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正午时,天空飘落的雪花慢慢减少。
风也逐渐停息。
狱所大门前,曹昂大马金刀地坐在胡床上,面对着南边黑压压的人群。
气氛凝重的肃穆。
曹钦还没被带来,一旁的胡充已经忍不住开口道:“县君,曹钦身为尉吏,却知法犯法,犯下大案,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啊!”
“足下何人?”
曹昂闭着眼睛,冷声问道。
“不敢称足下,小人胡充。”
“现居何职?”
胡充脸色瞬间涨红。
他不是傻子,自然明白曹昂这个问题的意思:有官身么?没有就闭嘴。
却又不能不回答,只得支支吾吾的道:“尚为......白身。”
谁料曹昂直接置若罔闻,懒得再说什么。
胡充再次血气上涌,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
须知,此次他接下主家安排的这件差事,固然有主家许诺丰厚报酬的原因,但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扬名。
这个时代,名气只可以直接折现的!
无论是以孝知名、以廉知名,还是以侠义知名,都有极大的用处。
对于游侠儿来说,名气更是比其他所有的东西都重要。
有名气的游侠,是让无数高官争相遮掩的郭解,是可以帮助中央平定战乱的剧孟!
没有名气的游侠,就只是个低贱的无赖子。
胡充正是受够了被人蔑视的日子,方才铤而走险,接了这个刀尖舔血的活儿。
否则,他疯了也不会直接面对甚至是挑衅有“百里侯”之称的一县令宰。
这样的贵人收拾他胡充,甚至都不用自己发话。
回头看了看围观的众人,尤其是混在其中的“自己人”,胡充仿佛又有了充足胆气。
“县君有所不知。”
胡充对着曹昂躬身行了一礼,正气凛然地说道:“小人虽是白身,却死者邻居,素来与其家人交好。友人全家死于非命,胡某虽一介草民,却也想替他们讨回公道!还望县君尽快判决,处死贼人,让逝者在九泉之下早日安息。”
一番话说的冠冕堂皇,尽显侠义心肠,颇具煽动性。
围观众人纷纷动容,更有甚者甚至直接出言喝彩。
胡充挺直腰杆,昂然四顾,感觉自己离名传本县已经不远了。
此时,曹卫亲自押解一个披头散发、脸色灰败的中年男子,来到曹昂近前。
中年男子,正是犯下大案的曹钦!
“主人,小人有罪!”
看到曹昂的一瞬间,曹钦直接跪倒在地,一边请罪一边不停地磕头。
头颅磕在石板上,片刻间已是鲜血淋漓。
“停下来。”
曹昂的声音并不大,可落在曹钦的耳朵里,却重若千钧,他不由得浑身一颤。
非是恐惧,只是羞愧。
见曹钦跪伏在地上,额头紧紧贴着地面,仿佛要把自己埋起来。不过,终究还是停止了磕头的动作。
曹昂这才冷声询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