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斯菈学习新技能需要五天,包吃住的五天,这样倒是能稍微理解其昂贵的价格,不过我始终觉得太贵了。
所以这五天里只能我和莱妮莎还有兰特三人去想办法赚钱。对于冒险者来说赚钱的方法并不是很多,本来黑雾公会的冒险家的主要职责就是前往边境之地协助军队进入黑雾探险,不过接受悬赏任务,掠夺其他种族也是一种方法。这里的其他种族事实上是我自认为的,也就是哥布林,地精之类的非人类种族,其他人更愿意叫他们的名字或者怪物。
我轻手轻脚的向前移动着,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莱妮莎正躲在一颗粗大的树后面观察着什么。
“怎么样?”我用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极小声的问到,莱妮莎被我突然一拍差点叫出了声。
“两只哥布林,还有一只巨型哥布林。”
我闭上眼摇了摇头,“风险太大了,还是去其他地方吧。”
辗转了好几处地方,终于找到了理想的目标。两只哥布林在一个小湖边围着一个小火堆正在享用食物,还时不时交流着什么,有说有笑的样子很难想象这是哥布林。
哥布林属于亚人种,身高大概在一米二三左右,和人类的小孩差不多高,但是也有体型比较巨大的哥布林,这个巨大只是相对与哥布林而言,实际身高也就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间。
“要上吗?”我看着莱妮莎和兰特询问到。
“只有上了吧,不然今天可就一点收入都没有了。”回答的是莱妮莎,兰特只是点了点头。
“好,那就上吧。”
“啊啊啊啊!”我叫嚷着从树后面冲向哥布林,就算不发出声音这样冲出去也是会被发现到,这样还可以吸引注意力帮助兰特和莱妮莎从两边形成包围圈。
如果认为我们有莱妮莎和兰特其实很厉害很简单那就大错特错了,倒不如说相反,不然我们也不会这样特地的寻找这样只有两只哥布林的目标。说实话我更愿意选择只有一只哥布林的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哥布林身上的带着的东西,哥布林本身没有任何价值,也没有人会愿意将哥布林当作食物,这样一来莱妮莎的火焰魔法基本就不能使用了,哥布林也是有魔法能量的,在烧死哥布林之前我们需要的东西恐怕就已经先被烧干净了,所以莱妮莎的魔法只能用做威吓和佯攻。兰特在受伤状态下很强,但是同时也会逐渐丧失理智,这就是狂战士的弊端,要是兰特彻底丧失了理智,我和莱妮莎就会多出一个更大麻烦,因为没有会治愈魔法的牧师,我又不能给在狂化状态下的兰特喝下治疗药水,恐怕我刚靠近就被拍晕了吧。以往这种时候都是靠忒斯菈莱解决的,虽说对兰特来说有点过意不去。
所以这个时候我们的战斗力就和哥布林不相上下,不对,我可能连哥布林都打不过。
两只哥布林各自拿起手中的武器,一把生锈的剑和一把小刀。兰特身为战士近身攻击能力比我们要强一些,所以先让他拖住一只,我和莱妮莎一起解决另一只。
“呵啊。”兰特挥起手中的大刀向离自己最近的一只哥布林砍去,但却被哥布林轻松的躲开了。
我和莱妮莎拿的都是匕首,正好我们面前的这只哥布林也是一把小刀。
我率先冲了上去,拿着匕首从上而下劈了下去,哥布林仅一个侧身就躲过了我的攻击。可恶,为什么哥布林都这么敏捷,是我太弱了吗?果然还是我太弱了吧。
“唔喔。”
哥布林躲过了我的攻击后手中小刀也向我刺了过来,我赶紧向后退了几步,因为有些慌乱所以脚步有些紊乱。但哥布林可不会站着不动等我调整好状态,冲过来就是一顿乱砍,有好几刀都划在了我的手臂上,我依然只有尽量用手挡以保护其他地方不受攻击。
糟糕,这样下去很不妙吧,说不定会被砍死,被哥布林?不行不行,得想办法,但是又有什么办法,事实证明我确实打不过这只哥布林。
突然一团火球从我和哥布林之间飞了过去砸在了湖水上面,滋滋的水蒸气从水面上冒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