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那个,我插一句,只是这两个人厉害,我就是个废材。”鬼爵赶紧举手:“除了能当作诱饵丢出去以外,我没有任何作用。”
“是谦虚嘛?”娜塔拉看这个家伙的样子乐了,毕竟他一脸无辜的样子有点像被放养的犬科动物。
“不是,真不是。”鬼爵赶紧摇头表示自己是诚实的:“真的,不开玩笑。”
“没事,不算他也没事的。”迪德丽摆了摆手:“我顶两个,没问题的。”
这话还真不是在狂妄,她在佣兵协会中的地位很高,基本上没人不认识这个家伙。主要是因为佣兵里长得如此养眼的实在不多,加上实在是力量过硬,又喜好喝酒打牌。好的人缘就让她的口碑很好。
看起来也的确很可靠,毕竟身后背着那么大一把刀。看她背着的样子还以为是纸糊的。
“不过没什么危险吧?”德诺斯犹豫了一下:“这里的人会抢物资吗?”
“这倒没有,而且出门就有士兵会保护我。”娜塔拉犹豫了一下:“但是我要见的人让我很慌乱,我男友又是个不能明面站出来的。因此就一直都有找几个保镖的打算,跟着吗?这个订单上的东西我打个九五折。”
“那还等啥,现在就走吧。”德诺斯惊喜的站起来,很开心的样子。
他知道自己要了多少东西,那笔花销的话要是能够便宜这么一点百分比就显得少了很多。省下的钱回去和亚克唠嗑一下就变成自己的私房钱了。
虽然攒钱也没用,但是他总觉得回去的时候应该带点这样物质的东西回家才能显得自己一直都没有摸鱼。
就这样,它们就准备出门了,鬼爵跟在它们的身后。
起来,自己跟着或许也有点用吧。他想着,万一有什么时候需要有一个牺牲自己来做的事情的话,岂不是会很好吗?
话这里是卖炸药吧,如果自己在身上绑点炸药的话,当个人肉炸弹或许也有点用吧。
他的手在口袋里摸索了一下,摸出来了那个圆圆的东西。
那是并不流通的真金币,这种面额实在是太大了,不敲成常规的金币根本就用不了。
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才有会被给了这个呢?他有点疑惑,因为这是亚克在昨找了个空闲放在他手里的。
他这是自己的工资,在马车上的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贡献来拿到工资。就算没有贡献也会有底薪。这倒不是他大方,只是因为每个商队找饶时候都会开出来这样的价钱。因为风险实在是太高了,没有高新水的话根本就没人干。
但是自己又是凭什么能够拿到一个金币呢?原本他觉得个袋子的烂板子就不错了,可是握在手里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真金币。
这玩意也不是完全不流通,毕竟商人经常会经手一些大手笔的买卖。这种时候或许会用得到真金币。但是刚才逛街的时候鬼爵没买任何东西,就是因为没人找的开。
或许自己早就应该找个铁匠铺敲成零钱,鬼爵也是知道很多有关于这个世界里关于钱的知识,自己虽然少,但是也算是见过很多钱的家伙。
所以有这么一笔意外之财并没有慌乱,就是觉得要是不早点用掉估计又会因为自己严重的损伤而丢失吧。
不过就算是买了也没有什么作用,那些东西都和钱一样是会在自己失去意识的时候消失的。
那就拿去买点吃点吧这个世界里好像没有毒品这种东西,唯一会让人感觉到愉悦的只有糖果哦,德诺斯那里还有烟草,不过最近几没有怎么抽,估计是觉得有点太贵了,最近的消费不少,所以会省着点。
那就给德诺斯买点烟草吧,那就这样决定了。鬼爵把金币放回自己的口袋了,既然已经决定了用途,那么就找找卖烟草的店,刚才好像有看到来着?
毕竟他没少关注自己,这群人里其实就德诺斯和鬼爵走的比较近。因为至少这个家伙并不危险活或者极多变。如果排斥掉死不了这个特点,他就是个正常的人类。
除了话奇怪了一点,可是队伍里现在都是怪物,有个和自己一样的人类或许让他觉得亲近。
当然,在德诺斯面前不要讨论有关寿命的话题,这是唯一一个会让它觉得自己很虚无的话题。毕竟只有他的寿命是有限的,很有限,就连第二少的迪德丽也要比她多出来两百到三百年的样子。要是不介意这好看的面孔的话,那么活到五百多的问题并不大。
而他?在这种环境下能活到百岁都该烧高香了。
鬼爵正这样想着,然后慢慢的停了下来。
因为就在没发现的时候,自己已经和他们走散了。
可能是因为它们保护那个家伙本身就算是一次收了报酬的行动。是行动的话,它们会真的很认真的完成。
毕竟收了钱的。
不过显然在完成任务的名单里没有自己,估计没有多报期待,所以连自己走丢了都没有回来找。
或许,是它们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呢?
鬼爵有了这种感觉,很奇怪很奇怪的感觉,因为自己现在正在独自走在一个很奇怪的街头。有怪物,有人,有该有的一牵
但是因为走丢聊原因,他感觉自己不该在这里。
这种念头经常会出现在它的脑海里,明明如茨莫名其妙。可是却会感到惊恐,惊恐着自己的念头。
如果这些都是假的呢?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起来自己也经历了很多事情了,但是好像总有种虚无福
好像一切的悲欢离合都是假的。
那些都是自己妄想出来的吗?他皱了皱眉头,或许自己时间太长神经了也不定。
毕竟自己以前也写过,自己在编故事,编了很多很多故事。那些都是虚构出来的。
所以,就算是周围的一切都是自己虚构的,好像也不是那么的难以接受。
或许从一开始就是自己一个人,从来没有人收留过
他放在口袋里的手莫名其妙的碰到了自己没有过的东西。
拿出来后,那个一个打火机,他愣了愣,发现是德诺斯的那个。
还附带着这样的纸条。
“你发呆了,心不在焉。先回去,火焰能带你回去。”
因为纸条是的一块,而且不知道是用什么写的,所以写的挤挤的也就写出来了这东西。
这一刻,真实感卷席鬼爵全身,那就是一切都不是自己想象出来的,是真是存在的。
他把手中的打火机打开,火苗在空气中燃烧着转向。
明明没有风,但是却在想着一个方向固执的偏着。
那里就是它们所住的旅店的方向,德诺斯给他介绍过的。
我什么时候记得等等,好像有什么地方错了?
对哦,是我。手上握着的打火机好像并不是很热爱工作的样子,再不走好像要灭了。
不过有点想再停留一会啊,这个城市真的好壮观啊,从来到这里以后多久没有见过这样的城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