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卷一百五十一 十字街(1 / 1)祂空间首页

小钰妈妈的店铺所在的那条南北方向的长街,刚好位于小镇东边十字路口的南侧。十字路口以北的长街上,也是商区,有关衣食住行的店铺都集中在那一带。东西方向的主路两侧,也有零零散散的商铺或是其他单位的办公楼。迷雾镇的那些长街上的景象,更像是整座小镇的缩影,在那里,每天都有各种新鲜事发生,故事一个接一个,有些令人温暖倍至,有些令人不寒而栗,也有一些令人匪夷所思。

儿时的小钰,经常和妈妈漫步在那片商业街区的周围,她最大的快乐就是和妈妈一起逛街试衣服,或是试戴柜台中那些bulingbuling的首饰。当时,北大街的西侧有一家化妆品店,同时,还出售一些款式十分漂亮的饰品,耳饰、吊坠、指环、胸针……每一件都十分精巧别致。翁元柔是那家店铺的主人,是一位身材娇小中长发的年轻时尚女人,夏天的时候,喜欢穿着浅紫芋色的宽带修身背心,搭配白色的牛津纺短裤,酒红棕的刀削发,靛青的眼线,和那对直径5-6公分的银色大耳圈,与她本人的气质十分相配。那时,她与第一任丈夫离婚不久。由于妈妈经常在她的店里买化妆品和配饰,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悉。小钰清楚的记得,有一次,她和妈妈在翁阿姨的店里选了一朵一圈儿白钻围绕蓝紫钻镶嵌的花形吊坠,银制的水波纹链子十分闪耀纤细,那枚主石——圆形刻面的蓝紫钻刚好是花芯的部分,在正中间。另外一条链子上是一枚小小的水滴刻面浅紫钻,也很漂亮,那条是妈妈选的,她更喜欢倾向于简约的款式和风格。两三年后,翁阿姨店铺的货品种类更加丰富,生意还算不错,那一年,随着她和第二任丈夫的婚姻拉开序幕,他们的儿子也诞生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模样可爱俊朗的男孩子,居然先天痴傻,直到他五岁左右,家人才发现了这个问题。尽管如此,翁阿姨还是很疼爱这个孩子,尽量教他一些简单的东西,但不勉强他一定要学会。由于翁阿姨的第二任丈夫经常酗酒,并且常在酒后暴打妻子和儿子,她不得不与丈夫再次离婚,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之后,她又认识了另外一个男人,两人在交往期间,这个男人便时常对翁元柔拳脚相向,年幼的儿子见状,立刻跑到旁边的店铺,寻求邻居的帮助,儿子慌张的告诉邻居,比划着:“妈妈,救,快救救妈妈,坏人打妈妈,妈妈要没命了……”幸亏隔壁的邻居及时赶来,才制止了那个正抡起酒瓶准备砸向翁元柔的男人,自那以后,两人分道扬镳,翁阿姨也未再婚,她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希望他能平安长大。

与翁阿姨命运相似的另外一位女人,也是妈妈同行的一位好友——曲桐幽,她的儿子康海祎是小钰的同班同学,那期间,两人恰好是小学五年级的同桌,但由于康海祎先天的智力问题,后来他不得不放弃读书,离开了校园。说来,两人成为同桌的缘由也十分奇葩:因为当时班中的学生们,没有不欺负这个常人眼中的“傻子”,尤其是很多男生,康海祎经常沦为众人的笑柄,女同学们也时常恶作剧,捉弄他,但康海祎几乎全部忍受了下来。在小钰看来,同学们的有些行为和做法甚至有辱人格:去欺负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傻子”或是老实人,实在是罪业深重。当时,老师也颇为头疼,于是,便安排他和小钰成为同桌,在和小钰成为同桌后,这个先天痴傻的康海祎,总算是消停安稳的度过了离开校园前的那段短暂的时光。他离开学校前,吃力的说了句:“谢,谢谢你,钰儿……钰儿最好了,从来没有打骂我……”当时小钰听到这句话时,只是觉得莫名心酸。二十多年后,她偶然想起儿时的记忆,只是觉得,对于先天七魄不全者来说,何必为难或是苦苦相逼?康海祎的父亲就是后来因酒驾命丧于那场车祸的康锦霄,也是给陶曼贞一家制造了一场风波的魂灵。康锦霄生前对待妻子曲桐幽非常不好,夫妻二人也时常吵架,丈夫也经常对妻子动手,印象中,曲桐幽的双臂上总是布满淤青,但他对儿子还算可以,尽管儿子先天痴傻,但没见过康锦霄责难过儿子,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虎毒不食子”吧。

小钰妈妈的服装店当时和曲桐幽的店铺都在十字路口的南大街上,曲桐幽的店靠北一些,两家店之间还隔着好几家店铺。其中的一家饭店生意十分火爆,是一对东北夫妻开的店,以烧烤为主,颇具地域特色,他们家有不少食客皆是来自天南海北的海上作业者,在休息的时候,过来吃饭,找找乐子,那家饭店有好几个漂亮的应召女郎:各自遭遇不同,有的是被生活所迫,从事了这个行业;有的是由于其他不得已的原因,才接触了这个行业。原本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正是花信之期和锦瑟年华,本应有着其他更加自主的多姿多彩的生活,但现实的残酷、事与愿违,让这些俏丽的姑娘们不得不向命运低头,常年流连于男人与声色之间,无论内心是否真的快乐,根本无人真正在意,都要始终笑脸相迎,因为来者皆是客。让小钰印象最深刻的两个姑娘:一个长发过腰,皮肤白皙,略施粉黛,都楚楚动人,每次见到她,她都是眼带笑意,不见半分忧伤,鼻翼处的一颗浅棕色美人痣,为这个优雅的风尘女子又添了几分魅惑和柔情;另外一个小麦肤色的姑娘,长相颇有马来西亚人的味道,人也娇小,平日里总喜欢挽着松松垮垮的简单发髻,每次微笑都会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和甜美的梨涡。后来,她嫁给了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男孩子,那个男生一开始也是随着这些海上作业的同事们到此寻欢作乐,却意外收获了一段缘分,两人登记结婚后,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儿子,成为妈妈的她,经常和丈夫推着婴儿车中的孩子,在晚饭后漫步于大街上,她算是那些姐妹里归宿最好的一个了。

与那家饭店挨着的另外一家东北菜馆儿,同样是一对夫妻经营,那家店的老板娘相比之下,要温和许多,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充满善意,还掺杂了些许无奈,那份无奈,大概是出于对常年喜欢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丈夫的担心和忧虑吧。毕竟,她十八岁的时候,就和丈夫在一起了,算是结婚较早的一拨人了,来到这座沿海的小镇时,他们的儿子已经读小学了,那孩子长得很像他的妈妈,尤其是眉眼,但儿子扬长避短,眉宇间,比母亲多了些神采,很精神,这股精神气却是随了他长相并不出众的父亲。由于小钰的妈妈经常和他们打交道,一来二去的,便熟络起来,这些豪情仗义的外地谋生者,其实,并没有当地人想象中的那样不堪,当地的居民总是对他们抱有其他偏见。在小钰看来,有些口口声声满口仁义道德的当地居民,那若是坏起来,还不如那些外来的纹着花臂的吸烟者,她的舅舅舅妈和哥哥就是很好的反面例子之一。所以说,看人不能仅凭外在的一切呈现而妄下定论。不怕真小人,只怕伪君子,很多看上去人畜无害的人,刚接触好像挺不错的,实则总是游走在善与恶的边缘,为自身披上一层伪善的外衣,做些蝇营狗苟之事,对外装作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比如说小说中的人物:岳不群、洛明轩。路招摇在被伪善的洛明轩关押后,对他说:“你骗我,我没错,我不坏!我出封魔山,所言所行,所作所为,我问心无愧!”在与洛明轩的对抗中,姥爷为救招摇惨死于洛明轩的手中,对招摇打击很大,后来招摇坚定的说:“我还是要建立一个门派,就叫万路门,我要以刀杀出一条血路!”到最后在洛明轩大婚之日,她反杀曾经的恋人也是仇敌时,洛明轩问她:“你想送什么礼?不要逼我杀你,你现在失去武器,如果此时跪地求饶,兴许我还会一时心软,放你一条生路……”路招摇笑着答道:“血祭凤山,以你命祝你大喜,听着就喜庆,今日是我要杀你,想让我求饶,不可能,你想不死,不可能!我就是这么坏!你有什么不满吗?!!!若天下正道都是你们这般模样,那我生而为魔又何妨?!!!哈哈哈哈哈哈……”随着路招摇一声仰天怒吼,她一剑刺入洛明轩的胸膛,双膝跪地的洛明轩嘴角渗着鲜血,阴鸷的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你杀不死我的……”但路招摇的一剑再次深刺,她决绝的答道:“但是你永远也醒不过来!”招摇终于以心头血铸神刃,在洛明轩大婚之日,将其封印,也算是为了曾经救她而惨死在洛明轩手中的姥爷报仇雪恨。

妈妈做生意的那几年,结识了不少好朋友,黑白两道儿皆有。有时,遇到附近的海上作业者醉酒后,在门前与他人发生口角而大打出手头破血流之时,两家饭店里的夫妻掌柜,都会出来呵斥制止,因为那些生起事端的人,有些刚好是他们的食客,他们是很讲江湖道义的,不允许自家的食客在小钰妈妈的店铺门前闹事,以免影响生意。有一回,小钰一家三人刚好在隔壁那家饭店吃烧烤,是个夏日的夜晚,她看着热情洋溢招待客人的老板和老板娘,看他们努力生活经营小店的模样,十分欣赏他们爽朗豪气的为人。不得不说,看上去衣冠楚楚的人,背地里或许是一个私生活混乱甚至抛妻弃子之徒;那些纹着花臂令常人没有好印象或是被他人偏见对待者,可能是一宿没睡,陪护在病床前守着母亲打点滴的孝子。早些年,小钰刚踏出校园没多久,在面试一家公司时,出于长远考虑,她婉拒了那家公司的当面offer,面试她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是那家企业的老板。男子见小钰拒绝了他,他立刻探身而起,双臂撑在桌前,阴冷的笑道:“怎么,我能开到你提出的薪水,甚至不在你原先的公司之下,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别看我现在是衬衣西装,下班去了夜店和大家一起照样玩的很high很疯狂,难道这不是你想要的吗?”小钰听罢,顿时觉得好笑,但她依然很礼貌的答道:“您的疯狂与我无关,我对声色场所不感兴趣,也从未踏入夜店半步,令您失望了,很遗憾,我并非您要寻找的共事伙伴,愿您找到更合适的候选人。”小钰说完便带着简历转身离开了,那个道貌岸然的企业老板愣在原处,半天未反应过来,站在男人一旁的HR,那个中年女人也看得目瞪口呆。

人们总是善于伪装,却总有擅于观人于忽略者能发现他们真实的一面和最原始的动机,也正是应了那首: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当一个人置身事外时,反而更容易看清一些人与事。迷雾镇的十字街犹如人生的岔路口,怎么走?怎样走下去?怎样走的更好?是需要深思熟虑的,也要三思而后行,否则,可能会一失足成千古恨,万劫不复。在觉察偏道之时,若能及时悬崖勒马,或是坚持守贞守正,那人生的天地可能会是一番别样的精彩。

写于2024年8月23日?甲辰年七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