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药物对艾滋病期的患者完全无效,因为祖芸锦为了加速实验进度,给5号实验猴注射了超量的病毒,以促使其进入艾滋病期的时间大幅提前。
所以祖芸锦也并不确定在正常的艾滋病期使用药物的疗效,不过这个实验完全可以等到人类临床实验的时候再去测试。
至于4号实验猴,它倒是验证了祖芸锦的研制的药物在无症状期也有疗效,甚至效果和急性感染期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到目前为止4号实验猴依然还活着,因为进入艾滋病无症状期所需的时间比较长,所以它进行药物实验的次数现在只有3次,虽然也和1号实验猴一样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副作用,但还没有到致命的程度。
祖芸锦怀疑它的治疗次数极限也会和1号实验猴一样是5次,如果第6次感染艾滋病毒将会在使用治疗药物时死亡。
新增加的6号实验猴则是替代了原本3号实验猴的位置,只在没有感染艾滋病毒的时候注射了一次实验药物后就被移出了实验,作为中长期观察对象被养了起来,在钟默眼里这是个好运的小家伙。
而7号实验猴则被拿来做了病毒感染同步测试,也就是前后脚注射艾滋病病毒和治疗药物,然后看会发生什么药理反应。
结果还算不错,虽然小猴子照例产生了药物副作用,但是艾滋病病毒也没能感染它,而是直接被人工合成酶给同化了。
随后这只小猴子也被暂时列为观察对象,不用马上参与实验了。
于是到了圣元2555年国庆节之后,祖芸锦终于阶段性的完成了她的药物实验,开始正式准备申请临床试验了,不过在这之前她还需要做两件事。
第一个就是给这个神奇的人工合成酶和治疗药物取一个正式的名字,这也是作为发明者的权利之一。
最后祖芸锦给人工合成酶取的名字是人类免疫病毒吞噬酶,简单直白。
而治疗药物的名字就叫做艾康,也算是相当直接了,看得出祖芸锦的起名能力也不比钟默强太多。
至于另外一件事则是需要至少整一篇论文出来,这种医药界的重大发明和发现如果没有什么特殊原因的话,主导项目的科学家一般都会写一到两篇论文发表出来,正式向外界宣布这项研究成果。
这种论文除了宣示研究成果的所有权之外,很多时候也是向世界各地的医药集团发出药物研发或生产的邀约。
而像祖芸锦这种本身就背靠一家医药集团的科学家,就有更多的含义在其中了。
至于专利注册申请这类法律事务倒是用不着祖芸锦操心,芸锦集团自然有专门的法律团队在处理,无论是国内专利还是国际专利都不会放过,毕竟这可是牵涉到数以百亿甚至千亿计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