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安看着古香古色的大堂发呆,我不是在寝室睡觉吗,为何一睁眼却出现在这里?
这大堂极为宽阔,地面铺着雕花青砖,角落里立着香炉、灯奴,几十名穿着古装的男子坐在各自食案旁饮酒说笑。
看上去就和电视里的古装剧一样。
身边还紧挨着几位锦衣华服的年轻人。其中一个面容消瘦,有对儿招风耳的家伙,正一脸坏笑看向赵安。
“子安,想什么呢?”不等赵安回答,他一挑眉,继续说道:“难不成在想今晚的洞房夜?”
话音刚落,众人爆发出一阵男人都懂的哄笑。
“俗话说人生四大喜,子安兄刚刚金榜题名,今日又要享受那洞房花烛夜,一人独占其二,实在是羡煞旁人啊。”
“以后子安读书的时候,便有素手研墨,红袖添香了。”
“嘿嘿,娇妻美人在侧,能做的妙事多了,谁还读书啊……”
赵安听的一脸懵逼,什么鬼,他们在说我吗?
就在这时,他太阳穴一阵刺痛,不禁哎呦一声趴在食案上,面露痛苦之色。
一段段记忆浮现而出,填满他的脑海。
“我这是……穿越了?!”赵安喘着粗气,神色复杂的消化起刚才获得的记忆。
如今,是大唐开元二十四年。
而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竟然和自己名字一样,也叫赵安,表字子安,是代州刺史赵景天的独子。
今天是赵安大婚的日子,赵家大宴宾客,排场摆的十足,代州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来了不少。
只是不知为何,自己在婚礼后的酒席上穿越至此,占据了这位赵子安仁兄的身体……
“子安,你没事吧?”那有对儿招风耳的家伙满脸狐疑,凑过来小声问了一句。
“无妨,我只是有些醉了。”赵安稳了稳心神,斟酌着回答。
招风耳名叫郑昊,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好友,对他熟悉的很,自己说话间要是露了破绽,八成会被郑昊发现,由不得赵安不小心。
“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你可一次都没醉过。”郑昊却不依不饶:“子安,你跟我讲实话,是不是头疼脑热,染上风寒了?”
靠,还是被怀疑了……
赵安心里咯噔一下,脸上却不动声色,用他认为最淡定的表情回答道:“你看我像伤风的样子吗?只是今天这日子比较特殊,心里思绪万千,难免激动了一些,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
“最后一句话倒是有些味道。”郑昊咂了咂嘴,笑道:“不愧是金榜题名的人,言语自有一番深意。不过子安,你要是染上了风寒,千万别不当回事,最近疫情愈发严重,别说咱们代州,就连晋阳都死了不少人。”
他难得正经几秒,而后话锋一转,嘿嘿笑着说道:“说起来那位孙家小姐可是代州有名的美人儿,便宜你小子了。”
赵安怕再说下去自己露怯,笑了笑没做声,装模作样的端起案上酒盏,呡了一口。
琥珀色的黏稠酒液刚入口,便泛起一丝甜味。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找的理由实在离谱。
唐朝的酒最高不过二十度,压根没有酒味儿,后世的蒸馏酒要等到元朝才会出现。
这种像糖水一般的酒想喝醉都难,郑昊不怀疑才怪呢。
“还真是穿越……”赵安轻叹一声,将剩余的酒液一饮而尽。
最初的紧张和惊恐很快就不见踪影,赵安感觉手指都在微微颤抖,现在他很兴奋!
看了这么多年小说,怎么也没想到穿越这种事情竟然会落到自己头上。
看上去……似乎还不错?
原主的父亲是代州刺史,位高权重,赵家也算一方大族。虽然比不上那些豪门世家,但在代州这一亩三分地上已经是了不得的庞然大物。
妥妥的富二代啊!
自己上辈子辛辛苦苦的上班,总是幻想有朝一日能瘫在家里享受还不用工作,没想到竟然以这种形式实现了。
锦衣玉食,身份尊贵,吃饭睡觉都有漂亮侍女伺候,张张嘴就能从账房支几百两银子,这生活简直不要太爽。
子安兄,你安心的去吧,我会替你好好享受的……
身旁忽然传来一阵香气,身穿轻薄红衫的少女巧笑嫣然,轻轻提起玉壶,将酒盏斟满。
两人离得极近,几乎贴在一起。少女又用筷子从琉璃碗中夹起一颗小红果,往赵安口中送去,动作轻柔,却娴熟无比。
赵安当时心跳就快了几分,他前世是标准的死宅,活了二十多年都没谈过恋爱,幼儿园毕业以后就再没牵过女孩子手的那种,哪见过这阵仗?没脸红就谢天谢地了。
下意识的张开嘴,轻轻一咬,清甜的汁液便充斥整个口腔,中间还混杂着一丝奶油的甜腻。
竟然是樱桃,这玩意在唐朝可是稀罕的珍果,只有皇家御苑和个别果园出产,数量极少,寻常百姓根本吃不到。可问题是樱桃蘸奶酪的味道实在有些奇怪,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这种吃法。
赵安稍作回忆,便想起这女孩的身份,是原主的贴身侍女,叫做小月。
贴身侍女啊,我也好想试试被小美女伺候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赵安心中一动,故作淡定的挥挥手,沉声说道:“小月,有些乏了,给我揉揉肩。”
“是,公子。”
小月乖巧的挪到赵安身后,纤指搭在他肩上,小心揉捏。
赵安舒服的眯起眼睛,脸上还保持着公子哥应有的淡定,心里却差点叫出声。
“我靠,这么听话,竟然真的照做了哎!
这就是古代公子哥的生活吗,真是好堕落,好腐败。
也好棒啊……”
虽说是赵安婚礼的宴席,但有身份的大人都和赵景天坐在一起,不知在谈些什么。年轻人里赵安的地位则隐隐高出其他人一截,他不开口,别人也不敢随便上来搭话。
身为婚礼的主角,赵安倒是莫名其妙的清闲了下来,他享受着小月的按摩,身子下意识后倾,靠在小月身上,思绪也逐渐发散。
既然穿越了,那肯定是要做一番事业的。
走商路,以自己现代人的思维,还有那么多穿越者前辈的事迹借鉴,自然是大有可为。要么开银行钱庄,要么做玻璃香水一类的新鲜物件,名字就叫安利号好了,再找个姓公孙的当掌柜,富甲天下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不过古代商人的地位不高,自己可是世家子弟,倒也不必经商,当官似乎更好。可惜我穿越的时候没带来土豆玉米的种子,不然将这些高产农作物当做祥瑞献给皇帝,指不定就封我一个与国同休的蓝田侯呢。
对了,现在是开元二十四年,再过二三十年就要爆发安史之乱了,乱世将至,还是安心发展自己的势力吧,可惜我不在苏州,也不是赘婿,否则就自称血手人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