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个暖春,东风吹来,两岸就都下起了雪。 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梨花和柳絮怎不是春天的雪呢? 坐落在半山的远山侯府种着全城最美的梨花。倒不是说侯府的梨花品种比外面好很多,也不是说那里的梨花开得比外面更白更大,而是只有在侯府看梨花才是赏花的最高享受。侯府的主色调为白,打理得一尘不染、窗明几净,每一刻梨树必须按照五行八卦说和主人刁钻的审美长好,好似它不是种上去的,而是本来就该长在那里。 太阳一出来,粉衣少女就来到了山脚下,眼下已爬到了半山腰。 一阵穿堂风吹来,满地花瓣离地而起,仿佛重新获得了生命那样,叫嚣着长回树枝上去。少女以袖抚面,风将她和周遭的梨花融为了一体,待她重新睁开眼时,但见漫漫花雨之中,她双瞳剪水,颜如舜华。 她来到了侯府门前,看到身形颀长的靛衣青年斜依着墙,手里攥着几支梨花枝条,修长的手指动作极快,不一会儿就编成了一个花冠。两人目光交汇,他直起身子,略带骄傲地摇了摇手里的花环。 见到被青年丢在地上的好些花环,少女掩面一笑,云袖落下,露出一段皓腕,还有手中那把精致的银扇。 “大哥。” “瑰意!” 王朗之随手丢掉了刚刚编好的花环。“一会儿大哥就不和你一起进去了,怕忍不住帮你作弊。刀剑无眼,小心别伤了自己。陆夜雪是个武痴,比武的时候他一入神可能就忘了怜香惜玉。” 少女不理会他说的话,却看着地上的花环叹道:“光是这一幕,瑰意就知道为什么喜欢过大哥的女人到头来都要追着大哥打了。” 见他仍不明所以,她拾起了花环,好心指点,“人们常说女子如花,大哥这般随意糟践花,别的女子若是看到心里会有何联想呢?” 王朗之却道:“瑰意,这怎么能算是糟践,花本来就是要归于土的!” 瑰意摇头,拿扇子轻敲了下他的额头,说道:“孺子不可教也。看来比起喝大哥的喜酒,瑰意还是期待一下未来二哥二嫂的孩子的满月酒吧。我看大哥身边虽是一堆红颜知己,却讨不到老婆。” 王朗之问:“为啥这么说?” 瑰意轻哼了一声道:“大哥的老相好最近又找上门来了……” “我哪来的老相好?”王朗之摸了摸鼻子,略显尴尬。 “伊就是这么说的!” “嗯……”王朗之摸着鼻子想了想,“绫娘是绝不可能放下秋月楼日进斗金的生意千里迢迢来找我的;明月宫的江漪早和我一刀两断;连女侠早已是当年在学艺时候的事儿;柳香院也已好几年未去,早把那里的姑娘的名字都忘干净了。瑰意,你得信大哥,江湖上那些浪子的传言多半是假的。” 瑰意嘴角一抽,“其实那位姑娘说她是女儿红。” 王朗之摆摆手,“哎,我和女儿红半点那种关系都没有。相好就是她自个儿在那儿坏我名声。” “……大哥在这方面原来还有名声,真是头一回听说呢。那也就是说,大哥刚才所列出的不完全名单都是有过那种关系的。传言果然不是空穴来风。”瑰意说着满脸嫌弃地挪开了一步,“大哥就在这儿好好想想和女儿红的旧事吧。瑰意先进去了。” “诶,瑰意!根本没有旧事啊!”王朗之地向自家妹子伸出手,却见大门一开,雷疆的眼神中写满了对一个污染少女纯洁的心灵的哥哥的鄙夷。 “二郎请在门前等候。” 王朗之站在门口等了一炷香的时间,又一炷香的时间。他好几次都忍不住想进去看看,这么多武林中有名有号的男子在神剑六月雪的剑下都撑不过三招,陆夜雪究竟是怎么和他妹妹打上将近一个时辰的!? 不会真的打出了柔情蜜意剑吧? 直到瑰意出来,他装作恰好刚刚到的样子,低声问:“完了?” 瑰意点头道:“比了三局。” 王朗之表情纠结。 瑰意接着道:“三局两胜,我赢了。” 王朗之目瞪口呆。 “第一局比剑,我输;第二局下象棋,第三局下黑白棋,我都赢。” 陆夜雪人如其剑,干脆敞亮,而下好棋需要周密的布局和谋算,最好再来点诡计,故而他一向没什么兴趣,要在棋盘上赢他确实不难。王朗之比自己赢了陆夜雪还高兴,贼笑着拍手,“如此甚好,甚好!” 瑰意也在笑,笑得格外动人,因为她不仅是嘴唇在笑,她的眼睛、鼻子、眉毛都在笑。两兄妹明明五官一个是深邃张扬,一个是温润婉约,可笑起来的时候,那恣意风流的神态俨然十分接近。瑰意平日里惯以知书达理的一面示人,但在这个没正形的大哥面前却从不讲究礼仪尊卑,笑完了她感叹:“瑰意真没想到陆侯那样神仙一样的人,竟然不嫌弃大哥。” 其实陆夜雪平日里没少嫌弃他。当然为了维持大哥在妹妹面前光辉伟岸的形象,这一点他是不能抖出来的。王朗之看着她仰慕的眼神,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傻瓜!大哥劝你一句,别学那些怀春的女孩子喜欢那一身白衣装雪人的大冤枉,你一靠近他,准抖你一身冰碴子。” “是吗?本来对他只有七分好感,现在听你这个大麻烦说完倒是有了十分好感。”瑰意揶揄。 “你怎么也学他喊我大麻烦了?”王朗之捂着耳朵,“就这么喜欢和大哥反着来?” 少女显然很喜欢看自家大哥吃瘪的样子,“下次大哥去侯府打扰雪人哥哥的时候瑰意也跟你一起去,反正有大哥在,他一身冰碴子定是抖不到我身上的。” “这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向阳花木早逢春。”瑰意补充。 王朗之抡起拳头,半途化为一根手指,在少女鼻尖上一点,“你听,满山的猫都要开始叫了!” “大哥,瑰意开个玩笑罢了。”瑰意一直都是个清醒的人,她知道自己终究不是来去如风的江湖人,撇开与王朗之的联系,她与无数江南的闺阁小姐没什么两样。 很小就知道自己的婚姻注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嫁娶这件事上,就连一根签上的字都比她本人的话管用,所以她看得很淡,在婚前莫名其妙地爱上别人只会令她的前路坎坷、甚至在嫁人后也一生痛苦。 “那就好。”王朗之小声说道。 兄妹二人都在开玩笑,却又好像不在开玩笑。 “对了,中午是瑰意的十七岁生辰宴,大哥来吗?” 王朗之摇头。虽然他名义上是前任家主王奎的长子,但他几乎是游离在家族之外的,他出现在众人眼前,两方都不痛快。 王奎少年时正值战乱之际,举国上下十四到三十岁的男子,但凡不是独子、残疾,都要抽签服兵役。他因此入伍,和女真人打仗,又因表现出色,热血报国,被提拔进了前线做一个小校尉。时年时局动荡,东京城破后,就连皇宫里的卓氏皇族都被女真人掠了去作为人质,朝廷不得不从宗室中另立新帝,弃城南逃。而打仗何其危险,王家人无不担心着这位最受宠爱的嫡长子,好在没过几年就把王奎花大价钱从前线给保了回来。据说还是靠着未来亲家洪州知州的关系打通人脉才就回了他,王奎回来后,紧锣密鼓地娶了洪州知州的小女儿凌淑尤。王奎婚后的两年里,大嵩朝廷损兵折将,节节败退,不得不议和割地,甚至正式公布了“禅让”首都和十二洲的虚伪官文。大嵩热血青年无不为朝廷的软弱和腐败感到义愤填膺。王奎便是其中一员,新婚两年的他毅然放弃家业北上参军,临行前留下妻子肚子里的孩子,取名“敬城”。 此后十年,王奎只回家过四回。而彼时的娇娇弱女在十年中也磨炼成了油盐不进的当家主母,丈夫第二次归来后凌淑尤再度怀孕,诞下女儿,瑰字辈,名瑰意,盼君归意。由于王奎常年不归,丧失了家主之位,而他的长子敬城许是因母亲在怀他的时候悲伤过度,天生跛足,自幼饱受非议,在家族眼里自然不是好的继承人人选。瑰意出生的时候,凌夫人似乎已预感这将是自己最后一个孩子,但女子难以继承家业,她为此郁郁寡欢。凌夫人做了十年的当家主母,与家中虎狼争斗,争得了一个“女中魁首”的讽刺称号。 某天王奎真的回来了,手边却牵了一个十几岁大的孩子。他同意再也不离开王家,可条件却是必须让凌夫人认这个少年为子。凌夫人心如死灰,不得不认下了王朗之。此后她宁愿让觊觎家产已久的王家旁系占了那家主之位,也不愿再支持自己的丈夫。 就年龄推算,许多人猜测王朗之是王奎年少时在军营里那几年留下的孽种。更甚有人谣传,王奎当年离家十年并非是去打仗,而是和姘头在一起。不管真相如何,王朗之的出现无异于在凌夫人心中绷了十年的弦上划了一刀,比最犀利的言辞还要真切地告诉她:十年间的一切皆梦幻泡影,她不过是自欺欺人。 瑰意扯了扯王朗之的袖子,在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这一回父亲也要回来给瑰意庆生辰。大哥真的不去吗?”她那陌生的父亲王奎从北方回来后就一直精神恍惚,许是心病还需心药医,王家也是对这位前任家主失望之极,索性找了个养病的借口任由他在当地一个小道观住下。 王朗之拍了拍胸脯。他知道当瑰意看到在她的生辰宴上冷眼相对的父母,表面上虽然不会表现出来,但心里一定会不开心的。父母不疼她,他这个大哥就使劲疼。“中午的生辰宴有什么好玩的?最后都会变成相亲宴嘛。还是像往年那样,晚上大哥给你补一个!” “好!记得去年……”记得去年他带她去峡谷漂流,顺着湍急的水流一路滑下,连续三个回旋,在最心惊胆战的时候,她眼前豁然开朗,看到了月色下波光粼粼的湖泊如夜明珠般美丽,湖面上的萤火虫成群结队,在星幕下分不清是萤火虫还是星星……瑰意眨了眨眼,仿佛再一次看到了那般绚烂的景色。 见她的睫毛如同荷花尖尖上那蜻蜓的翅膀,可爱得要人命,王朗之忍不住用手指轻轻触碰她的眼帘……瑰意突然睁眼,“大哥在干吗?” 王朗之顿时有些尴尬,修长的指间夹了一片纯白的花瓣,“喏,你看,是花瓣掉你睫毛上了。” 满树白雪映明眸,春天藏在了少女的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