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我现在有钱了。”
辛夏暖好一阵沉默,心里一阵冷笑。是啊,曾经蹲在地上,为筹钱头皮都抓麻的少年,终于实现当初发的誓言,要赚很多的钱,以后再也不为钱发愁。
他做到了。
“我是不是比廖修有钱得多?”陆子昂忽而眉毛一挑,问了这么一句。
辛夏暖愣了愣,也不知怎么回答,一来她吃惊于陆子昂竟然知道廖修;二来她惊讶于做了廖修五年的女友,她还不知道廖修家的家底,只知道他家里是开公司的,算个小开。
陆子昂见辛夏暖不说话,也不勉强,而是踩下油门,继续开车,接上辛夏暖最开始的话:“你以后的男人都得给我过目,我说不行,立马吹掉。”
辛夏暖讶然,愣愣地看着陆子昂,似乎当初那个霸道的陆子昂又回来了,只是如今的霸道是面无表情,不似当初那般嬉皮笑脸。
车停在维纳斯酒吧。维纳斯酒吧地处高级娱乐场所地段,这道街口几乎都是A市最高级的地方,无论是商店、娱乐城,还是住所。像辛夏暖这种窝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很少来此,即便是来,也是陪着她那花瓶死党曼妮。
有时候,辛夏暖会抱怨怎么会与曼妮成为死党,成为闺密。两人是大学同寝室友,辛夏暖算是个乖乖读书的学生,执行父亲严厉的“两点一线外加食堂”政策,从来不敢忤逆。曼妮是那种典型的大学生,一上大学便自由如鸟一般任逍遥,有时想玩不去上选修课,又怕点名扣学分,常常拜托从不缺课的全勤辛夏暖代答一声。每次教授点名的时候,辛夏暖总会红着脸、发出怪异的声音帮她答“到”。也便是这样,两人说话的机会多了,关系近了些。
直到研究生毕业以后,辛夏暖在街上碰见苦苦找工作的曼妮,把她介绍到创美公司,两人才成了相濡以沫的好友。虽然辛夏暖极度不赞成曼妮与毕方时这样玩,但见曼妮与毕方时在一起那么开心,也便不再说什么。
本来嘛,在一起开心就好,只要玩得起。曼妮说她能玩得起,那也就随她了。
辛夏暖下了车,对着车窗口朝陆子昂摆手:“谢了,哥。”
陆子昂睨了眼灯红酒绿的维纳斯酒吧。在他来A市之前,调查了下A市的一些变化与人的生活节奏,发现A市就如同美国繁华城市一般奢靡,享乐的生活方式与高雅艺术的生活交替又规律地快节奏进行。
这维纳斯酒吧一张贵宾卡消费必须超过三十万,而且这个路口的分店必须是贵宾才能进去,非贵宾不得入门,当然,贵宾带朋友,可以。
这种地方,在美国也有,Charles有时会拉他去类似这种酒吧坐坐,他去过一次便再不想再去第二次,无非是些有钱公子哥消遣的地方,比谁更阔气,上一杯价格高昂的红酒,配上高档次的名媛,调情而已。说来说去,不过是发泄无聊、打发时间的地方。
他不禁蹙了蹙眉,若有所思地看着辛夏暖走进维纳斯酒吧。她去那里,可是那高档次的名媛之一?
辛夏暖走进酒吧,在前台签了毕方时的名字,然后进了大厅。她被霓虹灯闪耀得眼睛都睁不开。她半眯着眼睛寻找熟悉的身影,寻了一遍,也见不到人,便到吧台去问调酒师:“请问,你知道毕方时先生吗?”
这是一位很帅气的调酒师,不过二十来岁,虽衣着打扮成熟,但还是无法掩饰脸上的稚气。
调酒师流里流气地上下打量着穿得老实巴交的辛夏暖,显然她这种看起来很“正”的人,不该来这种地方,所以他邪魅地看着她笑。
辛夏暖有一丝不悦,刚想发飙,却被一酒鬼撞了下,她一脸嫌恶地拧着眉头,帅气的调酒师突然俯身把手撑在吧台桌上,靠近她一分:“小姐,第一次来?”
辛夏暖把头别过去,不去搭理他,她掏出手机,想直接打电话过去。可周围这般嘈杂,想必也听不清楚,她便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翻出配套耳机,插好后,把电话打了过去,那头不一会儿便接通了。
“在哪儿?”
似乎曼妮那头很静,周围听不到嘈杂的声音,她说:“包厢里,A85。”
“我马上过去。”她把电话挂了,扯了扯耳线,问那调酒师,“请问A85怎么走?”
调酒师似乎对辛夏暖这种态度产生了兴趣,觉得她很有意思,笑说:“要是我告诉你,你就把手机号给我?”
辛夏暖懒得理会他,随手抓住一名侍应生,又问了一遍,偏偏这侍应生还要看那调酒师的脸色,见他一脸笑嘻嘻的样子,连忙摇头,逃跑一般闪人。
辛夏暖张着嘴,一脸无可奈何,白了那调酒师一眼。不告诉她是吧,她有得是办法。她不在他眼皮底下问,她到别的地方问。
她提腿便走到舞池中找其他侍应生。
问到了地方,她便去找A85了,在路过吧台的时候,见那调酒师还在打趣地看她,她故意哼唧一声,走了过去,不料惹来那调酒师的哈哈大笑。
辛夏暖敲开A85房门,门一打开,便见到倒在沙发上睡死的毕方时,还有可怜兮兮的、光着脚丫的曼妮。辛夏暖扶额,走了过来,看到地上那断跟的高跟鞋。这鞋子是上个星期才买的,价格上千,居然这么弱不禁风,果然应了一句话——“花钱就为买个牌子,有牌子的东西不一定是好货”。
“夏暖,怎么办?我出不了门。”曼妮撇着嘴。辛夏暖白了她一眼,拿起地上另一只完好的鞋子,死命用手一掰,很好,另一只鞋子也废了。辛夏暖把两只无跟鞋子扔给她:“穿上。”
曼妮纠结地看着地上诡异的鞋子。
“反正你是开车,只不过是穿着鞋子过个场子,明天再叫男伴赔你一双鞋子不就得了?他有得是钱。”
曼妮觉得也有道理,便穿上这奇怪的鞋子,然后孱孱弱弱地站起来准备扛起醉死不起的毕方时。辛夏暖无奈,只好帮忙扛一个肩膀,她说道:“这男人一喝醉,怎么总是打电话给你,他不是有很多女伴吗?”
“看我好欺负呗。”曼妮嘀嘀咕咕,看不出不满,也看不出上心,总之是随便发下牢骚,当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结账没?”
“结了,用卡划的。”
“哟,你还舍得为他花钱。”
“他的卡。”
“你还知道密码?不简单,混得真不错。”辛夏暖用很欣赏的目光看她。
曼妮扯着嘴角,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他卡密码现在都是我生日啦。”
“佩服。”辛夏暖很敬佩地看着她。
两个女人拖着一个喝醉的大男人出去确实很诡异。待他们出去了,曼妮去车库取车,辛夏暖只好扛着死重的毕方时在门口等着。
“曼妮……”毕方时嘴里呢喃着,眼睛都还是闭上的,嘴却朝辛夏暖靠过去。辛夏暖吓一跳,立马把他推开,可这醉死的男人,站也站不稳,马上便要倒下去,辛夏暖又只好扶住他,一脸黑线地说:“总裁大人,你的女伴快来了,先别发骚。”
这时毕方时才把眼皮稍稍抬起来,然后他好像定住了,一下子睁开眼,手抬起来指着辛夏暖身后:“陆……”他就吐出了一个字,便打了个酒嗝,捂住嘴跑到一边去狂吐了。
辛夏暖连忙转身,只见陆子昂正睥睨地看着她,似乎有些不高兴:“这种男人你认为你父母会喜欢吗?”
辛夏暖只觉得头顶有一只乌鸦飞过。他是不是误会了?她跟这个花花公子毕方时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陆子昂说:“你有纸巾没?”
“有。”
“递给他,脏死了。”陆子昂眉头一皱。辛夏暖刚把纸巾递过去,车道上开出一辆白色宝马,在他们面前停了下来,曼妮从车上走出来,接过辛夏暖手中的纸巾为毕方时擦了擦,然后把他扶上车,嗔怪道:“不能喝就别喝那么多,就爱逞强。”
曼妮临走之前,扫了眼辛夏暖身后的陆子昂,朝辛夏暖使个眼色,似乎以为是她在维纳斯酒吧钓到的凯子,很赞赏地看着她。
辛夏暖又一头黑线。
目送曼妮开车离去,辛夏暖的脸已经很黑了,她无力地看着陆子昂:“哥,这下你总明白了吧?”
陆子昂不语,拉住她的手,将她扯了过来。辛夏暖却被这突然的靠近弄得脸红了起来。他嗅了嗅她身上的酒气,很好,82年的拉菲,够有档次。
陆子昂问:“想喝82年的拉菲吗?”
“啊?”辛夏暖抬起头,愣愣地看着近在咫尺的陆子昂。
陆子昂抿嘴微笑,轻描淡写地说:“去我家。”
其实去他家,与去她家有什么区别,不过百步的距离而已。虽然有些晚,但是也不算失礼,喝完就可以快速回家,而且陆伯伯和阿姨都在家。
“好吧。”82年的拉菲,辛夏暖早就听说过了,记得上次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种红酒的拍卖,十万起价!
陆子昂笑了笑,走到马路对面去。辛夏暖跟在后面,不禁一愣,那辆车停的位置正好是她下车的位置,他一直没走,是在等着送她回家?
辛夏暖没想到陆子昂的家,并不是离她家只有百步的那个家。车行不过五分钟的路程,她屁股还未坐热,车便在莲花小区停了下来。
莲花小区是别墅区,里面只有别墅,未开设楼房。其实这小区设施与其他地方的小区设施差不多,就是地段比较好,房价高一些。
每个别墅都有自己的停车库。陆子昂把车停到车库里,熄了火,前车灯也灭了。顿时,整个车库十分昏暗,车内又很是安静。借着不明的灯光,辛夏暖想看清陆子昂的表情,然而只见他目光一直盯着前方,似乎在看很远的地方。
辛夏暖也只能跟着安静起来。
少顷,陆子昂才微微侧头:“暖,我们结婚吧。”
辛夏暖当即一愣,心口一紧,只觉浑身血液沸腾,她慌神了,语无伦次地说:“哥,别逗我了,我老了,经不起逗。”
陆子昂扑哧一笑,拍了下她的后脑勺:“下车吧。”他先下了车。辛夏暖通红的脸已经退潮,心也归于平静。她是真的老了,不再像以前一样,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小女生一样猜测他这话的意思。
她十分清楚,她叫了十几年的哥,说这话,只是一个揶揄她的笑话,而且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次数多得让她都不记得有多少次。
陆子昂拿起钥匙开门,一进屋,就打开大厅的水晶吊灯,灯光亮得刺眼。家具摆设看起来都是新的,装潢似乎有些历史了。辛夏暖看着这房子,不禁问道:“你买的?”
“随便住的,新房在万松山上。周末才去住,下次带你去看。”陆子昂走到吧台,拿起一瓶红酒,倒进高脚杯里,然后把红酒倒了三分之一。
辛夏暖走过去,在他身边抽出一张椅子,坐下,笑嘻嘻地道:“一个大男人随便住就住这么大的屋子,也不怕寂寞啊,话说嫂子呢?”
辛夏暖早在她妈妈口中得知了陆子昂在外国有女朋友的事。那时她只是很轻松地笑了笑,真的不怎么在意了。早在很早前,辛夏暖便知道无论她怎么去在意,也是枉然。她跟陆子昂的关系,跨越不了,这也许就是哀莫大于心死。
陆子昂听辛夏暖这话,身形顿了下,随即扯出一丝笑意,似是苦笑,又似是嘲笑:“我回国是娶你的,还有什么嫂子?”
辛夏暖当即白了他一眼,端起他递给她的酒杯,轻轻抿了口,做出浅酌品尝的样子。其实她就是个土包子,哪里懂得酒啊,只是想尝个鲜,看看这昂贵的酒到底是怎样与众不同。结果表明,不懂的人,喝什么级别的酒,都是一个味。
她兴致缺缺地放下酒杯,问道:“哥,你在外国也是这么享受吧,红酒配美人?”她自己都想咬断自己的舌头,这话说得真酸,不是她性格。
陆子昂眉毛一挑,撇了撇嘴:“我知道你可怜,男朋友在国外,一人独守空房。”陆子昂说这话没有酸味,是一顿挖苦。
辛夏暖苦笑,她真是糗啊,想来他也都知道她这档子事了。辛夏暖越想越苦闷,她想让自己过得好点,不要让他来看她的笑话,她总是告诫自己,得不到陆子昂不一定就不幸福,她要过得很幸福。
可如今,事业没事业,爱情没爱情,样样都没用的自己,怎么说自己幸福?
她气闷地把桌上那杯子里的红酒一饮而尽,撇着嘴不说话,真是气死人了……
陆子昂也跟着抽出一把椅子坐在她对面,看着她不知因为喝酒引起的还是被气引起的脸红:“瞧你这么可怜,我收了你得了。”
辛夏暖横他一眼:“别瞧不起人,我……我会有人要的。”她底气不足,事实证明,这么多年,除了廖修,她似乎真无其他人问津。曼妮说,是她接触得少,以她的姿色,绝对可以钓几个凯子玩玩的。
辛夏暖不是那种喜欢玩的女人,说好听点是循规蹈矩的乖宝宝,说难听点就是有些自闭的宅女。总之曼妮得出一个结论,辛夏暖浪费了一副好皮囊。
陆子昂把玩着手上的酒杯,绕着杯子转了转,看着里面的红酒左右摆动。他轻笑:“我一向瞧得起你,暖。”他把眼睛稍稍一抬,看向她,“这么可爱的女人,谁都想要,不是吗?嗯?”
他的嘴角噙着一种促狭的意味,辛夏暖不理会他的暗讽,拿起桌上的红酒,给自己倒上半杯,一饮而尽:“我懂你的意思,好,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陆子昂挑眉,示意让她继续说。
辛夏暖只觉突然浑身一热,血液直接冲上脸颊,脸颊火烧一般,呃……这难道就是为自己将要说谎做好的反应吗?她底气有些不足:“我马上要升官了。我本来是秘书助理对吧,过几天我就是总裁秘书了。”
陆子昂好笑地看着她:“这么自信?凭什么?”
“凭我准备勾引我们的新任总裁,而且必须成功。”
陆子昂有些无奈,皱着眉笑了起来:“这么自信?我想你连你的新总裁是谁都不知道吧?”
辛夏暖老脸一红,又一波热血涌上脸颊:“反正是个男人就行,我能搞定,我要证明我有这个实力,别瞧不起我。”辛夏暖确实有点被激怒了。你说她条件多好,为何这么潦倒,还要让陆子昂看她笑话?
陆子昂不知为何哭笑不得,只能也把手中把玩着的酒杯举起来,做出敬酒的样子:“不用了,我知道你一定能成功,先预祝你成为总裁秘书。”
辛夏暖愣了一愣,又倒了半杯红酒,碰了下他的杯子,一口干掉。辛夏暖喝完后,终于知道酒的不同。这酒当白开水喝掉不呛喉咙,但是喝完以后……
她的头好沉,有些想睡觉。脸颊上的红潮一直无法散去,浑身如火烧一般,她知道她喝过头了,有些醉了,此时酒劲犯上来了。
陆子昂看看旁边的钟表,时针已经指向十点。他知道辛夏暖的家教严格,便站起来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嗯,好。”辛夏暖刚一站起来,脑袋就跟着沉下来,四肢不受控制地歪倒,差点倒下去,还好陆子昂及时扶住,他低笑:“这种酒你也敢一口饮尽,就你那三脚猫的酒量。”他这么好的酒量也不敢像她这么喝。
辛夏暖抬起红得不能再红的脸,一脸难受并痛苦地说:“你明明知道,为什么不阻止我?”
“因为我就想你醉。”陆子昂突然坏坏地一笑,把她背了起来,然后浅笑着说,“想背一背你,像我们以前那样。”
辛夏暖没有听清陆子昂后面那句话,她此时已经进入半睡眠状态,嘴微微张开,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她沉沉地趴在陆子昂的背上睡着,正如他们以前那样。
陆子昂有个很照顾他的跟屁虫妹妹,辛夏暖也有一个霸道毒舌的好哥哥。辛夏暖与陆子昂是邻居,那时候是住在小区平房,两家同层对面住着。他们在一个学校读书,路程也不远,十五分钟的路程。
辛夏暖总会等高她几年级的陆子昂回家,陆子昂在家不爱写作业,陆伯伯便命令他在学校完成作业再回家,没完成别想进家门。他总会拖得很久,而她总会等得很久,无论多晚,她总是搬着椅子坐在旁边,双手撑着下巴,静悄悄地等他这个半吊子写完作业,不吵不闹,一声不吭,仿佛雕塑。每次她总会无聊到睡着,每次都是陆子昂把她背回家。
大了以后,辛夏暖为了陆子昂超前学习高年级功课,自己总会在课间把自己的家庭作业完成好,到了放学以后,便帮陆子昂把他的作业完成好,如一位殷勤的好保姆。空闲的陆子昂少爷便会拿着篮球出去玩,他一运动总会忘记时间,回来的时候,无聊的辛夏暖又用睡觉打发等待他的时间,陆子昂从来不吵醒她,只会像小时候一样,把她慢慢地背回去。
后来陆子昂提早回来,辛夏暖还是死睡,他没辙,又背着她。其实辛夏暖根本没睡,她只是想让他背着她回家,她觉得他的背好宽好温暖,她很享受短短的却很知足的十五分钟。
那时候的她,很容易满足。她只觉得每天的十五分钟,便是她年年岁岁中最美好奢华的沙漏。她喜欢慢慢地看着沙漏一点点地漏沙,默默数着时间,在拮据又紧迫的剩余时间里,去聆听自己心里最真实的呐喊:慢一点,再慢一点。
只有这样,她才会懂的,与喜欢的人在一起,分秒必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