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千雨喝完后刚想张开嘴,一颗甜丝丝的糖枣忽然落入口中,瞬间冲淡嘴里的苦涩。
清绯歌悠然的坐在石凳上,笑眯眯地递给他一盘甜糖枣,哄道:“来,还有很多呢。”
清千雨接过来,摸起一颗甜糖枣吃起来,靠坐在清绯歌身边,问道:“大哥昨日醒过来了吗?”并随意的瞄了一眼她绣好绣品。
“对啊,大哥昨日就醒来。”清绯歌埋头收拾着空地上的丝线,回道。
“这是你绣的,是游水的鸭子吗?”清千雨迟疑问道。
洁白的布面,湖面碧波荡漾,两只歪歪扭扭的绒毛鸭子,并列前进,红色的鸭掌正在努力划水。
清绯歌老脸一红,平时大大咧咧的人似乎不好意思,轻咳一声:“这是鸳鸯戏水。”
“瞧着这鸳鸯多神气,戏水的模样多讨喜,我也是绣了很长时间的。”没错,的确花了她挺长的时间,谢氏都把花样子给了她两个月了,她照着花样子拖拖拉拉绣了两个多月,勉强绣出两只像鸭子的鸳鸯。
清绯歌正和清千雨说着话,忽然,清绯歌听见屋里似乎有响声,她一愣,道:“哥哥,你醒啦!”她连忙放下绣品,两步做三步跑进屋里。
清千雨也跟着她跑进去。
房间内,结实的床上坐着一个五官挺拔,剑眉星目的男子,他穿着一件宽松的袍子,隐隐窥见右手的衣袖空空如也,随风飘荡。
“哥哥”清绯歌看着男子空荡荡的袖口,精致的小脸抬起,担忧地望着他,不知如何安慰他,呐呐叫了一声。
男子失血过多,神色很是苍白,依然温和地对着急冲进来的清绯歌和清千雨一笑:“怎么这样看着我,不过是少了一根胳膊,至少我还保住了命。”
清绯轩失了右臂,是被野狼群活生生撕扯下来,和他结伴的几个猎户都无一生还,被狼群生吃殆尽,只有他活下来,代价却是一只手臂。
“哥真的没事。”清绯轩看着妹妹白皙的脸蛋下那颗鲜红的泪痣,仿佛传递主人心情不高的情绪,黯淡了许多。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
“阿雨也是,别担心了”他看着乖巧沉静站在一旁的清千雨,安慰说道。
晚上吃饭时,谢氏手脚利落地弄了一大堆色味俱佳的菜肴,她心里非常高兴,昏迷多日的大儿子清醒过来,她担忧不已的心终于放下。
一家人和睦融融地坐在饭桌上。
清父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猎户中年汉子,发丝鬓白,对着女儿清绯歌,道:“绯歌你现在也有十六岁大,是时候该找婆家了。这次你为了你哥进入深山,收获了百年血参的事我就不骂你,但是女孩子整天上山打猎,传出去终归是不好听。你母亲整日说我纵着你,教你武艺,导致你性子野的像泼猴。”
“爹”,清绯歌不满的喊道:“我留在家里,我不想嫁人”
清千雨连忙抬头,看见清绯歌脸上满是不情愿的神情。
清绯轩清楚知道清绯歌对嫁人一事有多抗拒,帮着妹妹,对父亲说:“爹,绯歌还小呢,不着急找婆家。”
“阿轩,绯歌还小,现在找婆家也不晚,你呢,你都二十岁了,有没有喜欢哪一户的姑娘,娘找媒人帮你提亲。”谢氏把碗筷放下,瞥一眼清绯轩,也帮着问。
清绯轩用筷子戳了戳米饭,闷闷道:“还没有呢。”
清父继续语重深长的劝说着:“山里危机四伏,埋葬了不知多少猎户的尸骨,我打了大半辈子的猎,每次上山都是小心翼翼。你哥的实力比你还要强,这次就差点折在山上,我不想日后白发人送黑发人。你安安心心待在家跟你娘亲学习女红,持家之道。”
清父一语中的决定下来。
这顿饭吃得众人有滋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