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你干嘛你就干嘛?他自己不长腿吗,不会自己回来?”拉卡萨不耐烦地道。
“……是这样的,我主要负责把一只仆奴的残骸待回来,顺带护送几位落难的雇佣兵回家。”
“仆奴?”拉卡萨瞪大了眼睛,“我没听错吧?你再说一遍?”
……
跟骑兵们道谢了一番后,歌者和凯瑟琳离开了城境军营,来到了大路边。
只要在这里雇上一辆马车,要不了三十分钟,他们就可以到达最接近城境的托克镇上了。
“那咱们就在这里告别喽?”凯瑟琳说。
“嗯。”歌者点点头,“再见。”
“如果真的有机会的话,你可得给我补上一顿大餐才行。”凯瑟琳悠然道,“别忘了,你可还欠着我一条命呢。”
“放心吧,当然会见面的。”歌者把自己的兜帽继续扯低了一些,“我这条命可硬着呢。”
没等凯瑟琳思索出这句话的含义时,歌者已经先行离去。
他拦下了一辆马车,然后利索地消失在了街道的尽头。
嘿,还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
凯瑟琳心想着,也转身走向了另外的一个方向。
身边的一辆马车轰然驶过,阿尔杰带着十来个骑兵,护送着巨大的车厢,再次前往了上城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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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时分。
日光洒落于街道之上,稍微驱赶走了秋日里的些许凉意。
约翰穿着墨绿色的守卫制服,腰挎佩剑,坐在一家小驿站门外的折叠木桌边上,吃着一碗手艺精细的米粉。
他非常喜欢这家小驿站,它们的老板在这里卖了三十多年的米粉,口碑甚至能传到上城区富贵老爷们的耳朵里。
这个时间正是城央夜鹰兵团的执勤时间,按道理来说约翰不应该出现在此处,他应该跟着巡逻的队伍,踢着稳健整齐的步伐在镇上的街道内行走。
可是真的好饿啊……
而且又好困,还好累,浑身上下都难以动弹……
好吧,其实约翰只是不想承认,他就是单纯地想偷懒而已。
如果这个时候被巡逻队的头子抓到的话,这个月的饷钱估计又得少一半了。
然而约翰丝毫不慌,他优哉游哉地呲溜着碗里的米粉,同时看着城境夜鹰兵团的骑兵,拖着一只大车厢从面前经过。
又是什么奇怪的野兽吧……
最近格勒之森是真的混乱啊。
约翰不由得想起了前些日子在耶格酒馆里遇到的,那位留着齐肩长发,儒雅而有礼的福瑞斯先生。
他跟约翰闲聊的时候有提到过,做野兽的生意可比酒馆来钱要快得多,光是一匹幽狼的兽皮就能卖掉好几十个金币,更别说前一阵子全镇都在关注的悬赏令了。
不过自从格勒之森出事之后,还敢继续搞事的佣兵们确实少了很多,最近连后街的耶格酒馆里都没见过半个佣兵的影子了。
不过那一天,他们谈话的主题并不是幽狼,而是一个福瑞斯苦苦寻找了许久的人……也不知道福瑞斯先生的进展如何了。
约翰胡思乱想着,吃掉了最后一根米粉。
心满意足地喝光了附赠的清汤之后,约翰正准备起身走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这个时候,一个怪模怪样地人,却坐在了他面前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