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的人,对起诉书所提及的内容都很熟悉。
一场车祸,两大世家,三位名人,鲜血凝聚在他们之上……这样的内容,媒体怎么可能放过?
甚至在一个多月后,旁听席里依旧坐满了记者,法庭内不让录像录音拍照,他们便拿起了笔和本子在底下奋笔疾书。
倪安只要一斜眼,就能看见;明明没有声音,却仿佛能听见在场的人都在惊呼:“才三年?!这下殷家赚翻了!果然安世去世后,安家没了话事人,女儿女婿惨死也只能任人欺负了……”
诸如此类,如此种种。
但是又能怪他们吗?毕竟,连检察官都在借此发挥,起诉书里的受害人只提及了她的父母。或者说,是特意提起了她父母。
倪安无奈,只能转头看回庭内,看这庭审继续进行。
赵则见检察官坐下后,便朝被告席问道:“下面请被告针对公诉内容进行承认或否认的答辩。”
辩护律师正要发言,却被殷晴一把按住。疑惑的他还没来得及反应,便听见殷晴开口说道:“审判长,我承认所有公诉内容,没有需要否认的部分。”
伤痛已经拿掉了她半条命,整个人已经瘦削得不成人样,头上包着的白布条还未拆,只剩半张苍白的脸,毫无生气地在庭上扔下了一颗谁也不曾预想过的炸弹。
旁听席瞬间炸开,倪安也睁大了眼,不解地看向了被告席的殷晴。
因为她清楚地记得,这场车祸里活下来的4人,其中一人,是殷晴的亲儿子。
开庭前赵律师曾告诉她,因为她儿子重伤昏迷,所以检方的证人里没有他的证词。大家也普遍认为,这是这场庭审的最大变数。
毕竟那是百年一遇的极冷天气,南方的路也结上了冰。冰面路滑,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事故又发生在一段没有摄像头的高速路上,天一暖,冰一融,什么证据也都转瞬消失。说是意外,就算有疑点,可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这场庭审,她很有可能赢。
连她一个小孩都明白的事情,殷晴为什么?
可是,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与旁听席相反的庭内,平静得像是早有所料。除了殷晴旁的辩护律师,像是被人当头敲了一棍,整个人都失了魂。
但赵则没给人反应的时间,很快就当庭宣判了判决。
“被告人殷晴……京城检察院以京检刑诉(2008)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殷晴犯交通肇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殷晴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全部供认,无辩解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殷晴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9死4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虽然被告人供认全部事实,但受害者安珉和倪有为作为兰台终古之后,在此次事故中遭受无妄之灾,实属唏嘘,主府人才流失,是主府人民之痛,无法弥补。故依照《主府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处理意见如下:
“被告人殷晴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
旁听席的记者们纷纷掏出手机,编辑短信往自家报社平台发送信息。
报纸上,电视上,网站上……媒体用文字渲染着结果,结果背后的交易,被堂而皇之隐藏在天空之下。
庭上,审判长在笑,被告人不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