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旧小区里,低矮的电线杆随处可见,头顶的电线上有着不少麻雀憩息着。
“周明宇!有你的快递,快下来拿!”
骑着三轮车的快递大叔扯着他那标志性的大嗓门,然后喊完又回过头来嘀咕:“要不是加钱我才不愿意跑这么老远送上门来。”
没等一会儿,伴随着人字拖的啪嗒啪嗒声住在二楼的周明宇火急火燎地走下了楼梯。
顶着鸡窝头,穿着白色背心黑色短裤神情颓废的一个少年从楼梯间的阴影处闯了出来,下午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少年的脸很是苍白,身上还有着一股淡淡的臭味,像是生锈的菜刀切开食物所留下的。
“年纪轻轻就这么不注意身体,现在的年轻人,真是的。
大叔嫌弃的瞥了一眼后抽了抽鼻子,便不再打瞄周明宇了,看都没看着他,把手里一个不大的纸盒扔向了周明宇,然后手拧油门开着三轮车离开了这个小巷。
也就一个比巴掌大一点的纸盒,周明宇拿上后没来得及看上一眼,转身又飞快跑上了楼。
他家住在202,拧开门把手,一股子血腥味和刺鼻的酒精的味道散发出来,站在门外的楼道里也能闻到,周明宇立即关上门。
回到家里的客厅,反锁房门,快递的纸盒被他随手扔在了沙发上,他不知道是谁寄来的,这也不重要,现在最重要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放血,这段时间无论怎样都不能有人来打扰他。
周明宇掀开了自己的白背心,脱下扔在了一边,露出他那单薄的上半身,无论是胸口、肚皮亦或是后背,上面都有着一块块黑斑,这不是胎记,正是他要放血的部位。
除了这些,还有无数道或大或小或横或竖,但集中在一起的伤疤,这些也是每次割开皮肤留下的伤疤。
周明宇从小就患有一种怪病,这种病会让身体里的血液失去活性,血液坏死然后会淤积在身体各个部位,目前这种奇怪的病罕见且根本无法治疗,他只有通过不停地放掉坏血、输入活血才能延缓自己的生命,不然一旦身体里所有的血液都坏死掉,他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
房间里窗帘关着,光源只剩下一根红色的蜡烛,一把银白色的小刀被一只苍白布满青色血管的手握着,在火焰上反复烘烤。
焰光照映着周明宇苍白的面孔,黑色分瞳孔里燃烧着的不仅仅是火焰,还有他求生的光芒,他不想死,为了活着周明宇任何事情都愿意做,任何!
烤的差不多了后,周明宇右手拿着刀,左手拿出早就在酒精瓶里浸泡好了的棉签,在自己的左肋处细细擦拭,擦了一大片的位置,足有整个手掌那么大,覆盖了黑色的部位。
棉签被随手扔在地上,然后一条早就准备好了的略微发黄的毛巾被周明宇抓起将其咬在了口中,他的身子往后仰,靠在沙发的靠背上。
这个位置早就有了不少的伤疤,周明宇用另一只手找着一块较为光滑平整的皮肤,有些留念的摸了摸这为数不多没有伤疤的地方。
同时酒精也慢慢生效,只感觉皮肤冰凉,周明宇不再犹豫,眼神里凶狠的光芒亮起,锋利的刀尖刺破皮肤,刀尖很容易就插进了皮肤,也插进了了已经坏死了的那团黑色污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