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祸起金雕(2 / 2)万羽堂契约首页

“雷公找到了!”

元三循着人声望去,却见得一条体态矫健、四肢敏捷的恶狗蹿了出来。那条狗冲到元三跟前,蹙起长长的吻部,面容狰狞,却只吠不咬。

狗分三类,长吻善猎,短吻善守,中等善做成沛县狗肉。而这条黄毛长吻猎犬见到元三却只吠不咬,并不是它不善猎,只是因为元三是猎人,家里又养狗,它一是惧怕、二是嗅到了元三身上同类的气味,故而没有轻易发起攻击。

“雷公跑到哪儿了?”跟着声音后头出现的,是一名穿着游猎服装的年轻人,他身旁还跟着几个带着家伙的随仆。

那年轻人一眼就瞧见了身上插着箭的金雕,一脸惊愕,再瞧见正拔毛的元三,脸上的表情又由惊愕转为愤怒。不等年轻人说话,旁边的一名随仆就说道:“少爷,定是此人射杀了您的金雕,容我拿他问罪!”说着便拔出刀朝元三走来。

之前说过,宋朝兵器管制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宽松,反而是很严格的,对平民能持有的武器种类做出了相当多的限制。除非是在职军人或是军事社团如弓箭社、马社、祝家庄、曾头市等等的人,寻常人能拥有的武器一般也就是朴刀和板刀。而这名随仆都能佩戴一把环首长刀,那年轻人必定更不是寻常百姓。

要说这年轻人是谁呢,他正是成都刀马社社主董连胜的独子董立安。董连胜是当地的知名人物,年轻的时候参过军,在吴璘帐下任过营长,退役之后通过人脉关系,组建了刀马社,教习三教九流们武艺。而且董连胜向来直言,凡是找他办事的人必收六百贯钱当时一两银子换三贯钱,一贯钱为七百七十铜板,故而有个讳名“董六百”。

而董立安自幼受到耳濡目染,也喜欢舞枪弄棒,颇好牵黄擎苍,带着一众家丁走平岗。父亲董连胜为了满足这个儿子,特地想办法从金国人手中弄到了一只翼展七尺长的大金雕,送给了儿子。董立安欣喜不已,一到手就牵着恶犬雷公,领着家丁们出来玩雕了。可没曾想,刚到手还没飞一会儿呢,就被人给射下来了。偏偏射下金雕的元三还又貌寝丑,长得活像只猴子,董立安更是恼怒难忍。有眼力界儿的家丁看出少爷心中有火,立刻站出来表示要为主人出气。

“你们要干嘛?”元三看这架势,也有点慌了,连忙大声问道。

“干嘛?”家丁冷笑一声,说道:“你射死了成都府刀马社少社主董少爷的金雕,犯下这么大的过错还敢问我们干嘛?看刀!”

要说那年头也算是法治社会,还没听说过因为射死一只鸟就要被人砍的。元三长年生活在山里,偶尔去镇上卖卖野味换点酒钱,认识的人少,根本不认识什么刀马社的董少爷,加上他是个天天杀生的猎人,又正值二十岁血气方刚的年纪,如今射死只雕就好像犯了什么大罪一样,自然心中火起。他搭上一支箭,瞄准着面前的家丁,厉声道:“站着别动!”

那家丁虽是狗仗人势,却也知道强弓的厉害,爱惜自己的性命,提着刀踯躅不前。

趁此机会,元三说道:“我不管这金雕原本是谁的,老子凭自己本事猎得的,那就是我的了!”

“噫!好、好!”董立安听了这话,瞪起眼珠子怪腔怪调地连连叫道。

平素里董立安仗着父亲在成都府有人脉,酒楼赊账、通衢跑马、欺男霸女、巧取豪夺,都不在话下,只要不是太过火的事情,都自有人帮他平。他向来笃信只要是自己想要的,除了皇帝老儿的宝座,就没有得不到的,不曾想今日里倒碰上个更霸道的人物,直将他的好胜心撩了起来。

董立安叫道:“你个区区猎户也敢说这种话,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雷公,咬他!”

董立安说罢,那条唤作雷公的恶犬朝元三直扑过去。但还未碰到元三的裤腿,这条狗就一声不哼地伏在了地上,狗头上还插着一支箭。

“哟,今晚可以炖狗肉喽。”元三半嘲弄地说道。

董立安平时从未吃过亏,今日出门不久,一雕一犬,就全命丧在这土鳖猎人手中,这着实让他火冒三丈。董立安忍无可忍,冲身旁的家丁吼道:“给我剁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