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刚刚升起的太阳泛着微暖的阳光,透过随风飘荡的纯白色的透明纱帘隐隐照在客厅里的软软的沙发上。
沙发上斜躺着带着龙猫卡通眼镜歪歪扭扭毫无睡相穿着皮卡丘睡衣满脸惺忪还未睡醒的郗颖。
沙发前的桌子上,工作了一夜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依旧透着微微的亮光。
王子程刚刚从医院下班回来,轻轻打开家门换上拖鞋,蹑手蹑脚走到沙发边,慢慢缓身坐在地垫上,微微扶了扶自己鼻梁上的眼镜,悄无声息的慢慢划动鼠标,闷头不语细细查看着笔记本屏幕上显示的郗颖昨晚工作一夜才敲入的了了几页文字。
“你回来啦。”睡眼惺忪的郗颖不知道何时已然醒来了,打着哈欠挠了挠披散着的凌乱无比的头发,把沉沉的还没完全清醒的脑袋舒服的靠在王子程宽大的肩膀上。“怎么样啊?这可是我绞尽脑汁想了一整夜才写出来的成果唉。好吧,虽然只是才拟了个大概。但是,读起来怎么样?有没有觉得你老婆文笔很赞,写的很有代入感?”
王子程看完一脸懵,语气里忍不住透着些许的嫌弃:“你真的确定你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离职,立志窝在家里做自由职业以便重拾年少梦想努力成为一名知名作家的第一本小说要叫这么一个毫无品味的名字?”
《拜托了,别怂!》几个大字赫然占据着文档的首页。
“当然啦。”郗颖说起这个就兴奋,忍不住一脸坏笑,“这可是我绞尽脑汁才想出来的。第一本小说对于我这种新手写什么好呢?写爱情啊。爱情这种题材有源源不断的迷妹等着看。所以这第一本书我决定写一本自传体小说,讲述的就是我们俩之间从小到现在发生的这些精彩绝伦的感天动地的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当然,我也是有那么一丢丢小小的私心的。毕竟这样写作我就有了现有的题材和故事,就不用太费脑子了,直接叙述出来就行了。所以女主呢就是我,那么男主嘛,就是你啦。于是这本小说的名字应运而生,就完全不用思考它自己就突然从我脑海深处冒出来了。它对我说,主人啊,你这本小说一定要叫这个名字。我觉得它说的有道理,用这个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你懂得。”抛个无限调皮的媚眼给你自己感受一下。
王子程整张俊脸陡间就变了颜色。
没错,从幼儿开始,郗颖对自己无数次的说起过这句话就是你真的很怂。这句话像噩梦般从幼儿时期就开始烙印在自己幼小的心灵里,挥之不去。
而究其原因,简单无比。只因为自己是个极度害怕虫子和软体动物的男人罢了。
人在世上,各有所怕。而我只是害怕虫子和软体动物罢了,怎么就很怂。王子程打心里给自己老婆翻了无数个白眼。
“你确定一个一米八七每天拿着手术刀划人肚皮的外科主刀医生很怂?”
“没错啊,很怂!”郗颖坏笑,“怎样?不服气吗?”
“好吧,随你。可你确定你的男女主角就直接用我们的名字命名?”王子程试图做最后的斗争,争取不让自己过于丢脸。
“那怎么办好呢?起主角名字也要用掉我为数不多的不少脑细胞呢,所以我觉得这样既省事,又能让我容易把自己带入进去,融入情绪。因为我就是她,她就是我。”郗颖说的理直气壮。
“所以,这是小说吗?”王子程只差抬手扶额悠悠为自己的以后叹口气了。
“对啊,这就是我写的小说!至少,不认识我们的人一定会认为这是本不错的爱情小说。”郗颖继续理直气壮,“怎么着?你不服气啊?”
“服气!一百一千一万个服气!”王子程悠悠叹口气。
好吧,但愿老婆的小说以后没有人读阅。至少,不要有认识我们的人读阅。
还有,不要脑洞大开,把我写的太丢人太离谱才好。
。。。。。
1988年夏。
“终于熬到出生了,哇,是个小公主啊,长的可真漂亮。”王子程妈妈抱着自己只有半岁多的对什么都感到好奇的儿子小小王子程,来到相隔一道墙的多年隔壁邻居家里道喜。
“谢谢了谢谢了。”小小郗颖的妈妈脸上笑开了花,头上裹着头巾,怀抱着刚刚才出生几天的还有些皱巴巴的小小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