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代刑法的观点看,刘蠡升不算一个罪恶昭彰的纵火犯。
他充其量只是一个……有心无力、求而不得的未遂纵火犯。
过火面积、被烧毁房屋和人员伤亡数量、财产损失金额:都是衡量一个纵火犯罪行轻重的基本条目。
而神龟二年正月山胡放火引发的这次永宁寺祝融灾,即便从两位先帝当政时数到现在,综合各项数据列一个由高到低的榜单,都未必挤得进前五十名。
高祖在位时先后三个年号:‘延兴’用了五年、‘承明’用了不到一年、‘太和’用得比较久,接近二十三年。
前半段都城一直是平城,而非洛阳,二十九年间这里共发生大小火灾记录在案的有一千二百三十三次。
世祖在位时先后四个年号:‘景明’用了四年、‘正始’用了四年、‘永平’用了四年、‘延昌’用了不到四年就驾崩了,约十六年间共发生火灾五百七十三次。
元诩登基后改元‘熙平’,用了两年又改成了现在的‘神龟’。
四十七年来,比刘蠡升这次损失大的火灾简直数不胜数。
说起来好尴尬:他存在主观纵火意图,也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
但造成的损失还不到他预估的百分之一。
为什么呢?
因为元诩。
因为元诩太了解刘蠡升了。
不是因结识、接触而生出的了解,是一种更深层次的了解。
首先,根据现代犯罪心理学对纵火惯犯的研究:他们多是现有社会秩序下的失意者,不能很好的融入主流群体,在‘社会边缘’离群索居着,他们不被尊重、饱受轻视、自我认同感较低,累积了大量的负面情绪,亟待宣泄与释放。
他们渴望彰显力量、扩大影响、引发关注、获得肯定。
作为汾州山胡的领袖,一个有强烈复兴民族责任感的没落匈奴贵族,在大魏当前的政治格局下,刘蠡升毋庸置疑符合上述条件,他对自己及汾州山胡所处的位置都极其不满。
而纵火就是向强大的敌人展现自己肌肉从而收获力量感最简便易行的方法。
其次,关于‘琐罗亚斯德教’:根据‘现在’对于山胡俘虏的审讯以及‘过去’元许读过的一些书籍来看,刘蠡升用以煽动教众的教义有相当部分取之于一种发源于古波斯的宗教——‘祆教’,刘蠡升的口中的‘经文’更像是一种杂糅了佛教、祆教的四不像。
祆教教徒最易被常人辨识的就是其崇奉‘圣火’的行为:他们认为‘火’是宇宙间掌握着‘善’的至高光明神阿胡拉·马兹达的儿子,是神的创造物中最明净、最富光辉、最有活力的东西,是人类的‘正义之眼’。
燃起‘圣火’可以辟邪驱晦,禳灾致福。
不同等级‘圣火’的火种要用不同的器物与木质燃取,普通人家奉祀的‘圣火’等级较低,可以熄灭,但对熄灭的方法有严格而繁琐的规定;而一座主城的‘圣火’要自从事16种不同职业,且信仰坚定、言行纯粹的时代传承的虔诚教徒家中供奉的火焰里分别提取火种,置于城市中心神庙中,永不熄灭。
伊朗等国据说甚至有传续数百年乃止千年不熄的‘圣火’。
祆教因其对‘火’神圣性的格外崇拜,也被称为‘拜火教’。
没有什么比燃起熊熊烈焰更能增进‘功德’并向世人昭示自己‘存在’意义的方式了。
针对以上两点,元诩断定刘蠡升会纵火,而小胖墩的应对策略已经不是‘防患于未然’这么简单了:他事先已经预判到了纵火的动机、地点,并将纵火具体实施者的数量大为削减、将对方可能点燃的屋舍数量逐步压缩,甚至还调动体制内的工程技术人员‘跨时代’的研发一些唐宋时期才会出现的‘消防器材’。
当然,还有‘发动人民群众’。
想象一下:你选好了地方点着了火,但外面有一万多四十岁左右的壮年男性,他们是有组织的等在外面做些零活儿,接到的命令就是‘随时放下手里的杂工,全力以赴扑灭以大雄宝殿为中心地区僧舍燃起的大火’,他们不仅有上百架刚做好的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的‘消防器材’,还有大大小小七八千个各种盛满了液态水的荷花缸、大铁锅、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