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名叫洪坤,洪坤并不是本名,而是和洪七巧后来一起改的姓名,他是洪七巧自小的伴读,是洪父从街上抱回来的弃婴,抱回来的时候已经饿的奄奄一息,洪父灌了一小碗米汤之后,才逐渐还阳。七巧的父亲心生怜惜,既然救活了,便不忍再遗弃,于是便将他留在府中,做了洪家的大公子,洪父一直将他视为己出,即使后来七巧出生,对他的疼爱也不曾减弱半分。
他比洪七巧年长几岁,身形相貌虽说略有缺憾,但才智心机确实上上等,洪七巧曾与他开玩笑,如果我能称得上七巧,那你就应该叫百巧、千巧。洪家遭遇变故以后,便与七巧流落江湖,一个剑走偏锋,成了江湖人扬名立万的“雅盗”,另一个却隐于闹市之中,做起了七巧的情报输出,洪坤凭借自己的无双才智和高超的交际手段,通过拉、打、吓、恩、情各种手段,很快在江湖上拉起了自己的人脉关系网,个人隐秘、小道消息、民间八卦甚至朝廷机要,洪坤总有自己的办法能获得第一手的消息,人送外号“八爪鱼。”
洪坤成了七巧的坚强后盾,七巧也用自己“工作”得来的财物支持着洪坤,一直到几年前洪七巧在大内失手,洪坤放心不下,在京城盘下了这间店铺,表面上做些文房四宝的生意,一边却暗暗打探洪七巧的情况,准备相机而行。
“怎么样,小巧巧,这次还回去吗?”洪坤自小疼爱七巧,知道自己身世后,更是决心要用一生守护洪家来报恩。出事那天,洪坤拼死从火场里救下七巧,却也只救下七巧,洪父及其他人全都葬身火海。这么多年,这件事一直像根刺一样,扎在洪坤的心上,愈来愈疼。每年洪父祭日那天,洪坤都会把自己关在屋里喝的酩酊大醉,嘴里每次都是含糊不清的说着:“父亲,父亲,我差一点就能救你出来!差一点啊!”洪坤一直觉得他如果手脚能再快点,定能将父亲救出来,怪就怪自己身材矮小,行动笨拙。这几年,洪坤把这种内疚转化成对七巧的爱护,几乎没了自己呢生活,一颗心都在七巧身上,可以说对七巧来说,洪坤亦兄亦父,对七巧的这称呼嘛,也是打小就没有变过,每每让洪七巧头疼不已。
“大哥,我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这称呼能不能改改。”
“改什么呢?小七七?七巧巧?巧不巧?你选一个!”
洪七巧无语,这位兄长看似疯疯癫癫,其实比谁都明白,像个装满水的沙袋,就是让你踹上两脚,你也使不上力。
“不回去了,皇帝老儿将我放出来了,让我帮着锦衣卫查案,两年为期,完事就还我自由身。”改名无望,回归正题。
“什么?!”洪坤闻言从凳子上跳了起来,“你疯了吗?锦衣卫是你能招惹的吗?更何况你的身份......岂不等于终日与虎谋皮!”
“两年之后,答应让我进御库观摩一天,你知道,那东西在里面。”洪七巧拉下脸来,有气无力的说道。
洪坤也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软了下来,那东西诱惑太大了,要想报洪家的仇,所有线索都系于此物,洪坤知道,这个诱惑他们俩无法拒绝。片刻之后,洪坤又好似疯魔了一般,跳将起来,说道:“不行,你赶紧走,我马上给你准备盘缠,去南方,漠北,高丽,琉球,倭......哪里都行,就是不允许留在这里,咱家的仇,交给大哥来办,我拼了这条贱命也会把那东西取来,终有一日我会手刃仇人,到时候你再回来,娶妻生子,好好生活,听话,这世间还有很多美好之事等着你,你要是......要是有个三厂两短,我......该如何是好,大哥无所谓啊!,三十多年前我就该死了,要不是义父他老人家...我将来...我将来我见了义父,要是他问我,你是怎么照顾你弟弟的,我.....啊......我该如何是好啊!“洪坤眼睛血红,几乎将嘴唇都快咬破了,颤抖的双肩能看的出来,他极力的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洪七巧眼圈也红了起来,他抓住洪坤的手,看着这个才三十多岁,却已两鬓染白的义兄,这么多年两人经历了什么,自己最清楚不过。当日逃出火场,七巧昏迷不醒,浑身烫的像个烧炭的铜炉,两人不仅身无分文,还要时时刻刻警惕突如而来的刺杀。洪坤用两条绳子将昏迷的他绑在自己身上,昼伏夜出,一边靠吃田鼠和野菜充饥,,一边向大山中遁去,等两人安全退入深山老林后,洪坤已经变成了一个血葫芦,,那绳子找不到了—已经完全勒进了肉里。后来两人闯荡江湖,无论多么艰难,他总能想到办法让自己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这位在江湖上八面玲珑,通杀四方的万金油、八爪鱼,现在却因为自己的安危,被逼的话都说不成个囫囵样,真真的是难为他了。
“大哥,你我是同胞兄弟,都是父亲的孩子,父亲的仇自是要一起报的,我不能置身事外,而且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也不能护我一辈子,从现在开始我们兄弟联手,一起找出那个畜牲,将他千刀万剐!我答应你,一旦有变,我必定有法子自保脱身。”洪七巧安慰道。
“好!”洪坤感到无比的慰藉,但还是有点担忧:“可那帮天杀的,心狠手辣,诡计多端,我是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