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于夹子一样王慧云来说,不仅是晴天霹雳,简直是大逆不道,名声有时就像油漆,专做表面文章,至于里面是什么,谁也不去关心,王家人口诛笔伐,声讨李宏发,李宜忠跌了面,亲上王家抚慰,给人赔礼道歉,给孙女一笔钱,并让李宏发自己去闯市场,如果那时李宏发能抖抖眉,立立志,依托城市那个方兴未艾的前沿,完全有可能咸鱼翻身,李红旗并且给他描述未来美好前景,就他那块地方,绝对是不可多得的热土,但李宏发一个劲儿摇头,狼走千里吃肉,猪走千里吞糠,性情不同,演义出的故事也不同,所以李宏发在城市放荡了很长时间,最终再次因为盗窃,被叛入狱13年,王慧云像躲避瘟疫一样,和他签了离婚协议,一手好牌,打出这么烂的结局,令人扼腕长叹。
如果说李宏发这事是个偶然,但它开启了李宜忠家庭催折作磨的艰难序曲。
第73章:
汪凤楠终于退休了,一头白发,像一夜长出似的,那个日渐冰冷的家,令他不寒而栗,除过周子娟那个老女人像根撬棒,时不时撬起他的伤疤,那两个一直不婚不育的小的,把家里搞得鸡犬不宁,家不再是闭风的港湾,他开始在城市里每个角落里闲逛,他恨死了李宜忠,蒙了他,还骗了他好几千块钱,想到这儿,他真想捶自己,自己恁么个有身份的人,却受尽乡下土驴颠簸,真是他妈令人沮丧,他是有儿子的,只是……三个女人上演了一台大戏,拱火的心又躁动不安,儿子成了他的心病,他之所以把生活过成这样,完全是没有儿子所致,没有儿子成了他晚年的一个痛点,没意思,味很寡,时间虽很富余,大部分在城市里兜兜转转,转累了就找个地方嗑牙,别人的生活,丰富又多采,特别那些和同龄的人,领着儿孙时,就像鼓,在敲击他的心灵,麻麻酥酥,那个家,要不是因为天黑了,要不是因为累了,他怎么也不想回到那个地方,家里四个人,四张床,各睡各的,谁也不挨谁,谁也不靠谁,他一天不回家,也没有人问他去哪儿了,吃了没有?九十点钟,还要因某个问题,怼上几句,尖酸又刻薄。
天亮了,谁也不问谁,各自出去,一人一把鈅匙,年轻的工作,年老的晒着,晚饭一起吃,味寡心偏。
汪凤楠要炸了,工作是不用干了,那种愉悦人心灵的事,夫妻间没了,和王红也极少来事了,不是不想,想了N次回,举而不坚,坚而不挺,浪费很长时间,再也不能自然达到福田,私下里他问过卖迷药的朋友,有种药可以助阵,但副作用极大,容易加带肾虚,弄不好一激动,精泄人死,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且经常传某某人死在某女人身上,让他惊出一身冷汗,是呀,不作死就不会死,王红那儿论年计算,超不过十次,每次都大败而归,偶尔能行,超不过三分钟,急得如马猴,还没有脱衣服时间长,没趣,生而不如死,但心又不甘,这就是别人羡慕的退休生活:不工作了,照样拿钱!这哪里是他想要的?过去虽忙得如狗熊,手脚不沾地,可那时生活是多么有意思呀。
周子娟这老娘们,一生坑他害他,到了和他过着这种味寡的生活,冷陌得像生人。
说得次数多了,哎~!家正走在不归路上,他也就不说了,哪怕能有个外孙也是好的,至少可以调济一下生活,这下子好了,她们掐断了他最后一念想:女是冤孽儿是债!把她们辛辛苦苦养大,一分钱用都没有,不懂传承,自寻死路。
他开始又是记吃不记打了,他总想通过李宜忠要回儿子,这心思多次扬起,又多次被按下,李宜忠既给他希望又让他失望,这人油滑得像泥鳅,他根本拿不住李的七寸,以前光想着怎么治李,现在只想求李,无论李提出任何要求,但凡能满足,决不推诿,只想要回儿子,那是自己的骨肉啊,尚若不知道,也就罢了,一知道,就如虫拱心,如果家庭有温暖,也就罢了,可温暖只在梦里,李宜忠这个逛鬼,不是以前穷途潦倒的时刻,对自己又敬又怕,现在基本找不到这个人,只在江湖传说里,偶尔游走一下,神龙见首不见尾,有用时,他们就交往,无用时,就扔一边,再说:他坑李不浅,这恨在牙根,换作任何一个人,这辱没祖宗的事,都不能握手言和,更何况李是翻身农奴,且翻转了180度,和他隔岸对峙。
得到了李红霞的真身,现在想来,就是一场梦,如果当时能够和李红霞做成夫妻会怎样?一手好牌,被自己打烂了,自己是个混球,春风得意时,根本就没往上想过,如果想了会怎样?至少这会儿不用拍大腿,他当时为何要撇了李红霞,回归那个不曾有温暖的家庭?为了退休?周氏父亲上二年已经翘辫子了,压了他几十年那块石头,已经自然滚落到沟里,就是这阴差和阳错,扭曲走偏,他才过成这样:人不是人,鬼不是鬼!
时间悠长的隧道,深深浅浅,他像一只爬爬虫,不厌其烦在某一段,爬过来爬过去,去意不决,来意又浓,何去何从,难以决断,世事走到这会儿,极尽苍桑,折返迂回,可供攀爬的路,能走近理想的路,几乎没有,要开拓新路,他得掂量一下分量,他的头脑变成了周子娟语录:是豆腐渣拌屁做的!不善经营家庭和婚姻的汪凤楠,这回喝到了苦瓜汁一样的酒,他是怎样一步步走进死胡同里,遥想当年,周子娟看到他,也是含情默默、煽情要燃那种,要不然,也不能一下子栽进去,几十年下来,感情就如刷锅水一下龌龊,浑浑不清,想得越多思想越重,李子北怎么样了?他居然嗑瓜子,把我这个四六不着调的人,嗑了出来,是我那叱咤之风还是之名,他居然能把从凡尘中筛出来,是哪根神经接错了,居然有找上我的冲动,这个意念一经跌落,就像种子落入土壤,我当时正在三木中心校,半是秘书半是老师,好些年都那样名不正言不顺走过来。
张金梁和卢梅发生龌龊事的那年,我竟被抽调到顾圩村去执教一个学期,有时候我就是机动存在,大东风现在看到我还是很感激我的,只不过后来,时过境迁,我们没有再见面,如果不是要书写张金梁的故事,我估计:他一定被我遗忘。顾圩村是个有着上百年小集镇的地方,周围几个村全上那儿赶集,天天早市集,十一点左右,集就散尽了。
汪凤楠是骑着自行车,穿行三十多里路,在顾圩村没有找到我,我是每天早晨去那儿,下午到中心校的,所以和他打了时间差,他找到我时,太阳已经掉地上了,所占我还没有回家,我不知道一个与我没有关系,找我何事?我一头雾水,他却和我讲,他和着名诗人、县文联主席臧步洲是朋友,希望我能多和文联的人多走动,还希望我能到他家里多走动走动,他竟然吹嘘说:他年轻时也是痴迷于文学,并能当场背出林徽因的名篇《八月的忧愁》,是人是鬼都与文学有过一鳞半爪的联系,哪怕是擦肩而过的相遇,莫道不销魂,曾经的悸动,如火花闪过。
随着交往的深入,我才发现:原来汪凤楠和臧步洲也就是泛泛之交,他们之间没有纯正的友谊,他之所以有这么神来之笔,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想如阿基米德媲美,我是他的一个支点,他想撬动比我大11岁之多汪诗云那颗无比固执花岗岩脑袋,这才是他的目的,当晚,我们在胡德禄食堂小酌一杯,并且是他请的我,不让他付钱,他竟睁起牛蛋眼。
后来的确是在他引见下,我见到臧步洲,臧看到我写的东西,大加赞赏:认为我是人才难得!至此,我们成了一对跨越年龄界线的忘年交,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有交往,臧步洲认为眼下纸质文学正在沉沦,在他多次鼓动下,我才把自己的多部长篇分别发在番茄小说网和纵横中文网上。
我和汪诗云初交甚好,后来因为一件事的发生,让我偷窥到金钱有魅力,非我等努力可以实现,我和她八字还没有捺出那一撇,她居然和我说:让我把父母交给子安,来城里发展,她并助我一臂之力,并让我把老家房子卖了,和她一起买一处房产,前车有辙,汪凤楠活成这样,就是影子,我断然拒绝,后来历史证明:我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