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一个箭步窜上白狼王的后背。
适应10分钟后,白狼王纵身跳下几十米的悬崖,身形矫健,运转如飞,如同在云中漫步。
一人,
一狼,
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在山中飞奔。
他们用近乎直线的距离下降。原本两天的山路,白狼王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来到林凡的院子里。
林凡欢快的下马(狼),拍了拍白狼王的脑袋。
“以后你就是我的坐骑了,哈哈哈。”
白狼王郁闷的瞪了林凡一眼,屁都没放一个,纵身离开。
它知道林凡需要人类,这是它的使命。
出门的这段时间,它干掉了一个人类巡逻队。
九个人都死在他的爪下。
除了自己吃掉一个,两个背到这里,剩下六个藏在一个安全的灌木丛中。
白狼王要把这些尸体全都背回来给林凡享用。
一级普通丧尸要进化成二级需要三个成年人,
二级进化到三级需要30个成年人。
三级进化到四级则需要300个。
白狼王同样在积攒自己的等级,已经三级的它还需要112个人类。那个时候,他的能力会提升到恐怖的地步。
林凡刚刚变成丧尸,他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白狼王却知道的清清楚楚。
一个西伯利亚狼,如果不是被打败,失去兄弟姐妹,失去后代,失去领地,它不会不远万里来到这个地方。
丧尸动物如此,丧尸人类更是如此。
时间越往后推,吃人的机会越渺茫。
大量的逆天丧尸人类都是在20年前丧尸爆发的时候达成等级目标的。
白狼王见识过一个人,只用一天时间就成了丧尸巢穴的霸主,连勇猛的西伯利亚(东北虎)虎都是他的宠物。
原因很简单,一天吃掉300多人在20年前来说轻松愉快。
林凡迟早会知道,他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强大的人类,
有些东西比人类更可怕。
“赵大地,赵大地,给老子过来!”
白狼王离开,林凡立刻站在屋顶呼唤赵大地。
一分钟后,赵大地浑身是土的跑到院子里,气喘吁吁。
“主人,我正在铡草,有什么吩咐?”
“白狼王带回来的人类呢?”
林凡着急的问道。
“在农场。”
“扛过来。”
“是。”
,
这是两个成年人类,看样子20出头。
林凡知道巡逻队的派遣流程。
他们至少是五年以上的老兵,他们参加过无数的战斗,战斗和生存经验丰富,比如李定国。只有这样才能入选光荣的巡逻队。
当然,有钱人总能走后门,末日也不例外。
有些有钱人会把自己的亲人安插进巡逻队里。
危险?
这是必然。
不过出城就是赚钱的机会。
新鲜动物肉很值钱。
野生农作物很值钱。
在村庄和县城搜罗到水晶杯,咖啡机,按摩椅之类的东西更值钱。
只要有足够的诱惑,有钱人可以不要命。
眼前两具尸体显然就是有钱人的后代。
五年的老兵,手上是一层厚厚的茧子。
这两位细皮嫩肉的,新兵连训练三个月也不至于是这个样子。
本来想发财,结果成了白狼王嘴下的冤魂。
“马德,为了钱不要命,傻叉!”
林凡厌恶的骂道。
为了保证人类的纯净,这些人是被撞死的,白狼王没有咬他们。
林凡蹲下身子,不知道从哪下嘴。
他需要过心理这一关。
毕竟他是个有智慧的丧尸,吃同类需要经受道德的拷问和煎熬。
“我是丧尸!”
“我是丧尸!”
“我是丧尸!”
林凡心里默念,然后,一口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