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就在母亲无尽的念叨中度过,童年还好,白天可以出去跟陆曼蓁一起疯,自从来了上海,在学校没有特别交心的朋友,回了家也过得索然无味,出国后面对不同的文化更有点应接不暇。不知不觉间青春的黄金十年已经过去,此时他格外想重新回到无忧无虑的童年,再找回那个用一只草戒指就能娶到手的女孩,也找回跟那个女孩在一起时的自己。
可是那个女孩明显变了,市侩又冷漠,对着送自己红玫瑰的纨绔子弟笑靥如花,对他这个童年老友却不咸不淡。
她抱着这束红玫瑰,脸上红晕赛过胭脂,叶启然看在眼里,心中涌起愤懑,一瞬间很想把她手里的花打落在地上,然后抓着她的领子,质问她这些年到底有多少个男人。
但是她没给他这个机会。她顺手把玫瑰花放在地上,对戴浩民说了声失陪,走进梳妆室:“叶先生?”
她的声音像有某种魔力,他听到后脚自动就跟着她迈了进来,反手关上门。
丁诺不慌不忙地拆掉假睫毛,她动作相当熟练,一看即知是做过很多次,根本不需要对着镜子了。
“抱歉把你晾在边上这么久,你想给我什么来着?”
叶启然并没有按她说的把东西放在梳妆台上,她刚才出去开门的时候他又把东西重新塞进了口袋。这会儿她问起来,他孩子心性就上来了:“你也知道晾了我很久啊?我现在不想给你了。”
“不给就不给呗。”她耸耸肩,毫不在意,“叶先生如果没有其他事情要说,就请回吧,我也要回家睡觉了。”
“跟谁睡?”他目光炯炯,存心想伤害她感情。
但她不为所动,抱着双臂轻蔑地笑笑:“总之不跟有妇之夫睡。”
叶启然被堵得哑口无言,半晌,露出跟父亲在商场谈判时特有的笑容,将刚才塞进口袋里的东西拿出来,放进丁诺手里。
那是一份喜帖,封面烫金,花纹繁复,看起来十分高级。
“下个月十号,还希望丁小姐看在童年旧交的份上,赏面来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