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林瞳收回了神识,利用迷雾将后边的那群人引的越来越远,直到完全偏移了路线,才回到了原先的枝干,静静的坐在上面,仔细的整理着脑海里刚刚接收到的信息。
坤丰城,西南方,闪闪发光的石头!
林瞳突然想到了书中描写过这样的一段话:“凡人皆愚昧无知,当把鱼目混珍珠,致珠玉蒙尘,良驹藏厩,但谁又能想到那其貌不扬的石头其实是个……”
是个什么?书中倒是没有提起,只知道在两年后,慕容雪来到焱火帝国后,在一个商贩的手上购买了这块石头,最后使得她的空间升级。
这也是在之后的剧情里才知道,这块石头一开始出现的地方正是这坤丰城,要不是乍然听到这个消息,林瞳一时还没有想起来。
这下,原本的八分信了十全十,看来这次坤丰之行倒是非去不可了!
当然,也不是林瞳故意要去抢夺女主的机缘,只是现在,她刚巧路过了这里,听到了这个消息,那就是她与那宝物的缘分。
但到底是有缘有分,还是有缘无分,剩下的就看她自己的机缘了,切没有还没尝试就放弃的道理。
倘若能得到,那说明她也与宝物有缘,先到先得。而就算错过了,那也不留有任何遗憾。
倘若因为怕了女主,而畏手畏脚,又怎么有勇气去修仙?去堪破那永生大道呢?
修仙本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宝物必然是属于你的,靠的永远是自己去争取。倘若上天偏要偏爱女主,将宝物拱手相送,她也要与这上天相争一争。
她的大道,当由己不由天!随心而行才对!
想到这,林瞳更坚定了一探坤丰城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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