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苏三说(2 / 2)拯救大宋:从做海贼开始首页

沉默了良久,郑庆灵机一动岔开话题:“这不重要,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林兄,我们还是谈谈诗歌吧。”

脑子不正常的人一般都比较好忽悠,比起郑庆的来历,林充大半的心思还是在那句诗上。

郑庆一句话就让他回到了先前的轨道上:“二郎,敢问这句‘且教桃李闹春风’出自何处?愚兄自负饱读群书,但凡有些名气的诗词全都见过,却从未听闻此诗,不知愚兄能否有幸得见全篇?”

你若能像那巡检司里的老王八一样活个几百年,什么诗词都能听到。

暗自腹诽了一句,郑庆敌不过林充含情脉脉的目光,只得道:“那我便吟来给林兄品鉴一番。”

“枝间新绿一重重,小蕾深藏数点红。

爱惜芳心莫轻吐,且教桃李闹春风。”

语毕,林充已用指尖沾着酒水在桌上摹写了下来。

郑庆终于发现了林充一项他这辈子估计都要望尘莫及的本事——一手瘦金写得屈金断铁,忍不住赞叹不愧是进士公,书法确实不凡,虽然只是以手代笔,这手字也颇得了几分道君皇帝的真意。

林充却在旁边品评着郑庆吟的诗:“此诗用词朴实无华,却极具深意,正和吾辈士人中庸藏拙之道!贤弟大才,竟能得此佳作,羡煞为兄!”

凭着进士公的身份,林充经常出席各种各样的文人雅会,看多了才子的奇词妙句,他的心态也慢慢开始了扭曲。

人总是会崇拜强者的,他很有自知之明,在诗坛的最底端挣扎了这么多年,他很明白自己没作诗的天赋,于是对那些能出口成章的大才子更是万分景仰。

但他更憎恶天道不公,哪怕自己付出了百分百的努力,也敌不过别人那百分之一的天分。

再望向郑庆的时候,林充的眼神已不仅仅是含情脉脉,还透露出浓浓的羡慕嫉妒恨。

那种想把郑庆千刀万剐、五马分尸的恨。

郑庆被他的神情吓了一跳,虽然没有当文抄公的负罪感,但他也不会在这种场合,用这种方式显摆自己。

摆了摆手,郑庆语气诚恳地辩解道:“此诗是我从……苏三那听来的,确非我所作,林兄千万不要误会。”

端着茶碗悠然品茗的苏四狗突然一口茶水喷得像仙女散花,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做实验,想证明胖子也可以人造彩虹。

他那张胖脸上层层叠叠的肥肉抽风一样抖动,要知道蛟龙寨只有一个……不对,是一条狗叫苏三,就是那只发型像髡贼的……

林充没再追问苏三是何方神圣,从二人的表现中他也琢磨出了点端倪,断定郑庆八成是想藏拙。

不由暗自叹息老天爷瞎了眼,居然把把才华赏给这样的狗东西。

本着是资源就要开发的理念,林充下定决心道:“三日后城中有个诗会,既然贤弟也对诗词一道颇有研究,此行务必与我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