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千山暮白渐退,冰雪消融,转眼大地回春,虽是春来,却依旧霜华漫盖,寒意袭人。
风冷,空气亦冷。
时值日落西沉,正逢客栈生意最好的时间,楼上楼下三十多张大桌已满客。
跑堂小二忙得满头大汗,好不容易得来片刻闲暇,就躲到不显眼的墙角,偷偷捡起懒来。
这间客栈地处偏僻小镇,平时很少有外来人进出,偶尔不过几个商贾在这里落脚,生意向来萧索冷清,像现在这样热闹还是头一回。
店小二一边擦汗,一边感叹,这真是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
而令他更加感到奇怪的是,这些客人除了少数几个挑货的脚夫和赶驴子的车夫,其他的人都带着兵器,有挂刀的,有配剑的,有背弓的,还有扛枪的。
这些人,就是传说中的江湖人。
由于店里的空间不够大,桌椅不够多,这些人只能肩膀挨着肩膀挤坐于一桌,他们各自吃着饭,喝着酒,谈着话,热热闹闹的好像在开武林大会。
店小二没有见过江湖人,更没有见过武林大会,如此场面更是生来第一次瞧见。在他的认知里,江湖人从来都只晓得挥刀杀人,斩强除弱,任意而为。因此,当他一个不小心将一把剑撞落于地时,他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死定了。
刀的主人正冷冷的看着他,不言一字。
有的人就是这样,即便什么也不说,单单就是一个眼神,已能令人恐惧到无法呼吸。
店小二被吓得脸色惨白,无限的恐惧在他的脑子里炸开。
他怎么能不感到惧怕呢?
他早已经深刻的认知到一个事实:在这里,任何一个人想要他的命,简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最贵重的莫过于自己的性命,他除了自己的性命,什么也没有,然而他视为最宝贵的性命在别人的眼里,却轻过浮尘,毫无意义。
刀的主人是一个惜字如金的人,因为他只冷然道了一声:“滚。”
一个字,令店小二如获大赦,他知道他保住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所以他很庆幸的掉头就跑,而且跑得非常快,就好像身后那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索命鬼。岂料才刚跑了两步,又被人从后面提起来。
一个身材异常彪悍,脸上带着刀疤的汉子,只用了一只手,便轻轻松松将店小二提了起来。
店小二从没见过一个人的力气如此大,顿时吓得大喊一声。
他以为他的声音已经很大,却没想到汉子的声音竟比他还要大。
刀疤汉子子放开嗓子在他耳边喊了一句:“下去给爷提两壶酒上来。”
声音特别洪亮,炸在耳边,就如一口敲响的洪钟,轰隆隆的,简直比雷声还要震耳。
店小二不禁用手捂住耳朵,但就算他用两只手死死捂住耳朵,也挡不住男人洪亮的声音,他的耳朵还是被震得嗡嗡作响。
世上怎么会有人的声音这般浑厚洪亮?
店小二拼了命的挣扎,只是他也发现了,在刀疤汉子的手上,任何的挣扎都变得毫无用处。这人非但没有松手,反倒是大手一挥,就将挣扎的店小二从二楼扔到了一楼。
虽然生的并不壮实,但好歹也是一个成年男子,居然如此轻易的就被人提着甩来甩去,可见这刀疤汉子不只是声音奇大,就连力气也是奇大。
店小二在被抛出去的是,他以为他一定会被摔死。
这是二楼,下面还坐着那么多人,他就这么被砸下去,就算不被摔死,也会被下面那些穷凶极恶的江湖人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