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桃这种大概是28,也就是平台拿2成。
毕竟音乐平台推广宣传也都是要花钱的,人家也是要挣钱的。
所以拿2成并不算多。
剩下的8成里面,有5成是陈初一的。
丁小桃只能拿再剩下的3成,这3成还需要跟海昌分账。
丁小桃和海昌的合同是46分成。
毕竟公司推艺人,也是要花费大量的资源,和大把的资金。
但公司是要挣钱的。
所以他们前期对艺人的培养、包装,就是为了艺人成名之后,能够替他们把钱挣回来。
而丁小桃的这部分里面,还要包含经纪人的分成。
丁小桃唯一能占大头的,就是和魏珍的分成比例了。
魏珍的工资是由海昌发放,但是她是丁小桃的经纪人,所以丁小桃的收入,她占20%。
这算是她的奖金吧。
丁小桃的很多商演,通告,都是经纪人负责接洽,这部分是她的酬劳也无可厚非。
从丁小桃入行以来,她的分成比例,一直都是如此。
这在业内其实已经算是非常高的分成比例了。
要不然,她也不可能短短几年之间,就挣出了一间四合院。
但如果按照这个比例,这么计算下来的话,一首歌2块钱,陈初一能挣1块钱。
音乐平台挣4毛。
丁小桃和公司再分剩下的6毛。
公司挣3毛6。
丁小桃和魏珍再分剩下的2毛4。
魏珍挣4分8厘。
丁小桃挣1毛9分2厘
这么看的话,写歌唱歌并不是很挣钱。
但《后来》这首歌可是下载量过亿的金曲。
这也是为什么歌坛总是有一首歌吃一辈子的神奇现象。
不夸张的说,《后来》这首歌想要达到这样的成绩,那绝对是轻轻松松。
这样的分成结构,绝对能让大家都挣得盆满钵满。
这中间其实还有编曲和制作人也会抽成。
但是陈初一编曲已经自己搞定了。
至于歌曲制作人,他也早有准备了。
之前联系吴培帮他注册歌曲版权的时候,顺便还交代给了他另外一项任务。
就是在分公司拨给他们的办公区域,专门腾出一块地方,改造成最专业的录音室。
装修的钱他出,采买设备的钱他也出了。
至于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快!
或者是又快又好!
毕竟丁小桃那边还等着录歌呢。
陈初一其实也是为了能和她见面,不择手段。
但是表面上,他给出的理由是,却不是这个。
他跟丁小桃说的理由是,这活他自己也能干,就不让外人挣他钱了。
确实,他这种词、曲、编曲、制作,从头到尾一手包办的风格,任何音乐人都休想从他这里捞到一分钱。
丁小桃对此当然没什么意见。
她也觉得既然陈初一是写出这首歌的人,那肯定也是最熟悉最了解这首歌的人。
由他来担任歌曲的制作人肯定是最好的!
两人就这么在微信上,通过聊天软件敲定了这首歌所有事项。
就这样陈初一就简简单单的卖出了一首歌。
虽然两个人目前都是口头上的交流。
但是一个想卖,一个想买。
那绝对是一拍即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