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别人穿越到异世界都是金手指多如狗,不是皇帝儿子,就是大佬孙子,个个牛气轰轰的,凭什么我穿越后就得从乞丐做起?”
烈阳高悬,一名约摸着十六岁的瘦削少年顶着日头排在一队看不到尽头的队伍里,他身后站着一名高了他三个头的憨厚少年,两人一瘦一胖,形成鲜明的反差。
少年叫陆笙,没招谁惹谁,就是下班回家走在街上被醉驾狗给撞飞了出去,醒过来时便寄居在了一名乞丐身上...
“该死的醉驾狗,可一定要百病缠身长命百岁啊。”
从这具身体主人残存的记忆中陆笙得知,自己所在之地是一个叫青阳城的山旮旯里。
青阳城是美名,说是青阳镇才算的上名副其实,属于那种穷山僻壤容易滋生刁民的地方。
这不。
陆笙刚准备祈祷不要出什么幺蛾子,前方队伍形成两只数十人的队伍,队形一散,双方各自抡起家伙就开始群殴,没有参与的人冷眼旁观,还有好事者当场摆下盘口...
“唉,这群刁民打就打嘛,死后面去打,别影响陆大爷报名入伍!”陆笙忍不住骂了一句,实在是这天气太热了,让人肝火直冒,这两伙人一打起来,后面的人都得遭罪,不知道又得等多久的时间。
“傻大个,你说咱俩能被选上吗?”陆笙朝后面的傻大个问道。
说起来,身后这个傻大个算得上是陆笙的救命恩人,要不是傻大个用荷叶装来清水,这具身体说不定等不到陆笙的寄居就呜呼哀哉了。
“不能。”傻大个挠了挠脑袋,憨笑着说道。
和陆笙一样,傻大个也是一个孤儿,凭借着膀圆力气大,青阳镇不少人愿意让他帮忙干活,挣来的铜钱刚好能维持他的食量。
陆笙听着这家伙实诚的话,顿时满头黑线,有必要这么直白吗?留个念想会死啊?
在这个已经三百年多年未曾爆发战争的年代,入伍参军是一个让人趋之若鹜的职业,否则以陆笙刚死了一次后胆小如鼠的性子,除非是打死他,否则参军他是万万不会去参加的,累先不去说,还没啥奔头,爱谁谁去。
只不过现在不同,入伍再不济也要比乞丐强吧?
为了应征,陆笙冒着被打死的风险偷了李员外家后厨准备拿来炖鸡的人参,顺便掺了一根树根进去...
“这是我最后的底牌了。”陆笙摸了摸怀中的人参,心头大定,他不相信那个陈大人经得住人参的诱惑,当然,这是他准备在报名不成功的前提下。
“再敢喧闹,鞭笞二十!”
突然,前方传来如雷般奔涌的咆哮,本是喧闹的城门口顿时鸦雀无声,斗得吐火如荼的双方动作一滞,脸色條的煞白,再次回归了队伍,看得陆笙怔神不已。
“你们是经过排练的吧?”陆笙不由腹诽了一句。
直到日落西山,终于轮到了陆笙,“陈大人,小的陆笙,前来报名入伍。”
“就你这体格,你觉得能在军中充任什么职位?”陈北河撇了他一眼,讥笑道:“你不合格,退下吧。”
“陈大人别啊,在下虽然看上去瘦,但是您应该从另一角度想想,我吃的也少啊。”
陆笙脸色谄媚,心头却是发苦,也不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之前是靠着吃啥东西活下来的。
见陈北河脸色有些怔神意动,陆笙心头一喜,急忙在肚子里搜刮仅剩的墨水,到了这时,他才恨当年书读的少,连拍马屁都找不到一句惊天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