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章 起因(2 / 2)解答人生首页

只有倪安,皱起了眉。

-----------------------------------

庭审结束,人们散去。

随人流走到隔壁法庭,门开着,旁听席空空如也。

审判席上,审判长正在宣读判决书:

“上诉人,即原审被告人胡聪,女,27岁,余州人。因本案于2007年7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余州城看守所……

“余州法院审理余州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胡聪犯教唆杀人罪一案,与2007年10月8日做出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胡聪不服,提出上诉……

“原判决认定:被告人于2005年在网络平台【槐书】发表带有暴力引导的内容,经由互联网广泛传播。2007年7月1日,内容直接引发未成年人模仿,造成7人被殴打至死。2007年7月6日,胡聪被抓获归案。

“原判决认为,被告人无视主府法律,发表内容未经过兰台审核分级,其行为构成教唆杀人罪,应予以刑罚……依照《主府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胡聪犯教唆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上诉人胡聪在提出上诉后,未能提出更多证据,上诉的理由不充分,故不予支持。

“故本院认为,上诉人胡聪通过暴力文化内容教唆未成年人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教唆杀人罪,应予以刑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倪安站在门口,身旁人来人往。

她拉了拉身边赵律师的衣袖,问道:“叔叔,如果没有证据,为什么要上诉啊?”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赵律师笑了笑,回道,“不是没有证据,而是证据,消失了。”

倪安听了,眨了眨眼,又问道:“那【槐书】,很有名吗?”

这是她今天第二次听到的词,一个在这之前她从没听过的词。

赵律师愣了愣,脸上有些慌张,但不明显:“怎么突然这么问?”

倪安装作没看见,也没再追问下去,因为他已经给到了她答案。

真正的问题是,两桩案件,以【槐书】为关联,是巧合,还是命运?

-----------------------------------

赵则下了庭,一路上,同事都在向他祝贺。他一边道谢,一边努力控制着自己脸上的笑意。直到回到办公室脱了衣袍,沏了茶,出神地看了一会那漂浮着的水蒸气,才大笑出声。

毕竟,过了今天,他的大法官位置,就到手了。

得意间,门被突然推开,赵律师走进来,一脸严肃朝他吼道:“10年,你疯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