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家有贤妻夫当喜,只把此心与君同(2 / 2)文惊海内首页

这位颜类圣的兄长,在百蛮之乱时镇守边防,力阻强敌,怎奈本身只是个名士而已。城破之时,他誓死不降,最后一家老小三百余口一律问斩。

颜真卿悲怒之下,提笔融墨,写下那篇千古名篇《祭侄稿》,他此时心神已乱,几乎自费圣道。提笔写字的状态,更是如同疯癫,字迹也是连涂带改。字成之时化作两股金光。一股大些的,包裹着颜真卿遁入文脉,另一股小的跨域千里,瞬间诛杀蛮族包括笛卡尔-王浩在内的十位,实力相当于人族大儒的大蛮王,震慑四方。

怎奈百蛮等族虽然暂时被吓破了胆,但中原乱世已现,已经不是死几个大蛮王能够结束的了。

这段历史和本朝兴衰有着重要的内在关系,故而宋三的印象极为深刻,对于颜真卿一族忠烈也佩服万分。何况《祭侄稿》是他前世最喜欢的书法作品,没有之一。

实际上术业有专攻,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宋三的书法其实并不那么好,只是勉强能写能看而已。但他的书法极为博杂,你若是仔细看,甚至能从一篇短文中看出所有书法名家的痕迹。这是和他临帖甚多,但每一家又不能精通有关系。

这和他画画也有关系,他受到西方艺术和现代艺术影响,坚持在不同的画卷上,配不同风格的字体,有时偶尔还要为了贴合构图而有所变化。宋三本身极为重视书法的,但让他欣赏点评或者头头是道,真要是写的话,他只能算是普通人水平。

王羲之文学水平差强人意,李太白几乎没有留下墨宝,可谁能说一个不如另外一个呢?宋三的诗词是极好的,他甚至认为就算是身在盛唐,他的诗词也非凡品。

这就是中国数千年来文人立身的根本——尊重,并且自信。

在他头脑里思绪乱飞的时候,菲儿手里端着碗走了进来。看来并不常常煮鸡蛋,那碗里此时放着两个蛋黄,蛋清被剥的稀碎,但看起来都从蛋壳上面刮了下来了,一点也没有浪费。

菲儿见宋三盯着碗看,脸上不由一红,委屈道“我真笨,都弄碎了。”

宋三笑了笑,拿起一块蛋白放到嘴里道“没事的,又不是不能吃,碎了更好,入味儿。”

菲儿嫣然一笑道“白水煮的,哪里有味道,相公就会胡说。”她突然觉得自己的相公有些不一样了,似乎没有之前那么呆板,性格豁达了许多。

宋三倒是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又拿了一块大一点的蛋清,直接塞到菲儿嘴里道“这世间人情滋味却是最浓,只是有的苦涩难咽,有的香甜可口。”

菲儿俏脸一红,低着头慢慢咀嚼那块蛋白,宋三看着她笑道“如何?”

菲儿仔细想了想,忽而抬起头露出一个开心的微笑道“相公,果真是甜的呢!”

宋三看着菲儿的样子,哭笑不得道“一个鸡蛋罢了,待为夫考上文生,咱们家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难过了。”

两人分着吃完鸡蛋,菲儿把碗收拾下去,端过来一杯热茶放在宋三面前道“相公,喝茶。”茶是野茶,菲儿上山采的,茶杯却是半截的竹筒,上面刻着兰花,虽然简陋,但也有几分雅致。

宋三看着眼前的女孩儿,手捧茶盅冲他微笑,夕阳的光从外面照射进来,照在女孩儿的脸上,她的笑容如此明媚,如此爽朗,丝毫看不出生活的窘迫和苦难。宋三突然有些心怀舒畅,他叫道“菲儿,给为夫融墨。”

“相公要写字吗?”菲儿以前也很喜欢看宋三读书写字,此时她欢叫一声,一边说着,一边熟练的从书桌旁的小箱子里拿出一个布包。

打开布包,里面是一层油纸,油纸里面包着黑色的粉末。菲儿将粉末用小指长长的指甲小心的挑出一些,放在书桌上面的一个小瓷碟里,然后又小心的包好,放了回去。这才又用小指的指甲从一个被用来当做笔洗破瓷碗中,挑起清水滴入瓷碟之中。

宋三看着这一切,才想起这墨粉是菲儿每日跑到邻居家中,把人家油灯上的黑渍用水洗下来,放在太阳底下晾晒后存下来的,心中不由有些感动。

以前他家虽然穷,但他所用的笔墨都是极好的,他画画的纸一张就是几十块钱,墨汁更是要日本进口的玄明,一瓶就要上千。这或许也是他后来穷困潦倒的原因。

可是原来那个宋三,似乎比自己要惨上数倍,一个读书人居然连墨都买不起了,要知道这个世界,普通的墨和纸还是极为便宜的。

菲儿见宋三拿着笔不说话,似乎是在想事情,也不敢打扰,就在一旁看着。宋三回过神来,用笔点了点墨汁,抬头看了眼满脸期待的菲儿,微笑一下,写道:

“玉露金风,万事相成。

天光日暖,草木青青。

语笑频频,暖茶素盅。

人如天乐,动我神灵。

夏去秋至,否极当兴。

此中真意,可与君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