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上拽着刚才“代收”的酒馆费用,献媚似地塞向士兵的口袋。
前面士兵似是被他贿赂,向着他身旁一挪。
还不等他露出笑容,一柄雪白的制式长剑却早已割下了他的头颅。
只因他两手空空,而温热的钱币尽数落入了“正义”之手。
苗爷说:“苗哥,你知道吗?这里是罪域,这里的正义也是有罪的。”
我好像懂了什么,但又好像什么都不想懂。
接下来的事情,可想而知。
“正义”洗劫了我们数十年搭建的家,而我和苗爷也因此失去了“温柔乡的庇护”,又干回了老本行。
我问苗爷,这一切都是他预料到的吗?
他说:“苗哥,这里很大,大到我从出生起从来没有见过城门,却也很小,小到周围的人与事物,我都摸了个透彻。”
苗爷一直都知道睡觉会醒,但谁又不想多睡会呢?哪怕你早就醒了,不过是在装睡。
可是啊,苗爷死了。
偷东西时被抓了。
杀他的人叫“正义”。
我不明白为什么苗爷执意要偷到“正义”的头上,他临走前说:“小巴佬,你给老子去买壶酒。”
我感觉出不对了,他很久没叫我“小巴佬”了,但也就只是感觉了。
等我回来时,苗爷早已不见行踪,独留下几枚华丽的金币闪烁。
我等了苗爷许久,从天明到天暗,从天暗到天明,我总是期待着苗爷的身影下一刻便会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翘首以盼。
3天了,也许苗爷是迷路了,我去找找他……
15天了,也许苗爷是被抓了,我要去救他……
30天了,也许苗爷是把我丢了,也是,身边带着个累赘这么久,也该累了……
38天了,我找到苗爷了。他被一根绳子勒住脖子悬挂在城门上,也许他还活着……
我用苗爷留的金币贿赂了士兵,并扬言事后还有双倍报酬,以此混上了城墙。
我巧借谄言恭维着士兵,士兵看了看我,似是对我的识时务表示赞赏。
他说:“好歹也是偷盗正机处的罪人,按理说,是要吊起示众的。”
“这些个小事,不劳大人出手,小人可以代劳。”我将苗爷留的金币尽数掏出,献媚地顺入了士兵的口袋。
随后苗爷的尸体被我拉了上来,我拉得很小心,生怕伤害到了苗爷,引得士兵们一顿嘲笑,似是笑我胆小怯懦还不自量力。
但当我看清那早已生蛆的尸体和那残缺污黑的肢体,我走了。
士兵似是以为我被这尸体吓到了,不再管我。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下的城墙的了。
我只记得,我想走了。
背着苗爷,乘着晚风,我走过了那条盛产婴儿的河流,走过了那条我们大展身手的黑市,走过了那间温馨的酒馆,走到了那焦黑土地上唯独的一缕翠绿。
正机处的大门,这里有着我一生唯许注目的绿植。
趁着夜色,我于此处点起了大火,抱着苗爷走入火中,有一瞬间,我想到了浴火涅槃的“大鸟”。
苗爷说:“小巴佬,老子死了就真死了,但你不一样,你是个雏鸟,死了,一把火就又活了。”
此刻的我感觉很热,听着苗爷身上蛆虫燃烧炸裂的声响,心里意外的平静。
一不留神,我注意到了苗爷嘴巴似是意外紧闭,稍稍用手一捏,一张被血水污染的烂纸出现在视野中,大部分内容早已模糊不清,但标题的醒目的“借条”二字与“3号罪域正机处”的落款还依稀可见。
我说:“是啊,苗爷,一把火,就活了。”
自此,苗十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