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阮地至今以来闹得最大的案子,开堂当日即便许多人挤不进公堂,仍旧在外头伸长了脑袋等着看热闹——也等着那三个苦命人从公堂里走出来。
公堂对百姓而言是很陌生的,以往就是判案,也不会讲公堂的门大敞开,案子究竟判成了什么样,除了双方家属外根本没人在乎。
至于堂上的大人有没有徇私枉法?这不是惯常的吗?
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财莫进来。
而如今,公堂这种地方普通百姓也能进了,进去了还有椅子能坐,不过这是要钱的,一个人两毛,且随身不能带任何利器和重物,所以想找地方休憩的人不会进来,只有真对案子感兴趣的人会花这两毛钱。
当然,票数是有限的,后来的人拿着钱也进不去了。
朱嘉禾也在堂下的观众席里,她虽然还没有完成出师,但已经是公办造船厂里的小师傅了,这次来到青州是为了进修物理,上课的时候结实了几个本地的同窗,这些同窗里正好有一女在研习律法,被她一鼓动,连朱嘉禾在内的几女都花了两毛,来看这数百年都闻所未闻的大案。
观众席里不许喧哗,即便小声交谈也不行,朱嘉禾只能和同窗打眉眼官司。
主理这件事的法官正是大名鼎鼎的冯法官——朱嘉禾倒不知道这位大法官的生平,但知道她在民间有个诨号,地痞们都叫她杀星,读书人说她简直是当代白起,杀起人来半点不手软。
死在冯法官手里的人,在她还不是法官,只是刑官的时候已然过千,到了如今,恐怕都要接近万数了。
朱嘉禾对冯法官实在是很难产生什么亲近之情,一个人倘若身倚了律法,那她仿佛就不能被称之为纯粹的人了,她在某一方面已经成了刑法的化身,法不容情,她的形象自然也就变得无情了起来。
而这样的人,人们反倒盼着她更无情,一个无情的人才能真正公正,不被私情影响。
前头的流程是千篇一律的,堂上的法官,包括所有役吏们都要先宣誓,宣誓自己绝不徇私枉法,要让所有判罚都有证可依,有律可依,而后才是带原告和被告上堂。
原告自然不是死者,死者已经死了,而是由关押王翠兰的役吏署提出公诉。
朱嘉禾觉得这个做法很好,以前一直是民不举官不究,一个人死了,那就是死了,只要没人告,那随便就能编出一个死法,什么自己不活了要投湖等等,转头送到义庄去,死了也白死。
如今有役吏署公诉,那么即便受害者无亲无友,只要有官府在,这人就还有得到公道的机会。
前头的官话朱嘉禾是没什么兴趣的,关于案子的前因后果,民间早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只问话环节,朱嘉禾才来了精神。
冯法官询问道:“王翠兰,根据之前的口供,你先是与其子勒杀韩勇,勒杀不成,其子再行刀杀,是也不是?”
王翠兰低着头,她轻声说:“是,那贼子要阉割我儿,我救子心切,只得如此。”
“可有人证?物证?”冯法官又问。
王翠兰经过讼师提点,此时也不至于说不出话,她忙说:“邻里都能作证他常常虐待我们母子三人,酒醉后也曾说过儿不肖父,要亲手阉了他,卖出去挣一笔大钱!物证也是有的,他要阉割我儿的刀,当时就在屋里的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