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深。
托克镇,西城后街,一队车夫马车在街道上前进着,连绵不断的马蹄声打破了安静的夜色。
庞奇以夸张的躺姿靠在座位上,看着被两边楼房包夹成一线的夜空,心情愉悦地吹着口哨。
“我说老大,你就这么让那个卖唱的家伙又混进了我们队伍啊?要不是这家伙,我们说不定还能多分好几十个银币呢,琼斯他弟的那一身装备虽然都是垃圾,但拿去卖掉,也差不多值十来个金币了。”
坐在庞奇身旁的史迪克,带着一些埋怨的语气嘟囔道。
“说你们年轻,屁事不懂,你们还不承认。”庞奇闭着眼睛,用十分鄙夷的语气回道,“你是不是忘了,那个家伙,才是我们当中最有钱的一个人。”
“我当然知道啊,那个叫瑟西亚的白痴‘乌鸦’,直接给了他500个金币诶!500个金币!我他妈就想不明白了,都拿了500个金币了,还回来跟我们分赃?这不是存心气人是什么?”
史迪克顿时来了气,在自己的大腿上狠狠地捶了好几下。
接着,史迪克似乎又意识到了什么,忽然停住动作,神秘兮兮地看着庞奇,“等会,老大,你这意思不会是……”
“是啊。”庞奇冷哼了一声,一只手做了一个掂着钱袋的动作,另一只手则在自己的胸下巴前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亲自送上门的鱼,还能给它放生了不成?”
此时,车队的最后方,单独一个人坐着马车的,已经换上了皮甲的歌者,则用一块干干净净的方巾,仔细地擦拭着手里的那柄合金铁剑。
这柄剑实在是太粗糙了。
后期的保养和磨砺暂且不提,光是在铸造的过程中,匠师都没有认真地花半点心思。
血槽的位置不合理,剑身的重量过大,剑柄也没有精心地加固,手感也差,让这群年轻人拿这种东西去杀幽狼,完全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歌者长叹一口气:什么叫跟着庞奇赚钱啊,你们是在给他们卖命送钱还不自知呐。
不过放心吧,年轻人。
这柄你曾经挥舞过的剑,我会让它沾满恶者的鲜血。
歌者摸了摸自己腰间鼓鼓的钱袋,不动声色地挑了挑嘴角。
“耶格酒馆到了!”
车夫们的声音从队伍前面传来。
从车夫的声音中可以知道,他们现在特别开心,因为有大财主愿意在托克镇上包他们的车队游玩,今晚他们的收入铁定相当不菲。
如他们所愿,庞奇刚下车,便把七八个金币放在了领头的车夫手里。
这几公里的路就换来这么高的报酬,领头车夫欣喜得几乎无法克制:“大人,祝您早日发大财!”
庞奇没多说什么,摆了摆手,把车队给打发走了。
“兄弟们,今晚在耶格酒馆的庆功宴,玩得尽心点!”庞奇对着身后的佣兵们爽朗地高声宣布,“敞开肚皮,随便吃随便喝,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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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雅把最后两杯酒混合,在液体交合的一瞬间,如同彩虹一般五颜六色的光芒,便自杯底袅袅升起,像是魔术戏法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