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之心的夜来得不早不晚,只会在时针指向八点时带走西边最后一抹落日的余晖。
瓦伦丁的史密斯菲尔德酒馆的热闹也来得不早不晚,只会在天空第一颗星辰开始璀璨时奏响第一个欢乐的音符。
每到这个时候,史密斯菲尔德酒馆就会变得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欢快的曲调自钢琴师的指尖蹦跳而出,就连把店面开在酒馆里的理发师都要忍不住随之舞蹈。绅士、牛仔、贵妇、妓女,这些白天里都各自分散着忙活着各自事务的人们,此刻几乎都聚集于此,有的是为了在酒精和女人之中寻找快乐,有的只是为了凭借自己的条件混口饭吃,而有的则是为了在这里耍耍德州扑克,体会一掷千金的感觉,当然,仅仅是感觉。
今天晚上,酒馆的人们都把目光聚焦在酒馆那张靠近门口右侧的赌桌上,因为在这张桌子上,正在进行一场瓦伦丁从未有过的高端赌局。
赌桌的两边,分别坐着两个人,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屁股粘在赌桌旁的座椅上,能够证明那些屁股的主人曾经上桌的,只有留在赌桌上的筹码和盖着牌面的扑克牌。
坐在靠窗位置的男人戴着旧牛仔帽,身穿灰扑扑的黑色防尘风衣,脖子上胡乱地系着一条绿色领巾,脸上留着不修边幅的短须,一双小眼睛如同鹰鹫,一会儿看看自己的手牌,一会儿看看坐在对面的对手,额头的汗水如雨而下。
在他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淡金色头发、莹绿色眼眸、一身考究妥帖的新式西装的年轻人。年轻人的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几乎把胜券在握四个字写在了脸上,他一边撩了撩自己刚刚保养过的头发,一边问道:“怎么样?还加不加注了?”
“赌注已经加到四十美元了。”一旁的一个衣着邋遢的胖子悄声对身边的同伴说。
“我在这个镇子混了好几年了,从没见过玩这么大的赌局啊。”他的同伴感叹道。
“谁说不是呢,诶,对了,你知不知道现在桌子上的两位都是什么来头啊?”
“我TM上哪知道去,每天来买醉的人那么多,我又不是谁都认识。”
“诶,我知道那个年轻人,”这时,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加入了议论,“他今天才到的瓦伦丁,来的时候比你这个胖子还脏还臭,还拉着一车尸体。”
“他敢拉着一车尸体大摇大摆在街上走?”胖子有些惊讶。
“我亲眼见着的,”女人白了一眼这个她从来就看不上眼的男人,说,“而且啊,咱们尊贵的治安官大人对他可非常客气呢,哎呀,只是想不到,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他好好梳洗打扮后居然是这么英俊的模样,要是能和他深入交流一晚,我呀,不收钱都乐意~”
这时,赌桌上的年轻人又问道:“加不加注,说句话,就剩一张牌没开,你再拖,没意义。”
戴着绿领巾的男人似是被催得有些冒火,又似下定了决心,他从口袋里掏出最后一张揉得皱皱巴巴的十美元纸币拍在桌上,似是为自己加油打气一般喊道:“我跟。”
“很好,”年轻人点了点头,变魔术一般从西服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崭新的十美元纸币,说,“我也跟。”
赌局从四十美元升格到了五十美元,周围人一片哗然。
德州扑克,赢家通吃,这场赌局,无论谁赢,赢家都能直接揣走一百多美元的巨款。在这个二十多美元就能换取一盎司黄金的时代,一百美元,能做的事情太多了。
两方此时都不再加注,于是被二人选出来充当荷官的另一个玩家开出来最后一张牌。
此时,桌面上的公共牌分别是草花A,方片10,红桃8,方片Q,黑桃K。
绿领巾男人刚想开了自己的牌,年轻人突然举起右手,说:“等一等。”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年轻人微微一笑,看向绿领巾男人,说:“不如我们最后再加个码,你看如何?”
绿领巾男人尽管对于这场赌局的输赢已经忐忑到了极点,却不想使自己的气势低人一头,于是答道:“你还想赌什么?”
年轻人伸手摸向腰间,将一把左轮手枪拍在桌面上,这把枪做工精致,枪身雕刻着稀有的骷髅头花纹,一看便知价格非一般枪械可比。
“咱们就赌各自的配枪,怎么样?”年轻人说。
绿领巾男人的手摸上了自己配枪的枪柄,脸现犹豫之色。
“你可得考虑清楚,”年轻人再度施压,“你要是不跟,按照规则,桌上的这些可就都是我的了。”
绿领巾男人闻言,看看自己的手牌,手指摩挲了一会儿枪柄,发了狠心般地掏出枪来,狠狠拍在桌面上,震得桌子都一跳一跳的。
“我跟!”他喊道。
“那就请开牌吧。”年轻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绿领巾男人轻蔑一笑,随意地把手牌翻过来,是两张华丽丽的A,引得周围人又起了一场小小的骚动。
“三条A啊,这手牌确实可以,难怪敢赌到这个地步啊。”绝大部分的人都这么说。
年轻人看了看对方的手牌,笑了笑,似是不屑。他慢悠悠地掀开一张手牌,红桃9。
年轻人抬起头,微笑看着自己的对手,说:“想不想猜猜,我最后一张手牌是什么花色,什么数字?要是猜对了,待会儿我请你一瓶威士忌。”
“我不想猜。”绿领巾男人有些冒火。
年轻人点点头,一副夸张到极致的遗憾表情,说:“那太遗憾了先生,您失去了免费借酒浇愁的机会。”说完,他把自己的最后一张手牌翻了出来,方片J。
欢呼声和掌声响起,因为胜负已分,英俊的年轻人用一条华丽丽的顺子击败了戴绿领巾的粗陋男人,这个结果正是大家所希望的,尤其是女性,她们的欢呼都快把房顶掀开了。
戴绿领巾的男人面色阴郁,他的手放在那把现在已经不属于他的枪的枪柄上,时而握紧枪柄,时而松开。
这时,他的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他一个失神,枪就被人从手中抢走。
那个英俊又嚣张的年轻人一边把玩着他的手枪,一边说:“老兄,听我一句劝,赌博有害健康,尤其是你钱包的健康,我的建议呢,你呀,要么日后就远离赌桌,要么你以后就该弃牌弃牌,及时止损嘛。”
说完,年轻人又从吧台处拿了瓶威士忌,放在他面前,说:“喏,请你的,别客气。”
绿领巾男人看了眼威士忌,又看了眼那个一脸笑意的年轻人,只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他重重拍了一下桌子,留下一声愤怒的“哼”,径自离去。
年轻人一副有些懵的样子,但很快他就把自己融入到酒馆的热闹氛围里:“嗯?不喝啊?那他不喝,我就请大家喝,现在在场的诸位,每一位的下一瓶酒都由我买单!接着奏乐,接着舞!”
整个酒馆的人们都沸腾了,不是因为这个英俊的年轻人有多么财大气粗,更不是因为白嫖威士忌的快乐。这只是个由头而已,一个让今晚的狂欢更上一层楼的由头,而他们,只是沉醉其中不愿醒而已。
不过激情总是会燃烧殆尽,残留的是倦怠的余灰。等到了月上中天,这家酒馆虽然还灯火通明,但已经没有了几小时前的欢歌笑舞,就好像身旁躺着曼妙女子的男人点上一支烟,陷入了深远的沉思。
布兰迪一边推开酒馆的店门,一边醉醺醺地和酒客与酒保道别。他走出酒馆,靠在酒馆门前的廊柱上,点燃一支雪茄,像个无所事事的绅士一样,仰头观赏着瓦伦丁上方璀璨的星空。
他其实并没有很醉,只有刚从美国西部式狂欢中抽离的些许疲惫。布兰迪本来觉得,在这种落后的时代,就算是泡吧也没什么好玩的,但没有想到,这种只属于这个时代的原始与文明相互碰撞出来的独特酒吧文化深深地吸引了他,他甚至觉得,跟这种19世纪的小酒馆比,21世纪的那种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简直逊到爆了。
布兰迪深吸了一口烟,右手习惯性地插入西服的裤子口袋,摩挲着那把原本弗拉科?埃尔南德斯的左轮手枪。
他现在觉得,命运有时候确实很喜欢开玩笑。自己好不容易有了暂时脱离队伍独自闯荡的机会,指望着能够好好体验一下狂野西部的魅力,结果在一场着实令人疑惑不解和恶心反胃的奇遇后,他现在拥有的财产都足够直接退休,到西部买块地颐养天年了。
布兰迪并不是一个喜欢奔波的人,恰恰相反,他上辈子是个很标准的宅男,每天走的最远的路程就是从家到工作单位这段,所以,尽管这一世的他比起上辈子要更喜欢到处冒险,但是残留在灵魂里的对安定生活的渴望依旧会偶尔颤动。
但是,枪火和冒险交织的西部生活对他同样有吸引力,而且很大。
一支烟吸完,布兰迪把烟头随手仍在地上,踩灭了烟头的同时也成功把自己灵魂中似乎根深蒂固的惰性暂时压制。
“该做的事情还没做,想经历的冒险还没体验,怎么能就在这里止步呢。”布兰迪想着。
这时,布兰迪突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嘿!先生!”
他有些疑惑,循着声音望去,见一个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女人正望着他,满脸的急切中夹杂着三分恐惧。女人看见他注意到了这边,立刻带着些许欣喜低声喊道:“没错,就是你,先生,快过来,我需要你的帮助!”
布兰迪直起身子,走到女人面前。女人语无伦次地说:“我简直瞎了眼了。那个家伙,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坏蛋,你必须帮帮我,我会付给你钱的!”
“好吧好吧,先冷静一下,女士,”布兰迪伸手下压,想引导女人平复一下气息,“你说的那个坏蛋在哪呢?”
“他在里面,在楼上。跟我来,我带你去。”女人说完,转身带着布兰迪往酒馆二楼走去。
在19世纪的美国酒馆里,总有一些或是为了讨生活,或是单纯为了追求刺激的女人,更有不少目的各异的男人乐意成为她们的客户,而酒馆也乐意为这些男男女女提供方便,比如瓦伦丁的这家酒馆,楼上的两间屋就是为这种生意特别设置的谈判室。一对男女达成交易,在那里进行友好的长时间交流后,一方得到了满足,另一方得到了金钱——或许也同时得到了满足,而作为中间人的酒馆老板还能收入一笔与之相关的不菲分成,三方共赢的生意,在那个时代看来,何乐而不为呢?
布兰迪和女人没几分钟就爬到酒馆的二楼。女人打开房门,映入布兰迪眼帘的是床上躺着的**男人,男人的胸口上插着一把匕首,已经凝固的血液染红了白色的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