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十一、唱歌吧刘武(1 / 2)三国群芳之歌霸九州首页

在监狱里,在县长的监督下,一群差役对刘五大刑伺候,一方面是想要泄愤,另一方面,要逼他说出他两个妹妹的行踪……在忍受痛苦之余,刘五的心里却长舒了一口气,因为他本来还担心妹妹也落到了她的手上,既然需要用到大刑来拷问,说明妹妹们已经顺利逃过一劫。

原来,正是因为有人看到两个妹妹单独离开,才惊动了王恩,她可能意识到刘五要溜走了,所以才跑去把他抓起来了。她的本意是宅子要得到,人也不放过,永绝后患,可是没想到刘五会在跑掉之前,还紧急把宅子处理掉了。想一想吧,一个才十四岁的男孩带着年仅十二岁和十岁的女孩,竟然可以这样冷静处理,换谁都一样感到难以置信的。

可是,刘五心里却很清楚,这一回被王县长抓住,他的人生恐怕要在十四岁时写上休止符了。不但是刘五,如果他妹妹被抓住,也一样在劫难逃。

因为,十四岁就表现得不亚于一个三十岁以上的人,这样的天才,留在世上就是一个威胁,刘五在王恩质问他时,担心太抢眼引起她的嫉妒恨,撒谎说自己得到了高人指点,然而好象没有什么用,王县长已经不打算让他活下去。在这里,奢谈法律和人性都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说,刚刚在来到这个世界时,刘五其实抱着要死要活随便的态度的话,现在他突然很想很想活下去,好好活下去,他要给这些可恶的人最恶毒最残忍的反击,方解他心态之恨。

可是,刘五知道,很难有机会了。这个王恩,冷酷、恶毒,她不可能让他活下来的,她会给他罗织一个罪名,然后杀了他。

不过刘五只猜对了一半。

王恩确实是要杀了刘五,却并没有罗织什么罪名——因为根本不需要费这个心。更糟糕的是,她对于刘五的“天才”表现,压根就没放在心上,刘五在她眼里,还照样只是个可怜的废物,杀了他不是因为怕他,只相当于饭后洗手的一个小习惯而已,刘五好象有点自作多情了。

两三天过去,她还没问出什么来,就跟手下们说了一句,把他带到野外处理掉吧。

刘五愤怒地看着王恩,不顾一切地吼道:“你不能这么没人性,你是人,我母亲当年对你就象亲姐妹一样,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我们?你怎么可以赶尽杀绝?你的良心难道不会疼吗?”

王恩被刘五的吼声吓了一跳。

原来,在大汉朝这地方,声音是具有杀伤力的——可惜,只限于女人的声音。因为女人的声音有灵气。而男人声音,除了响亮,一无是处。

而刘五的这声怒吼,却把她给刺到了。刘五不知道是因为里面的内容对她造成了杀伤,还是他的声音确实有别于其他男人。

不过,这显然更加激怒了王恩,她铁青着脸说道:“好吧,既然声音这么响,把他扔到狮子林去吧,也算是他为这个县做了点贡献。”

狮子林!

所有的人都被王恩的这个决定吓到了。就连刘五也两脚发软。

原来大汉朝的国兽,是狮子,那是国家权威的代表。

大汉朝在每个县,州,郡,都专门设置一个禁区,用来驯养狮子,那地方就叫狮子林。

狮子林当然会有一群有血缘关系的狮子,县级为六头,州级为十头,郡级为十八头,国家级为三十六头,里面全都是雌狮,大汉朝对狮子林里的狮子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雄狮则会根据需要输入调控。

重点是,狮子是需要食物的,需要定期投放各种食物,其中包括伺养的动物……而最恐怖的是,人。大汉朝最没人性的律法中,有一种死刑叫狮噬,是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最残酷的惩罚,其方式就是,直接把罪犯扔到狮子林去。由于这个惩罚过于残酷,需要层层上报到朝廷备案,由当朝刑吏大夫审核后,方可施行。

可是,刘五何罪之有,王恩竟然胆敢这样做。这是知法犯法!

就连手下们也有点不忍心,有人劝她不必这样做,当场砍了脑袋就行了(好吧,刘五承认,对于被扔到狮子林,这已经算格外开恩了)。王恩义正辞严道:“砍什么脑袋,他犯了必须砍脑袋的罪了吗,既然没有,为什么砍人家的脑袋,我们哪来的权利杀人?朝廷让我当县长,是让我滥杀无辜的吗?”

这一瞬间,刘五觉得她好象形象有点伟光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