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降临世界,树妖之森,请自行探索。”
......
在伯明翰珠宝街,提起唐牧,认识他的人们总是泾渭分明的分成两半,一半恨他要死,一半喜欢他要命。但有一点,却达成了一致认同,那就是“他是个令人头疼的人。”
总的来说,他应该算是个标准意义上的好人,或许有点不那么精确。但他总有数不完的鬼点子,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狂风急雨般的行动力和时不时就爆发一下的强烈好奇心。
所以当唐牧要加入商队开始行商生活的消息传开,整个伯明翰珠宝街的酒馆顿时被欢呼的人群挤满,酒水销售量惊人。
而此时,这个家伙,请原谅我的用词,是唐牧先生,则拿着一副惟妙惟肖的艳女沐浴画作,弯腰悄悄放在一座新建的墓碑上。
“老家伙,你念念不忘的玛丽小姐的沐浴画面我这就送给你了。放心吧,画面的实际场景我已经用双眼鉴定过了,怎么说呢,这一枚银币的作品还是很写实的。至于我,就要离开伯明翰去感受人生了。在伯明翰祸害了二十年,也该出去走走了。”
唐牧直起身,裹紧斗篷,六月伯明翰的黄昏裹挟着细雨袭来。这片墓园人不多,几只乌鸦半叫不叫,一到临夜骤降的温度让唐牧心中也多了几丝感伤。那个收养自己,会叫自己小混蛋,教会自己生存所需的男人已经永远沉睡。只留下了一个老宅,一枚收藏用的金莱茵盾,一张弓,一把匕首,一套轻微磨损的皮甲。
“放心的上天堂吧,你的莱茵盾已换成了这块碑,老宅我是不会动了,万一有看上的姑娘,还要带回来给你看看。”
唐牧自言自语,转过身,露出高挺鼻梁和五分偏向神秘东方人的面孔,并不像奥林匹斯石刻般健美,却有种奇异的特殊气质。决定已做好,背起长弓,唐牧缓步走向天堂广场。那里,一位中年绅士正等待着他。
六辆四轮马车,三匹马,三十个行商雇员,十二个商队护卫,一位绅士,再加上才招募的四位临时护卫和十名货工。
“绿鸽子”,这个在伯明翰招收临时护卫的商队,将成为唐牧新的开始。露出一副标准憨厚年轻人的真诚笑脸,唐牧迎了上去。
……
“你猜,我看到了什么!一块孕育着金币和梦想的土地,商人的天堂诺丁汉,我神之所往,我心之所向。”一只酒桶站在马车顶上,用一千只乌鸦的腔调高歌。
唐牧撇过头,揉了揉耳朵。作为一个在伯明翰混迹多年从未吃亏的捣蛋鬼,唐牧在酒馆里见多了这种货色。在他看来,除了每顿饭比别人多啃半块面包和一小块牛肉以外,酒桶唯一的优势就是嗓门比常人大上几倍。而这优势并不能赢得尊重,甚至于在酒桶因拦路野猪而吓尿了裤子之后,他在唐牧眼中就完全沦为了懦夫和小丑。毕竟,比起嗓门,酒桶那比老鼠强不到哪去的勇气更像个笑话。
当然硬要说的话,作为商人,酒桶本身圆滑的处事方式和脸皮厚度也值得些许价值,但靠着一手弓箭硬本领在“绿鸽子”商队稳固自己位置的唐牧还瞧不上这点能耐。
商队的领队是中年绅士威尔逊先生,腰间挎着细剑,脸上挂着斯文的羊角胡和单边眼镜。他的笑容极有亲和力,常常以慈善家和探险家自称。作为商队里的体面人,袖口复杂的花边褶皱从来一丝不乱,让所有和他打过交道的绅士小姐无可挑剔。
经过数个月相处,就连唐牧内心也对他颇为尊重,直到某一件事彻底改变了他的想法,那是唐牧至今无法释怀的事。
“嘿,棒小伙!谢谢你救了我,我保证到了诺丁汉会给你们一次最隆重的欢迎。最醇的诺丁汉美酒和最火热的姑娘。”酒桶用和身材极不相称的敏捷的身手从车顶爬到唐牧面前,摇着手指,唾液横飞。一张圆脸上的表情极为滑稽,让唐牧险些笑出声来,也打断了他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