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玉或许是和父兄呆了一天,此时心情愉悦,一边倒退着走路一边对魏驹解释道:“你可见过端木家的人?”
“我们卫国道路四通八达,东西南北的货物流通多数要经过卫国。
端木家有我们卫侯的暗中支持,业务南至越国,北至燕国,东至齐鲁,西到狄戎,不过区区一把剑,有什么大不了的?”
魏驹见她说得云淡风轻,挑眉反驳道:“区区一把剑?
你可知道这工布剑乃是与泰阿剑、龙渊剑齐名的宝剑,皆是出自欧治子大师之手。
那泰阿剑是楚王的至宝,楚国的镇国之剑!”
“说是泰阿剑能飞沙走石、召唤洪水猛兽?剑气所到之处,血流成河?”
寺玉鄙夷地瘪了瘪嘴,“这种鬼话你也信?若是泰阿剑真有这么厉害,为何它的主人——楚王被吴国打得丢盔弃甲,没了都城,险些亡国?”
魏驹见伶牙俐齿的寺玉可爱又刁蛮,无奈地摇摇头,语气也不由得带了些许宠溺。
“这你可就不懂了。这剑有三种,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庶民之剑。”
寺玉好奇地眨眨眼,止住了脚步,“此话怎讲?”
暮色下寺玉娇嫩的脸庞白得好像在发光,又美又萌。
妹妹文姬是个美人胚子,和寺玉年纪相仿。不过从容貌和气质上,寺玉明显更胜一筹。
尤其是那种娇憨天真的气质,只有从小备受宠爱的孩子身上才可能出现。
文姬作为庶女,要讨好嫡母,打小就很会察言观色、善解人意,身上没有这种气质。
而这种娇憨天真,让人很自然地放下心防,轻松自在。
魏驹心情很好地故意卖了个关子,抑扬顿挫道:
“庶民之剑,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
持此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
“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桀士为夹。
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
寺玉睁大了眼睛,打断了掉书袋的魏驹:“不是说你在马厩里长大,怎么知道这么多?”
魏驹故作神秘地微微一笑,潇洒地甩甩宽大的袖子。
“娘子,马厩里也未必没有大学问。”
“哼,这泰阿、工布之剑,也不过是区区庶民之剑,也亏得夫君把它当个宝!”
寺玉小嘴一撅,不高兴地扭头就走,还顺手揪了几把路边的树叶。
这个臭小子坏得很,一跟他认真他就喘上了,才懒得理他呢!
魏驹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到寺玉所住的院子门口,她头也不回地进去了,却让婆子拦住魏驹。
婆子为难地说道:“少爷,少夫人说,正房敞亮奢华,您住那里合适。”
这是刚成亲就闹分居?
魏驹无奈地抬头看看天。
娇蛮小姐脾气可真大,稍不如意就甩脸子。
组织了一番措辞,魏驹对婆子道:“你去和少夫人说,娘子身娇体贵,住正房那边更合适。少爷我皮糙肉厚,要住也是我住这边。”
婆子作揖进去回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