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小修错字】《难婚》篇主讲妹妹的少女心事,剑神篇热血,孤岛篇暗黑,这一篇的画风再次突变,不会很有“武侠”感(毕竟一个目前的闺秀能有什么武侠戏份呢)。一开始在构思人物的时候,我就想写有“反骨”的人,不是一个,是一群。这一点对本身牛逼的人,比如陆、王来说,不算什么大新闻;本身相对柔弱的女孩子,比如瑰意红颜,偏偏“反骨” 艳阳当空,蝉鸣四起。燥热的午后,人总是特别容易疲倦,昏昏沉沉不想动弹。 瑰意站在院子里的树荫下,眼睛似是盯着正在演示武功的王朗之,心思却早已不在原地了:“大哥才刚回家没几天便又要离开。大哥的天地何其广阔,家就像是他的驿站。而我无论是从前还是以后,我的天地只会是类似这样的一个小院子。” 她记不住王朗之口中那个“江湖”上大大小小的轶事和不胜枚举的门派。就像她与姜娘说的,王瑰意即便习得武功,也终究成不了江湖人。 什么又是江湖人呢?江湖人也是父母生出来的,左右也都是生活在这个国家里。本质上,农户家的孩子,行走江湖的大侠,威震一方的一门之主,朝堂上的文武大臣,乃至于五国城里沦为平民的重和帝,邵阳城里的今上,不都相互关联吗?如果说江湖人是特定的一类人,那他们在别的地方、别的处境下,便也可以有别的身份,便不能算是江湖人。如此看来,她也就不必非要将自己划进“哪一类”人中,尽管去做她自己这类人便好。 王朗之初浑然不觉瑰意的走神,他在院子里将一套拳法演示了一遍,便将她拉到了中央:“瑰意,把我刚才演的那套拳重新打一遍。” 他自己过目不忘,教人武功的时候难免以己度人,缺乏耐心。瑰意跟他学了几年武艺,能在这样不靠谱的老师手下坚持下来,本也是极聪明的,可刚才她并未认真揣摩,硬着头皮打出来的拳不仅速度过慢,而且频频出错。 很快王朗之就看不下去了,叫了停,走到她身边,上下打量了一番后从她的乌发间抽出一枚簪子,扔到了一边。“练功的时候就不要戴这么花俏的玩意儿!” 那支簪子是在银外面过了金漆,簪头上镶着一块纯澈无絮的青玉荷花,做工精致典雅,绝对不算“花俏”。 被抽去了发簪,她盘好的发髻散了一半,乌发如云,颇有华发不胜簪之美。现在虽然是在家里,但以礼法看,女子披头散发无疑是一件非常失仪的事。瑰意捧着长发,略大声:“这是我的簪子!你给我捡起来!” 王朗之瞥了一眼簪子,随意道:“玉头都碎了,不要了吧,一会儿叫丫鬟扫了便是。” 瑰意见他弄坏了自己的东西还这般态度,饶是平日里温润,也不觉有些生气,垂着头一言不发。 王朗之见她并没有再反驳,便只当这件事了了。于是,继续讲习,放慢动作将拳法中的一段演示了一遍,讲解道:“这套拳法里也就此处对你来说略有些难,需要同时将气运至左手和右脚,左手攻击耳朵以震对方的脑壳,对方若有经验必然会选择上半身后仰或是屈膝低头避开你这一击,这时候你真正的用意就在于接下来这一脚,速度一定要快……瑰意,你有没有在听?” 瑰意声音闷闷的,“不知这一招怎么破解?” 这套拳法是经由王朗之修改的武当派基础拳法,虽算不上什么绝顶的功夫,但流传已有数十年,可谓是正宗。如要破解,要么速度远胜对方,在对方出拳之前先发制人;要么就是功力远胜对方,相同的招式打出来的劲道不同便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成效。但上述这两项条件都是以武功上的绝对优势压制,算不得破解之法,单就招式而言,他也没有狂妄到说一拍脑袋就能想出破解之法。只好如实道:“单论招式,我还破解不了。” “那不如大哥和我对练一遍?” 听完这话,王朗之总算知道瑰意是生气了。她内敛,与寻常女子的温柔还不同,她的柔中带有君子般的温润,不露锋芒却也绝不可欺。就连她耍小女儿性子的方式,也那么……特别。她刚才故意让他自己说出破解不了的话,那么现在他若是以武功上的优势来破解,难免显得小气。说是过招,其实是给她打两下出气。 王朗之笑着点点头,“好啊,来吧。” 话音刚落,瑰意也不客气,调转内力在体内往复了一个小周天,霍然出拳。王朗之躲过了拳风后被她的腿一绊,由于他完全没有使用内力,这一脚让他吃了一记闷痛。 “痛痛痛!”虽然一开始有意要让着瑰意,但下意识中,他很难抑制多年习武养成的自保和反击的本能,在倒地之前,条件反射地在瑰意膝盖下方的地机穴上一点。 这一刹那瑰意只觉得小腿像是失去了知觉一样酸麻,站立不稳,便和王朗之两人一起摔倒在地。王朗之的腹部无辜成了她的软垫。倒下之后,腿上的酸麻还未消去,她只好维持着这个尴尬的姿势。 谁知,王朗之也没有起来的意思。过了没一会儿,瑰意就感到胸部压着的地方有什么东西直顶着她,隔着多层布料,仍很有存在感。 瑰意睁大眼睛看着自家大哥。 两人对视了一眼,随即都猛地扭开了头。 这下丢人丢大了!王朗之心中暗道。只见瑰意小脸通红,匆匆站了起来,背过身去。他站起后刚想走近一步,瑰意就回头骂:“混蛋!” 王朗之被不少人都骂过混蛋,但唯有这一次,他感觉自己真是个混蛋。 王朗之小声:“瑰、瑰意,旁边还有人一直看着呢,就先别生大哥的气了。” 自打刚才两人开始练武,旁边就一直有人偷偷看着。王朗之知道院子里的人大多生活缺乏娱乐,也就不介意他们偷看了。 瑰意沉默:想来刚才大哥肯定不是故意的,可能只是正常的……反应……我若再提起,既显得小气,又让我们兄妹二人都尴尬。 于是她决定不再提起刚才的窘境,低头一看,发现脚下刚好是摔坏了的簪子,她刚要拾起来,王朗之就一脚将那簪子踢得更远了些。 “那支不要了。喜欢什么样式的?大哥给你买。” “那是我的东西!”她脸上的红潮还未褪去,又被他欠揍的话给惹得脸更红了。“不是大哥随随便便弄坏了以后再买新的就可以替代的!” 王朗之很少见她对什么首饰这么在意,不禁冷哼了一声。“什么不可替代,不就是那什么‘律郎’送的嘛。” “是,就是瑰意未来夫君送的,”瑰意一边说一边弯腰拾起簪子和碎成两半的玉,“天高地阔,大哥何处都可安寝,不似妹妹自有王家女儿的命,将来免不了讨好夫君。这支簪子让人送去修补看看,大抵还是可以用的。” 未来夫君。讨好夫君!? 王朗之只觉得一股无名之火直窜到心头,极为认真地把瑰意的脸掰过来道:“瑰意不需要讨好任何人。你是我王朗之的妹子,大哥要你随心所欲,如果你想的话,甚至可以恣意妄为。无论你干什么,都有大哥担着。小小一个王家,一个律家,又算得上什么!” “大哥!”瑰意急着打断他,但还是来不及了,身后细碎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别人听到也没关系,这句话,无论在多少人面前,我都说得出来。最重要的是……”王朗之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鼻尖,“你,听进去了。” 瑰意微微一愣,直视他深邃的眼睛,竟然越看越陌生。他是潇洒不羁的小书圣,他是不靠谱的大哥,他是看起来最不像天才的天才,可除去这些他又是谁?他在来王家之前的十四年是怎么过的?他的娘亲,那个虽从未谋面却给她的母亲带来了十年痛苦的女人,是谁?他以后想做什么?他的理想是什么?她见过王朗之大哭大笑,便自以为是最了解他的人之一,可细细想来,她连这些问题都一无所知。 王朗之见她皱着眉头,以为自己突如其来的严肃让她不习惯,便玩笑道:“喂,瑰意不会是感动得想要哭吧?哭就哭呗!反正今天你练武也不上心,大哥改天再教你。” 瑰意鼓起了腮帮子,嗔道:“瞎讲。那个老是哭唧唧的人是你!” 王朗之别过头,“没有的事!男儿有泪不轻弹。” 瑰意:“大哥的眼泪不值钱。上次你在雪人哥哥家晚上喝完酒出来后哭得可凶了,上上次大哥一个七十岁的朋友去世了你哭的时候还是瑰意哄的,还有上上上次大哥在看某本烂俗话本子的时候偷偷用衣襟抹眼泪……” “打住、打住!”王朗之匆忙去捂她的嘴,而瑰意笑着躲开。 云朵飘走了,艳阳高照,追逐了一阵,两人身上也都出了许多汗。瑰意凌乱的发丝黏在了脸上,她竟也不去打理,只是轻轻说了句:“说是下次教我,下一次见到大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上次你出海,三十六天之后才回来,一封书信也没有。” 王朗之听出了她话里有话,揶揄道:“哈,我知道了,瑰意在我走后每天数着日子盼我回来。哎,大哥真是太混蛋了。” 瑰意连忙摇头:“当然不是特意算的日子!全是因为从今天算起,一个月后是黄道吉日,是律、王两家商定的成亲之日。如此,瑰意才会数着日子。那时候,大哥会回来喝妹妹一杯喜酒吗?” 王朗之:“不会吧,刚刚才让你听进去的话,转眼就忘了吗?” 瑰意:“其实律家早在一年前就向王家提了亲,瑰意反而是等所有长辈都知道了以后,最后一个知道的。若因我一人任性毁婚,不仅两家颜面不存,而且王家女儿悔婚的恶名也会在江南家有适婚儿郎的世家里传开。大哥说的话,瑰意听了自是欢喜,可瑰意有无法舍弃的东西,没有办法像大哥、像姜姐姐那样洒脱。” 当世理学盛行,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活在家族的光芒和黑暗之下,男子以光耀门楣为荣,女子以贞洁温顺为耀。 王朗之道:“好吧,大哥也不逼你快做决定。明天去大哥房里看看,临走前给你备了些东西。” 瑰意接过了房间钥匙,好奇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