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是叶启然和顾筠的正式结婚仪式,大操大办,比订婚仪式更加隆重,婚宴选在和平饭店,极尽奢华之能事。丁诺自从穿进这本书,当歌女挣了那么多钱没几个子儿能落进自己的口袋里,汇款还债加上付了房租,吃饭就别想吃到多少山珍海味,顶多两个月奖励自己去一趟高级西餐厅,平时还是粗茶淡饭居多,偶尔买些西点和水果。
能有个机会去高规格的婚宴上蹭吃蹭喝,她当然不会放过。
叶启然和顾筠举行的是西式婚礼,为了应景,丁诺这次也穿了西式套裙,盘了头发,没涂眼影,妆化得比上次清淡。她的脸可塑性很强,稍微改一下穿衣打扮的风格,整体的气质就变了。凭她现在的形象,不了解她的人绝对不会把她跟歌女联系在一起,指不定以为她是哪家的少夫人大小姐。
戴浩民也收到了请柬,上次订婚仪式本来也有他的份,但那天他家有另外的事情要办,他本人就没来,只有他父亲来了。反正请柬多半是发给一家,谁来都一样。给丁诺的这份是叶启然单独做的,没让顾筠看到。顾筠现在爱使小性子,要是让她知道他发请柬给丁诺,肯定要跟他闹了。
丁诺不一定来,就算真的来了,人都来了她顾筠总不能把人家赶出去,事后他再解释说童年老友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她就拿他没辙了。
相处这么些年,叶启然自诩对丁诺还是有些了解的,在她还是陆曼蓁的时候,她就是个倔强的性子,被人挑衅了,哪怕打不过也会拼命打。他递上结婚请柬,也算是某种挑衅,他不相信她会不应战。
果然,在婚宴开场前五分钟,他在和平饭店大门口看见了她的身影。
但与此同时,他发现了另一个令他不快的面孔。
戴浩民是跟她一起入场的,两个人有说有笑,虽然胳膊没有挽在一起,也没有其他亲密举动,但显然他们非常合拍,不知道聊到什么,两人相视大笑。
其他的一些宾客已经注意到他们了,窃窃私语,猜测他们的关系。丁诺是他们这个圈子中出了名难啃的硬骨头,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男人凭着钱财或者个人魅力拿下她。戴浩民在家境方面不是最出众的,又经常是一副玩世不恭的痞样,哪里比得上书香世家的贵公子或者杀伐果断的商业巨头?
男人们愣了几秒,很快找到了理由。丁诺不过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歌女,哪怕顶着歌后名头,终究是没读过书,目光短浅,就喜欢这种吊儿郎当看起来不靠谱的家伙,典型的没吃过好东西,没见过好男人。
丁诺扯了扯戴浩民的西装袖子,悄声道:“男人吐起酸水来真是不比女人好到哪去啊。”
“酸起来大家都一样,告诉你,有些男人小肚鸡肠得很,拿他们跟女人对比简直侮辱女人。”戴浩民环视四周,瞥见叶启然阴沉的脸,瞬间乐了,“喂,你看他,我觉得他恨不得现在就把我活剐了。”第六书吧6shu8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