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西北,华胡混杂,戈壁千里之地,虽在地理位置上离帝国都城长安不远。
可在一些个戈壁军官的眼里,却显得异常的山高皇帝远。
特别是手中的军权,并不是靠自己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攒军功攒来的时候,更是如此。
在荒漠戈壁中,杀个把世家门阀公子的事,也没有那么不敢干。
特别是在,原本以为已是囊中之物的极品尤物,硬生生从这位致果校尉的指缝里飞走了之后。
更是色胆壮了他的杀人之胆。
回府后越想越吞不下这口气,下令手下百余名士兵,皆轻装快马,沿着官道两旁夹到追击。
等日落黄昏官道无人之时,乱刀劈死那个出身贵重的王家公子,分尸掩埋在这万里黄土之下。
而那名白发配剑的女侠,自然就从此跟他致果校尉姓了。
“哦?尊驾说我们回不了长安了?是什么意思?”
王守明一眼便认出了带头拦路之人,他出身高贵门阀,从小衣食无忧只知读圣贤之书,思考治国良策。
自然和所有大晟士子一样,纵使文采还不成气候,也曾写过几篇歌颂大晟前所未有盛世景象的诗文。
以为帝国境内,皆是一片繁荣和平的景象。
哪里想过,在帝国边境,竟是这样一幅军官竟视官兵为私兵,视百姓为鱼肉的事。
这些个边陲军士,虽不敢动忤逆朝廷的念头,可在忠心朝廷和皇帝陛下的同时,捞点好处的事却还是敢干的。
而朝廷对于这些军镇的态度,也正如他们所料的一般,大多是扶以怀柔政策。
并不会因为一些与国不痛不痒的民间冤情,对这些军士上纲上线。
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自太宗,高宗之后,竟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让高宗皇后,登基成了女皇。
女皇初掌权之时,为了巩固自身权柄和地位,难免要提携一些自己的心腹。
而当时的陇右节度使,正好就是其中一位,陇右军士从那时起便得朝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女帝之后更是皇位几度频繁的更替主人,更不敢把这个镇守帝国咽喉的军镇把控的太过严格。
当朝圣人,虽然又是一位难等长治久安的圣君。
可军纪这个东西,从紧到松易,从松到紧可太难了。
无奈之下,也只得对陇右底层军士的所作所为,听之任之,只要任陇右节度使的那位,在朝廷的钳制之下即可。
只要帝国军镇,战力不损即可。
这戈壁荒漠的子民们,则等于被皇帝陛下抛弃在盛世之外了,只把这里的华族,也视作与胡人无异便是了......
王守明原本以为,只要过了玉门关隘,就真的从大晟不能彻底掌控之地,进入到绝对安全的神州之地了!
可是没想到,如今食大晟军饷的官军们,竟脱下甲胄成了土匪,要杀自己的性命......
“没什么意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上!”
致果校尉一声令下,一左一右各三名,总计六名持刀壮汉,便快速向负笈书生奔杀而来!
其实何消六名,像这种膀大腰圆的西北壮汉,只需一个,就算不提刀前来,也能杀得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死上一百次了。
只不过,在一剑能灭杀十二小宗师,三个大宗师的白发妖女面前,却是走不过一个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