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苗千道,你们也可以叫我苗十。
我在下棋。
虽然我连对手都不知道是谁。
但,早就无所谓了。
何况,就算知道了,记住败者的脸也毫无意义吧。
傲慢吗?但胜利在不知何时便已成为了“我的氧气”,落子有悔,满盘皆输。
奇怪吗?但习惯失败的人,更奇怪。不是吗?
二百七十九年零六月三日缺一时三十二分前的一个雷雨夜,我出生于贫民窟的一户普通人家……我不记得了,但据苗爷所说,他从湍急的河流中把我捞了上来。
他说:“那时你个小巴佬还没老子巴掌大,长的又丑,老子还以为差点遭了水猴子,真旮旯吓人。”
我被苗爷收养了,跟他姓了苗,他说苗是希望的意思,是以后的饭,十是他会写的最大数字,所以我叫苗十。
我没懂,但现在懂了。
苗爷人很好,但就是不服老,他喜欢叫我“苗哥”,似乎这样可以显得他很年轻。
算了,好像也不错。
过了几年,我和苗爷学了一身偷盗本事。要知道,我们可是在罪域,周围全是穷凶极恶的犯人,可没有试错的成本。
也多亏得我长得小,这侏儒般的身体让我拥有了快速游走于各种拥挤人群的能力,同时那狰狞的疤痕疙瘩自小遍布我的全身,常人一眼撇过,倒真以为是只大癞蛤蟆成精,急忙闪开。
一时间,我们爷两在这小圈子也留下“赫赫威名”,自称“神偷大盗”。
正值风光大好,我们乘机扩大了业务。
还记得在当时我的设想中,黑道终归风险过大,而白道获利太少。既然如此,不如黑白两道通吃,此谓之“阴阳调和”。
由此,“苗十和苗爷的小酒馆”应运而生,名字是苗爷取的。
他说:“这旮旯名就是要个霸气,老子和你这小巴佬的名一摆,域主来了,都不得磕一个再滚。”
但我知道的,苗爷很怕域主,因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都不敢看我,那小心张望的模样似是生怕有人听见了。
这次的招牌,倒是误打误撞,一炮而红。
似是没有听说过这么“霸道”的店名,又似是为了找到一个暂时的港湾,“苗十和苗爷的小酒馆”是“安全区”这个说法被莫名其妙得传了开来,成了件约定俗成的事。
我们也不会做生意,说是酒馆,却很少有酒卖,多是卖个场所。缺钱时便挨个收他几个钢蹦,不给的也没事,而后再单独去“取”;富裕时便慵懒地瘫在地上思考人生,身前放个铁碗,看着零零碎碎几个人上前,铁碗乒乓作响。
苗爷说:“小巴佬,老子的本事不错吧,早就说了,跟着老子,保你吃香喝辣。”
确实蛮不错,就是开店借我的钱什么时候还我?
而且这好像是我的主意吧!
又过了些年,我长大了,但又没有完全长大。
已经成年的我按理说身高都快定型了,却还不到苗爷胸口高,要知道他也只是个身材瘦小的老头呀!
这些年的生活在我有限的时间里已经称得上一声“奢靡”。苗爷愈发苍老,却愈发活泼,他开始喜欢捉路上的“小伙伴”陪他玩捉迷藏,开始叫起我“苗哥”。
他说:“苗哥,老子偷了一辈子东西,从死神手里给你偷出来可真旮旯好。”
但,好景不长,店内发生了大规模帮派争斗,我和苗爷趁乱摸了出去。
好消息,钱袋摸了不少;坏消息,店没了。
在一片混乱后不久,一群制备精良的士兵以“正义”之名击毙了几个闹事最凶的人后,不过片息时间便将场面稳定起来,呼叫起了酒馆的老板。
我正想答应,苗爷却一把捂住我的嘴,拉着我向后偷偷退去。
人群中,一名最常出现在酒馆内的泼皮被众人推搡出来。
他行事作风很差,开始见酒馆只有两个“乞丐”服务员,估摸着是想着鸠占鹊巢,经常四处乱收保护费。
我想去争论,但苗爷拉住了我。
他说:“小巴佬,多看,少说。”
苗爷很少这样严肃。此刻,我低下了头,眼睛微抬,看着他被众人推搡着出来,硬着头皮迎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