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被前任抛弃,更丢人是被前任避之不及。
在草地上追着自家金毛犬,一路狂奔的辜小姐,这会儿是羞窘交加,简直想就地蒸发掉算了。
可恶的金毛,为啥你就这么没出息呢?
睁开你的钛合金狗眼看清楚吧,那个人已经不是你主人的未婚夫!
他身旁的那只狗也不再会是你的好狗友!
虽然你们朝夕相处了三年,差一点就成为了一家人。
但是,分了就是分了。
求你了,别再远远看见人家的影子,就撒着欢儿,摇头摆尾去追人家了好嘛!
辜小姐跑得气喘吁吁,腹诽连连。
她很想大喊一句:“那个谁,快别带着你的狗东躲西藏了,本小姐对追前任这种丢人活动没兴趣啊喂!”
但是辜小姐好歹也是美帝非著名大学著名冷门学科——比较文学在读女博士一枚。
女博士虽说没有性别,但女博士有脸啊。
所以辜小姐喊不出来。
不过,辜小姐的男闺蜜,美帝非著名相声演员本森先生是惯常不知脸为何物的。
“比尔这蠢货,居然有脸逃?订婚他毁掉,遛狗他落跑,男人风度他有没有?江湖名声他要不要!”
听见身后传来的押韵饶舌,奔跑中的辜小姐踩着节奏,差点把自己绊了一个嘴啃泥。
本森性别男,种族黑,爱好中餐及中文。
职业是非著名网络段子手,全职脱口秀主持人,嘻哈痴迷症重度患者。
“住嘴!”
辜小姐边跑边回身冲这位男闺蜜举了举拳头。
还嫌她不够丢人嘛?
其实吧,他俩都错怪别人了。
前头那位牵着拉布拉多犬埋头狂奔的白人青年比尔,根本就不是在躲辜小姐。
他要躲的人,分明是本森。
比起面对前任的尴尬,这世上更难以忍受的,是面对前任男闺蜜。
因为这个男闺蜜会把花样谩骂、花式吊打编成饶舌念死你。
你说尴尬不尴尬?
换你,你跑不跑?
你怕不怕!
三年前,比尔和辜小姐原本就是在这座公园遛狗时相识相知相爱的。
那时,一个刚读博士,一个刚做住院医。
忙成狗的俩人,各自唯一的生活消遣就是遛狗狗。
于是,非常自然而然地,华裔大龄女博士和白人小帅住院医就借狗生情,混在了一起。
但是,任何现实版爱情故事的结局都不会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一周前,订婚宴前夜,比尔临阵脱逃了。
摩登现代女性辜小姐对此,甚至连眼泪都不肯落一颗。
因为,落了也没用。
哪怕悲伤逆流成河,狗狗也得遛,日子还要过。
这附近又只有一个公园。
于是,分崩离析之后,前任再次相遇,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就这样一个两个串成串,在公园上演了一出“奔跑吧,前任和闺蜜”。
自己这日子真是日了狗了。
辜小姐在心里咒骂着。
她的比较文学博士已经读了三年,虽说读出来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但是,导师总说她毕业论文不过硬,卡她卡得都快卡出哮喘了,这书读得也是够够的了。
三十一岁的辜小姐心力交瘁。
好不容易等到比尔求婚了,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潇洒拍拍屁股去做甜蜜高知小主妇了,谁知,竟仍旧沦落到八点档,要在这里上演勇追前任的狗血闹剧。
辜小姐的水晶玻璃老心脏碎成了十八瓣。
但是,哪怕人生碎成一地渣,做人的姿势还是要好看的。
辜小姐奋力甩着胳膊狂奔着想道:再加油跑快些,追上我狗子,一定要牵着它掉头就回家。
这年头,稍读过两年书的体面人,谁还真能为了谁就死缠烂打,撕下脸皮呢?
“美国史上最畅销通俗小说《飘》如是说:梅兰妮是淑女,斯嘉丽是碧池。娶妻当娶梅兰妮,春梦还是斯嘉丽。”
本森打后头追了上来啰啰嗦嗦碎碎念,真难为他一边跑一边还能把气喘匀了说饶舌。
“啊,又开始啦!”
辜小姐垂头丧气想道。
她跑在喋喋不休的本森身边,心中默默计算还有多少秒本森才能讲完他的那套“乱世佳人理论”。
本森压根儿不在意身边的反应,他继续语重心长告诉闺蜜:所以,比尔那蠢货才会抛弃你呀!你这样的女人,漂亮,智慧,独立,优雅。做朋友那是第一流知心可靠,做妻子那是第一等体面省心,但做爱人,就叫人……
本森一旦正经起来不饶舌,那简直比饶舌还叫人抓狂。
辜小姐内心咆哮着一句话:生而为梅兰妮,奈何要斯嘉丽?!
啊,金毛就在眼前了,就要追上了,就要追上了!
完全屏蔽掉本森的碎碎念,辜小姐一门心思盯着眼前的金毛狗子。
“比尔是白痴,但他绝不是个混蛋。我得承认这一点。他没拿枚戒指把你骗回家,叫你做他装饰性、实用性两者兼顾的好太太。然后,过不几年,bang!他遇见真命天女了,再把你一脚踹了。多少男人不都这么干来着?不是吗?可能他也想过这样做,但他最终还是反悔了。谢天谢他,他反悔了。”
本森喋喋不休,辜小姐跑得有些喘不上气来,忽然开始阵阵眩晕,被本森带飞了思绪。
“对男人而言,或许我真的只能做知己,不可为情人。哈,可知己不可情爱,这真是梅兰妮啊!哎?不对,这更像是宝钗薛嘛……”
辜小姐的思绪发散到自己最近正着手的一个比较文学课题,是关于古老东方,她的故国——中国的一本古典小说,书名《红楼梦》。
书中有位淑女名薛宝钗,她在某些方面俨然就是东方梅兰妮。
“谁?保柴,啥?”
一旁飞奔的本森大声问道。
辜小姐忍笑道:“你再啰嗦,我就真变成宝钗·薛,比梅兰妮还要烦死你!”
本森丢过去一对白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