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正义,敬末日,敬美丽新世界,更敬金钱元宝。”
两人的香槟杯在空中轻轻一碰。
蒋丽莎面露笑容。
“说真的,青云,早遇上你该有多好。”
“如若不是你,蒋氏制药早就被宋济之那家伙想方设法蚕食一空。”
“你的建议,是富有建设性的。”
宋青云没有笑,只是在两人酒杯相接的那一刻,露出舒缓而温柔的神情。
只有在这种时候,完成一件事情或者是事业前进一步的时候,她严肃面孔才会柔软下来。
她缺乏同理心,很多方面。她不理解为什么面对人们哭诉的时候,她应该展现出温柔姿态,轻言细语安慰。
所以宋太太才会如此跳脚,骂她不懂体谅。体谅?想到这种词汇,她都会感觉到一阵厌烦。
这是种恶心的感觉。
她的坦然舒适永远只留在这种时候。
她大口喝香槟,行为举止里有一种豪迈的不庄重。
她不是熟知那些无用礼仪,笑不能露齿,走路步子不能过大,熟知餐饮规则,小心翼翼摆弄餐具,浑身散发着一种刻意地松弛感的优雅名媛。
蒋丽莎放下酒杯,想起什么似的,她突然问。
“青云,你绕了那么一大个圈子,让我去拿戴妮娜的dna样本做什么?”
“我先告诉你,筷子上提取的并不准确。”
宋青云握着酒杯,懒懒靠近扶手椅内,她脸上有一种凝思的表情。
“所以我让你扯她头发了啊,只是你没做。”
蒋丽莎无语。
“第一次见面,你指望我像拔鸡毛一样拔她头发吗?”
“怎么不能?”
“你告诉我怎么能?”
宋青云面无表情却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我指望你走上去打她,说她勾引你老公,顺理成章骑她身上拔她头发。 ”
蒋丽莎愕然。
“青云,我可不是这类人。”
“况且……”
“况且什么?”
蒋丽莎将杯子换个手,她露出思索表情,想一会儿说道。
“那女孩儿,说真的,还蛮可怜。”
宋青云饮酒,她挑眉。
“怎么说?”
蒋丽莎将一只手臂搁置在扶手上。
“这年纪,本该就天真烂漫,无忧无虑。我与她聊过天,脑袋很聪明,反应又快。”
“听思雨讲,她学习优异,功课做很好。这种孩子,换做我女儿,我一定骄傲。”
“为什么要选择卖给一个男人,做一个见不得人的婊子。问题不是她,而是她家庭,我虽然不了解,一定是父母逼着女儿去卖。”
“其实也不需要我说,单看门户网站,亏欠女儿的家长比比皆是。我虽然不懂行情,那些家长一个月就给女儿不到一千生活费,这点钱,不是逼着卖是什么?”
宋青云有些动容地皱眉。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妮娜,是我大嫂女儿。”
蒋丽莎惊讶。
“她和宋济之?”
宋青云见她面色有异。知道她想歪,连忙摇头。
“没有血缘。”
“她是大嫂与前夫的女儿。”
“只是有什么好惊讶,都不是一个姓。”
蒋丽莎道。
“不能怪我乱想,我以为她随母姓。”
末了,不忘踩宋济之一脚。
“宋济之那家伙,做得出这种事。”
想到什么似的,蒋丽莎追问。
“既然你都知道她家人亲戚,为什么还要dna检测?”
宋青云沉默,酒杯底搁置在她掌心,她陷入回忆。
为什么?
因为王荣景。
人是很奇妙的物种,有时候记忆里很差,看过一眼的东西轻而易举就遗忘在脑海里。但是人的记忆又很奇怪,就如同是在凭空拼凑一副拼图,当所有有关无关的碎片慢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那些缺位的空白的记忆却从脑袋里的某个位置跳跃而出,把遗落的地方给补足了。
那时候她刚进公司没多久,年轻气盛,沉浸于工作与事业,其他地方却又异样天真。
以为公司种种产业都应该属于做得好的人。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直到宋明志背着自己将最赚钱的行当分给宋万起。
明明她才是工作优秀出色的那一人。
她不理解,与宋明志大吵一架,当着他面砸碎了他书桌上的那一对清代的铜胎珐琅独角兽。
不解气一般,将他桌上叠放的文件资料全部推翻,这才怒气冲冲地离开宋家住宅。
那时血气方刚人又天真,说不要就不要,跑出去自立门户。现在想想,虽然自己混出头,但是为什么不要家产?她不要?难道便宜别人?
她走进二层洗手间,用冷水洗脸,从衣兜里掏出手帕一点点擦拭脸上水珠。
宋万起那白痴,干一行亏一行。唯一爱的就是酒吧猎艳,用假名在酒店开房。上到男星下到酒保,真是恶俗。
至于生意,她没见过比宋万起更不靠谱的人了。偏偏这种人,这种人,抢了她宋青云该有的东西?怎么能不气。
宋明志如此提携自己,在她大学毕业后将公司要职给她,并且郑重其事地拍她肩膀。
“青云,宋氏的万千产业记挂在你身上。你可要多多努力,不要让我失望。”
原来是为着这一出,给自己那废物长子当看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