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停放着一艘三翼帆船,杨柳树下的人们,冲着远处的男子摇起手中的柳枝。他们之中有船厂的家丁、生火的奴仆、江湖豪客、干干净净的小伙、头发花白的老水手和刚满十八岁的小水手、还有光头的和尚、头发茂密的丫鬟。这么多不相干的人却站在一起,为一个人送行。 早晨的阳光穿破层云。 青年身形颀长,穿着一席靛蓝色的剑袖长袍,头发以一黑色发带松松束着,阔步走来时,莫名让早起等候的人们心中为之一振。 “大哥!” 粉衣少女迎了上来,馥郁的花香自她的秀发间飘散开来,空气中散发着令人舒心的味道。王朗之深吸了一口空气,嘴角漾出了宠溺的微笑,大步上前,轻轻理了理妹妹垂落鬓边的发丝。他想,若是以他的名义向王家借船,恐怕一个月也借不到船,也不知瑰意是如何这么快借到船的。 瑰意似是猜到了他在想什么,说道:“其实这艘船是瑰意买下的。” 他的嘴巴也不由地张大,想着虽说他明着暗着帮家族做生意也攒下了一些钱,但他平常开销也大,又没有存钱的习惯……果不其然,瑰意吐了吐舌头道:“把大哥的老婆本用光了。” “……还有呢?” “还有瑰意偷偷把嫁妆换了钱,”瑰意掰着指头算了算,“急匆匆兑换的,当铺就随便了点。” 王朗之哭笑不得:“大小姐,你还是对钱一点也没有概念。等大哥回来后,找机会给你赎回来。那还有哪来的钱?” 瑰意支吾道:“也、也是有人愿意资助你的。” 唯一有可能短时间内悄无声息地买下一艘船的人就只有王敬城了。他虽表面上总是对王朗之爱理不理的,却也是真心把他当做亲人来看的。想到这里,王朗之动用了内力大声说道:“不愿露面的,也谢谢你了!” 船教头吹响了号角,水手扬起了布帆。 王朗之跃上船杆,清点人数:水手十人,掌舵两人,霹雳箭侠顾氏夫妇立下可生死状主动跟他一道出海,而那个总是笑眯眯的和尚,南和尚,虽是个假和尚,却是个真神医。 为何要找来一个神医呢? 因为这一次,他们出海到南海灵雾岛明面上的目的只有一个:给谢岛主的千金小姐治病。 拔锚起航,恰好刮起了一阵风,船上与船下之人挥手道别。 ------------------------------------------------------------------------------------------------------- 灵雾岛是南海上的一座孤岛,气候适宜,一年四季鲜花盛开。主人谢岛主当年是东京人,精通机关造业,将亭台楼阁还原了当年盛京的模样。 小岛在耕种方面能够自给自足。而其主要收入来源靠得是一种买卖:不贩卖物品,而是贩卖快乐。 每年灵雾岛都会有四披客船,客船载着名流显赫、福贵人家在海上开辟出另一片天地,以灵雾岛为终点,每一批客人都可以在岛上参观、游玩三天,之后则必须乘上来时的船返回,绝没有例外。乘坐客船的客人每晚需要上交一根金条,几乎是农民一年的收入。但是,即便在登船前抱怨定价太高的人,在体验过旅途后,也都会对灵雾岛赞不绝口、依依不舍。江南的有钱人,攒够了钱绝不会吝啬把钱花在灵雾岛的船上,而南迁的旧朝显贵,也愿意花大价钱再睹“小盛京”的风采。 原本一根金条一晚的价钱也变得一票难求,有人转手以三四倍的价格兜售,竟也有许多人抢。 “既然花费了这么多金子,在岛上多玩几天又会如何?” 顾夫人听完丈夫的介绍后问道。 “所有旅人在航行前都会要签下生死协议,在岛上的一切行事皆要符合岛上的规矩,否则就要悉听岛主处置。听闻岛主为人有些怪癖,他定下的规矩还未曾被任何人破坏过。”顾六郎叹了一口气。 顾夫人略微担忧地抓住了丈夫的手,轻声道:“六郎,那这一次……” “我们会没有事的,”顾六郎打断了夫人并看了一眼坐在帆杆上吹着海风的王朗之,“毕竟有那小子在。而且,我们是来给谢岛主的千金看病的,做的是善事,自有神明保佑。” “神明?但愿吧。”顾夫人问道:“为何非得小书圣领航不可?” “夫人有所不知,小书圣来自江南第一造船世家。给灵雾岛造船的,便是王家。听说当年王家子嗣争权,没人有把握能造出符合岛主要求的楼船,生意险些黄了。那时十五六岁的小书圣召集了一批海员、船工和大匠,卷了王家的家印,独自出海与谢岛主谈判。这小子行事不按常理出牌,胆大心思,竟真的谈成了这单大生意。” “这么说小书圣和谢岛主是相识的了。”顾夫人皱眉叹道:“看来还是个讲义气的孩子,这回他还专程给岛主千金看病。” 王朗之在帆杆上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低头摸了摸鼻子。上次他到灵雾岛的时候遵守岛上的规矩不多不少只待了三天,三天怎么算都没法有太深的交情,更何况当时谢岛主的独女当时才九岁,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已连那小女孩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谈不上专程为了给她看病而来。这次求“斗南一医”南和尚同行,又凑齐了几箱各式各样的在岛上稀缺药材带去,皆是盼着他给谢小姐治好病以后,谢岛主能够信守诺言答应他一个条件作为酬谢。而他要的便是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孤本《洗髓经》。二十年前本是皇皇家天章阁典藏,东京城破后,王不成王,臣不成臣,皇宫宝库也成了敌军和流寇眼中的肥肉。据说谢岛主当年是皇宫大匠,在混乱中夺得了《洗髓经》和诸多珍宝典藏,从此隐退江湖,栖居在南海的一座孤岛,后命名为灵雾岛。 《洗髓经》之所以是绝世功法并非是说它本身的威力有多大,而是说修炼这种内功便可以将各种功法融会贯通,不至于因为修炼了两种相克的功法而走火入魔。若是武功尽失的陆夜雪练成了洗髓功,以其天赋,即便同时修炼多种内功也不在话下。陆家至高武学“无上剑诀”加上《洗髓》本身的威力,不仅可以让陆夜雪在数年内恢复原本的功力,还可能助其突破原本的瓶颈,达到宗师级别。上一次去灵雾岛,王朗之还记得谢岛主爱女如命,因此救了他的女儿就等于救了他,不,更胜过救他自己。即便谢岛主不愿意将孤本拱手让人,应也不会拒绝借给他观摩。他看武学典籍从来都是过目不忘,而且水手之中还藏了一名专门誊写书籍、画画的书生,若他一人来不及誊写,合二人之力总也能写完。 经过了十四天,一行人顺着水势一路南下,入了南海,继续向东航行,终于在茫茫大海上看到了笼罩在迷雾中的灵雾岛。 抛锚!随着王朗之一声令下,大船靠岸,众人陆续下船。 双脚终于着地了。南和尚笑眯眯地在王朗之的背上重重地拍打了两下,说道:“旱鸭子,小僧给你顺顺背。” 想王朗之在陆上多么生龙活虎的一个人,在海上却是坐几天船就吐几天,这会儿好不容易才着陆,他在一干人面前硬撑着才不至于与大地来一个热烈的拥抱,可他面如菜色,脚步虚浮,仔细一看便知是典型的晕船症状,根本瞒不过南和尚的眼睛。 “别拍……呕……” 下一刻,王朗之就将不明物体呕到了南和尚的袈裟上。南和尚避之不及,如踩到蛇尾巴那样一蹦就蹦开一丈,“王朗之!!你也忒恶心了!” 王朗之凑到他身前,一把拽住袈裟,装作又忍不住的样子,“南大师!别走啊!我现在正是需要大师开导的时候啊!” “佛曰:出家人不可欺!”南和尚素有洁癖,恨不得规避三尺,一脚踢在王朗之的屁股上,哪想得这小子虽然看着精瘦,可一脚下去仍岿然不动,反倒是南和尚自己的脚拇指吃痛。 王朗之厚着脸皮笑道:“佛没曰过这句话!” 南和尚实也比王朗之大不了几岁,生的心宽体胖,白白净净,如弥勒佛一般讨人喜欢。云游四海,靠一手医术和福缘过活,江湖上没有人愿意得罪一个关键时刻能救自己一命的活菩萨,故而走到哪儿他都是被好吃好喝地供着,久而久之便长得十分滋润。 “可算把诸位君子给盼来啦!” 白雾缭绕,神霄绛阙,早上的灵雾岛美得宛若每个人梦中的海上仙山。这时一个声音娇如出谷黄莺,从海岸边的悬崖上传来,在疲惫的人们耳边吹来一股清风,一下子全像是冬眠觉醒的动物那样活了过来。 那声音娇美的女子从上面款款走下来。一船人中除了顾夫人,全是血气方刚的汉子,在海上飘了这么多天都没见过女人(顾夫人年长且平日里多在船舱内,与其他人没有往来),看到这么个娇艳欲滴的美人眼睛全直了。 南和尚暗自推了王朗之一把,说道:“这么美的美人,不会是岛主他老婆吧。” 王朗之挺直了身板,目不转睛地回道:“我觉得是个小妾,哪有让妻子独自迎接外男的?” 迎接他们的美人穿着一身华丽的织锦罗裙,在一群男人中毫不怯场,大方得体,便是寻常的大家闺秀也及不上她分毫。而美人身边还跟了五个男人,那五个男人都是一副木讷的样子,目光呆滞,也不知道与他们交流,只懂得低着头叫“老爷”,然后给他们搬运行李。 众人走进那弯弯曲曲的小岛,一路上看到的男人都是差不多萎靡蠢笨的样子,女人对他们颐指气使他们都一概受着,半句也不会反驳,颇让外来的人生出一种“女尊男卑”的感觉。 南和尚小声对王朗之道:“这里的男人即便是生得五大三粗,也都被女人压得死死的,我看就连宫里逃出来的太监身上的阳刚气都比他们足些。” 王朗之道:“秃瓢你就不懂了,男人是靠对比出来的,家仆不差劲些,怎么能更衬托出岛主他老人家的丰神俊朗呢?” 南和尚气鼓鼓地晃了晃他那大圆脑袋:“旱鸭子,你要是敢在别人面前叫我秃瓢,我就立刻打道回府,看你怎么治病!” 王朗之心道,看你的眼睛都种在美女们身上了,现在你舍得打道回府吗?不过他见风使舵也快,冲着南和尚咧嘴一笑,“是是是,南大师妙手回春,药没到病就除了!” 听完美女的介绍,众人才知道这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岛上分为三宫,灵犀宫,灵篁宫,灵霞宫;六部,农部,艺部,商部,奴部,饲部,筹部;十二台则分别是坐落在岛上风景最美的位置的亭台楼阁。 “这里哪里是堪比皇家啊,”南和尚叹了一口气,“三宫六部十二台,谢岛主在这世外桃源上又有这么多佳丽相伴,便是今上瞧见也是要羡慕的。” “倒也不是人人羡慕,”王朗之的目光聚焦在箭侠夫妇身上,“那顾氏伉俪情深,他们两个眼观鼻鼻观心,顾大侠更是连看都没看身边那美女一眼,一直握着顾夫人的手。” 两人的对话被谢岛主的到来打断,只见一名四五十岁的清瘦男子坐在凉亭里,未曾束发,一席素麻披身,悠然自得地弹着七弦琴,嘴里哼着说不出名字来的古调。 在场这么多人,竟一时都呆愣在原地,不敢靠近怕打破那天人合一的景色。 良久,南和尚才开口:“旱鸭子,和尚刚才差点信了你。‘南海仙客’这番风采,哪里还用得着男仆来衬托?” 南海仙客的称号绝没有夸张。王朗之尤记得少年时第一次来到灵雾岛,见到了谢岛主,仿佛之前脑中对嵇康、王羲之、谢灵运等魏晋名士的想象都有了具体的形象。其人有如草书,不拘于章法而形式流畅,闲然自得,自成风骨。这么多年过去了,南海仙客的风采只有更甚,确实是武林中那些被评为“某某公子”的年轻少侠望尘莫及的。 “广陵王朗之,见过谢岛主!”王朗之长揖。 幽幽琴声一时消,凉亭中的男子信步而来,粗布麻衣也仿佛不染尘埃。“经年未见,朗之小友,书法可有长进?” 这样一个神仙般的人物,说起话来却平易近人,说得好像昨日才与王朗之见过一般,众人更是对他钦佩不已。 “长进谈不上,只是手熟了些。” 南和尚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这小子平日里新写了一篇帖子都要踹兜里好随时拿出来跟别人炫耀,这会儿倒是装谦虚了?不过也难怪,即便他从未见过谢岛主的书法,他也料想王朗之若是向岛主炫耀,无异于班门弄斧。 “璃儿,我与朗之小友再说会儿话,”谢岛主吩咐带他们前来的那名女子道,“将客人们带去客房先安顿下来。” “奴儿这就去办!”璃儿弯腰一福。 王朗之问道:“谢岛主若要讨论小姐的病情,我的这位朋友,神医南大师可否一并留下?” “阿弥陀佛!”南和尚摆出了他那弥勒佛般的标志笑容。 “这位就是江湖人称‘斗南一医’的南神医南大师吧?看着倒是比想象中年轻。”谢岛主淡淡道。 灵雾岛虽地处海上远离尘嚣,但灵雾岛的客船常年带来内陆的讯息,是以谢岛主并非不谙世事。 “谢岛主这么说真是折煞小僧了!”南和尚双手合十,又鞠了一躬。 接着,谢岛主就其千金的病状、病症及一些寻医令上未曾说明的细节讲述了一番。三人边走边议,不知不觉中已来到了灵犀宫。 谢岛主道:“还望二位无论结果如何,都务必在三日之内给出诊断。” 南和尚虽然自信天下大部分疾病自己只要诊一次就能知道个所以然,但是他还未见过病人,光是听旁人讲述难以确定病情。“不瞒岛主,小僧以为,在第一次看诊之前不应立刻定下诊期……” 谢岛主在这一点上倒是出奇得坚决,“岛外之人在我灵雾岛上停留的期限最多三日,这规矩已然定了有近二十年了,实是难以更改,请见谅!” 南和尚还欲争辩,王朗之拉住了他,对谢岛主道:“既然时间有限,不如就让南大师抓紧时间,尽快为小姐看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