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马骁的许可,王旭轻轻松松的进入了档案室,拿到了六一杀人案的案卷。
案卷不允许带出档案室,也不允许复印、拍照,只能在档案室里看。
王旭看到自己手中案卷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这次多半是被马骁给坑了。就这么薄薄的一册,完全无法想象其中能够记录了多少有价值的信息。
果然,当他翻开案卷,便感觉到了失望。
案卷中记载的内容和他脑海中的内容并没有过多的差异,甚至因为只是文字和一些图片描述,都远不如他记忆中的深刻形象。
字迹是张国华的字迹,这是他亲自负责调查的案子,也是他亲手写的案卷,最后面还有他的签名。
王旭实在想不到,张国华是一个对于工作多么认真负责的人,一个将警方的荣耀作为自己的使命、作为自己的信仰的人,竟然也能写出这么一份简单至极的案卷?
尤其是这个案子的受害者还是自己的家人,除去他自己之外,基本称得上满门灭绝,最后居然都可以在案卷上如此轻飘飘的放过,真的是令人难以置信。
而就这样一份案卷,居然还能被更高层的领导签字通过,顺利的结案,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奇迹。
只能说是这个案子实在是牵涉太多了,或许是警方的高层,或许是连张国华都忌惮、恐惧的人,甚至可能涉及到一些省里头的大人物。
案卷的内容和王旭自己知道的大同小异。
2003年6月1日,在慕江市开发区花苑小区中,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一共有三个。事后经过调查,分别是慕江市市刑警大队第二中队队长张国华的母亲、妻子和儿子。
张国华的妻子被发现死在家门口,身中十六刀,全部都是在要害,颈动脉、心脏、腹部、头部都有伤痕,刀刀致命。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有明显的反抗和挣扎痕迹,但并没有遗留任何和凶手相关的信息。
老太太本来孤身一人住在老家,当天是为了给十岁的孙子过儿童节,特意来到张国华家里。尸体在卧室里,只从背后中了一刀,直中心脏,身体蜷缩,没有反抗痕迹。
张国华的儿子也在卧室,应该是老太太听到了门口的动静,想要回来护住孙子,结果被凶手杀害。而这个才刚刚十岁的孩子,也没有能够逃过一劫,脖子被彻底切开,只剩下骨头连着,无比凄惨。
凶器是一把杀猪刀,在现场的门口放着,上面的血液经过检测正是死者三人,而刀上,没有留下任何指纹。
根据小区外的监控,凶手是在当天下午三点四十二分进入小区,他来的时候还是空手,凶器是被装在一个盒子里,被另外一个人在小区门口递给他的。
那个人……就是王旭。
然后监控就被王旭破坏,因此没有能够发现凶手是什么时候离开小区的。
凶手戴着帽子,应该是知道摄像头的位置,巧妙的遮挡住了自己的脸。而在监控中,唯一一个跟凶手近距离接触过的人,只有王旭。
警方轻而易举的抓住了王旭,进行审问,却什么都审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